第九十四章 生辰宴1
刘mama走了之后,站在江婉后边一直沉默着的紫菊才皱眉开口道:“主子,刘mama是府内的老人了,惯来精的很,这个采办也是捞了许多的油水,依奴婢看,这人恐怕信不过……” 江婉放下了手中的书,看着她说道:“这样的人只跟着利益走,如今我手里有足够的筹码,她自然识实务,可若哪天我手里的筹码失去了,落魄了,这样的人也是背叛的最快的……” 江婉眼神淡淡的,漆黑的瞳孔里闪过的神色让后边的紫菊颤了颤。紫菊看着江婉的眼神里有了一丝心疼,她认为主子小姐定是被*府内人*成这个样子的,*的只能自己保护自己。她眼神真诚语气都酸酸的开口道 “主子小姐,不管主子小姐是什么样,奴婢都跟着你……” 江婉只是笑了笑,并未说话。紫菊惯来是个衷心的,她也知道。 这一填的事情很多,江婉几乎没有片刻歇息的时候,她们这小院子也一改之前那冷清荒凉,也开始有人走动了。底下的奴才也开始变得殷勤了起来,以往就算送什么来着也是老大不乐意,如今却开始主动抢着要过来送,巴结这二小姐。 吃完午膳,江婉坐在椅子上,一双眼垂着,不定的翻动着刘mama送过来的采办单子,有些赞赏的点点头,说道 “这个刘mama倒是有几分真本事,这单子跟我们之前拟定的丝毫不差,当差那么多年,到底还是有些经验……” 紫菊也欣慰的说道:“这下主子小姐也能轻松着些,不过这几日大夫人三夫人那边似乎都没什么动静,她们也并没有在这些采办的东西里边下手……” 江婉眼神深了深,墨潭般的眼神了有了些许波动,她定定的开口道:“你多盯着些,特别是大夫人,宴席这么大的事情,定会有一些猫腻……” 紫菊眼神里闪过几丝不解,内心一跳,小声问道:“大夫人?大夫人之前都还帮着小姐哪,倒是三夫人,依着奴婢看还是多盯着三夫人一些……” 江婉连眼睛都没抬,只是淡淡神色的翻阅着眼前的单子,轻轻笑了一声,道 “李氏如今正恨着江氏呢,哪有空对付我这个小虾米,她向来不把我放在眼里,定是想着先收拾了江氏与林姨娘,最后在收拾我,可江氏不一样,这次我暴露出的东西足以让她忌惮,她会想在我羽翼未丰之前掐死……” 江婉以淡淡的语气说了出来,仿佛这事跟她无关一般,连神色都无任何变化。反倒是紫菊听的一阵心惊R跳,她声音颤了颤,说道 “那怎么办?这宴会若是办砸了,老爷夫人责怪不说,恐怕老夫人都会失望,如今小姐好不容易过的好了一些,恐怕就要……” 江婉只是淡淡抬了抬眼,眉眼间满是一派淡然,没有丝毫的紧张之色,她轻笑道:“你多盯着些就是了,如今焦急也没用,对了,翠屏最近可有动静吗……” 一说到这,紫菊的眼神里便有了一丝恨铁不成钢的神情,她咬了咬牙,眼神都冷了下来,道 “这个贱蹄子!果然还是投奔着李氏,前些日晚上,我可看见她鬼鬼祟祟的出门了,看着她进了李氏的美人居呢!!!” 江婉翻着单子的手停了下来,嘴角噙了一抹淡淡的笑意,眼神里有了些许兴味的抬头说道 “噢?可是真的?你可让她发现你了?你先别打草惊蛇,先看看再说……” 江婉的眼神深了深,她定是不愿怀疑翠屏的,可之前的事情也着实让她对翠屏放心不下,如今正好有一件事能看看翠屏到底是站在哪边。江婉眼神望着远方,喃喃道 “希望不要让我失望才好啊……” 紫菊自然明白了江婉的意思,她心里也有些五味杂陈,她怔了怔说道 “奴婢知道了,奴婢会继续盯着……” 正当江婉与紫菊沉默之際,里边屋子里的倚书便拿着荷包,面容羞涩的款款走了过来。她今穿着一件桃红色绣蝶银丝襦裙,面上扑着一层细密的粉,头上也钗着两根银簪子,一双柳眉如远山黛,新月般的眉眼里满是妩媚与羞涩,倒确实颜色出挑。
她低着头把手中的荷包递给江婉道:“主子小姐,这是奴婢连夜绣出来的荷包,您看看……” 江婉埋下了内心的讽刺,淡淡的笑着接了过去,她在看到那荷包样式时,几乎要笑出了声,红色的荷包上有着两只水里嬉戏的鸳鸯,虽然倚书极力遮掩,乍一眼看不知道的以为是水鸭,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是鸳鸯。 江婉不动声色的埋下了眼中嘲弄的神情,而后面上带了些许笑意的看着倚书点了点头,道 “倚书是个有心的,只是这荷包太过于寒酸,生辰那日恐会拿不出手,你便去大表哥那里跑上一趟,把这个荷包提前送给他,待到那日问起来,我也好说是已经送过了,旁人也不能说什么……” 江婉微微笑了笑,又继续说道:“紫菊去把我之前准备好的药材包拿过来,听说大表哥这几日睡不好,这些药材挂身上也有助于宁神静气……” 紫菊笑着点了点头,便拿出了事先备好的药材包装进了荷包里,便交给了眼前一脸激动神色的倚书。站在那的倚书觉得头晕目眩的,内心涌起巨大的喜悦和幸福感,如今她竟然能亲手把自己绣的荷包交给那丰神俊朗的大公子。 倚书激动的几乎站立不住,她感激涕零的朝着江婉鞠了几个弓,把荷包揣在怀里,便朝着外边跑了出去。 紫菊的眼神里满是嘲讽神色,看着她那几乎站立不住的样子,嗤笑了一声,说道:“这思春的贱蹄子,先让她得意会,以后有的她哭的……” 江婉只是静静的处理着手上的事物,并未说话,原本一切就在她的掌握之中。江子德这些日子应为刚回府,并不习惯。而他又是个好色的,倚书算是有几分颜色的,这个荷包又能宁神静气,他定不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