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重出江湖
凌霜华幽幽地醒转过来,看着黑沉的屋顶,一时半会没明白身在何方。听到身边有动静,她瑟缩了一下,随即想起昏迷前的一幕,她好像看到了…… 她急忙起身,却因为动作太突然而一时无法站稳,一双大手及时扶住了她。 “你醒了?”路过正收拾着东西,见她醒来,打了个招呼,扶稳她后又继续收拾。 凌霜华看他手忙脚乱地收拾,伸手摸了摸胳膊处被他扶住的地方,两颊淡淡地浮现红晕。 “谢谢你救了我。”她道。 她声音极小,幸而路过现在耳目聪敏多了,不然还真听不见她说了什么。路过回头朝她笑了一笑,道:“这没什么。” 凌霜华这才注意到屋子的凌乱,吃惊地问:“这是哪里?遭贼了么?” 路过道:“这是我家,的确遭贼了。” “你家?”凌霜华喃喃自语,两颊的红晕更甚。这下,路过也听不清楚了她在说什么了,本来正要进房间,又退回来问了一声:“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凌霜华有些慌乱,“我……我帮你收拾。” “不用了,反正要走。”路过笑道。遭贼了就遭贼了,这破烂地方不需要了。 “去哪儿?”凌霜华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进进出出,把几件衣服塞进包袱,又塞了些银两,然后是一堆瓶瓶罐罐。 “呀,你受伤了!”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路过的手上和胳膊上都有伤。 “没事。”路过正思索着事情,看也没看一眼,停顿片刻后,他将包袱打了两个结,起身就走,道:“送你回家。” 丁典不知道被什么人抓了去,但无论被谁抓,他也不敢贸然冒险去救人。但却总有法子叫人主动放人,那就是把连城诀地秘密公诸于众。 不过,在公布秘密之前,他得自己先把宝藏挖出来才行。他给自己找了个绝好的借口,那是在做好事,救无数人的性命。连城诀的宝藏涂满奇毒,谁碰谁死,只除了他,知道有毒,也知道解毒。 总之,这绝对不是他自己想私吞宝藏。 《雪山飞狐》里的宝藏没本事私吞,让红花会拿去造福了所有百姓。《连城诀》里的宝藏,该怎么用呢?这是个好问题。 因为落脚地已经被发现了,多停留片刻就多片刻危险,路过收拾好东西后就带着凌霜华离开。未免夜长路多,小鬼挡道,他们取道长江,直接从水路去江陵。 凌霜华很纳闷,为什么送她回家要去江陵。只是路过一路上一言不发,她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偷眼瞧着他,看他坐在船尾,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绿色的东西。 她认得,那是他养的鹦鹉,一只不会说话的鹦鹉。她微微含笑着,但在看到鹦鹉时,脸色立刻变了变,禁不住凑了过去,问道:“它……” 鹦鹉绿色的身体已经有半边被染红了。 路过的心脏紧缩着。血刀老祖刀法厉害,就算这鹦鹉躲在他的心口处,他也有足够的能力刺伤鹦鹉而不伤害他分毫。 这只小东西,还能活吗? 他很怀疑。 眼眶不由得有些酸涩,有两滴泪掉在手上。他惊诧,抬头才发现,原来是凌霜华掉泪了。 凌霜华捧起他手上的鹦鹉,声音哽咽地问着:“它怎么了?你能治好它吗?” 明明是他的宠物,一个外人居然比他还伤心,搞的他都不好意思伤心了。心里隐约起了微妙的感情,他定了定神,不抱希望地道:“我试试吧。” 这鹦鹉是伤在了背上,寸长的伤口伤在人身上,不算什么,但伤在一只鸟身上,却足以要命。但奇怪的是,这鹦鹉虽然一动不动,但身体微温,胸腹隐约还有极微弱的心跳,想必这伤口居然没有伤到要害。 他想检查一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遂忍着扒了扒鹦鹉背上早被染红的绿色羽毛。鹦鹉颤抖了一下,伸了伸腿,是无条件反射,然后再没有反应。 他不是兽医,这鹦鹉的伤也早就超出了一只鸟能承受的范围,他死鸟当活人医,倒了些金创药在那伤口处,至于药效就看它的造化了。 收拾好了鹦鹉的伤,他才有工夫来理会自己的伤。当时一口气堵着,什么伤都没太放在心上,现在回头来检查一番,才发现居然伤了六处,血刀门几乎人手一处贡献。 他有些郁闷。别人升级打怪都是本事小时就遇小怪,本事大了再遇大怪,怎么他一出场就老是遇到这些boss级的人物? “我帮你。”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一个身子偎了过来。 路过抬眼看了凌霜华一眼,默默地放下了缠伤口的手。一边胳膊一边手背都有伤,尤以手背上的伤最重,需要包扎,他一只手忙不过来。 他偷眼瞧了凌霜华一眼,她非常小心地帮他包扎着伤口,眼里含着泪,却紧抿着一声不吭。路过心中微觉不对劲,为什么凌霜华从头到尾都不问丁典,也不问他怎么恰好会去救人。 船舱里光线有一点点昏暗,身畔的美人离得这么近,幽香入鼻,还这样“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场景……很是暧昧啊。 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妻,不可欺。 路过在心中默念着,想着丁典的义气,将心中的小人压下去,主动挑起话题,道:“是丁兄弟撑着一口气赶回来让我去救你的。”
凌霜华惊喜地抬头,道:“他还活着?” 一句话,表明她是亲眼看到丁典被“血刀门”打得半死,弃尸河边。 “当时还活着没错,现在就不确定了。我那间屋子你也看到了,有贼闯进来,翻找一通后,就偷走了他。” 凌霜华低下头,在他手上打了个漂亮的结,然后眼泪又啪啪地开始掉了。 路过心中叹息,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与丁兄弟兄弟一场,一定会救他回来的。到时候你们就又见面啦。” 凌霜华忽然抬头,还带着泪水的双眸愕然地盯着路过。路过一愣,直觉她在责怪他说错话。他暗里皱眉,凌霜华这大家闺秀脸皮薄爱害羞他知道,怎么就调侃个见面都不行么?他还没说“一解相思”呢。 凌霜华一双水眸含愁带怨,幽幽地看了他半晌后,低下头坐到一边去,靠着船壁,再不理他。路过暗里撇撇嘴,没想到温柔的凌小姐还有大小姐脾气。 他拿着药瓶要去收拾其他伤口,外面江上忽然传来一声粗犷的骂声。 “凌退思那王八羔子,把大伙儿都忽悠了来,自己却卷铺盖逃了!” 这个声音,有点熟悉。路过不由得停下手中的动作,细细去听。只听外头那声音又骂着:“说什么‘血刀门’要找丁典和路过,抓了他女儿,依我看,八成是他为了连城诀,把他那如花似玉的女儿卖给了丁典和路过!” 凌霜华身子一颤,向路过看了过来。路过朝她微微一笑,把食指竖在唇边,表示相信她,叫她别作声。 “你少胡说,我神仙叔叔才不会那样做,他不喜欢凌小姐!”一个稚嫩的嗓音打断粗犷的骂声,说话的只是一个小女孩儿,但是却没人敢驳她的话。 路过不由自主地微微笑了,居然又碰到水笙了。 “笙儿,小孩儿别插嘴。”温和厚重的声音响起,不用说,一定是水岱了。 “爹,他们胡说嘛!神仙叔叔不会做那种事的啦!” “那他为什么一躲躲了半年不见影踪,凌家一出事就出现?分明是和凌退思勾结好了,要从万震山那里骗到‘连城剑法’了好去取出宝藏。笙meimei,你别再被他迷惑了,他不是好人,你看他打败‘血刀门’的法子,还用迷药,下三滥的人才用迷药!” “你胡说,你胡说!神仙叔叔是大夫,当然不需要动手就能把敌人打跑。他本事大得很,换作你,迷药给你你还不会用呢!” 路过抚额一阵叹息。水笙和汪啸风这对青梅竹马,似乎越来越不像话了。他望了凌霜华一眼,凌霜华脸色惨白,连身子都在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