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身轻
夜如后半,街上逐渐清冷,只剩下一阵阵酒气在鼻头萦绕。 “小哥,多谢捧场。” 身后来一驾红色马车,车上的吴安娆挑帘一笑,清香瞬间赶走了鼻头的糜烂之味。 “姑娘....姑娘哪里话。还未曾谢过姑娘当日在街上帮我解围。” 季梧桐站在原地愣了愣,刚才在无问楼时用妖丹换来了银两,为吴安娆打赏了八个花篮。 虽然花篮实际不值几个钱,却也算得上是给吴安娆捧场,就当是还了当日街上的人情。 “出门在外总会遇到难处,小哥这是要去哪里?”吴安娆轻盈跳下马车,和季梧桐并排而行。 这让季梧桐那种不自在的感觉又浮上心头,往日里季梧桐很少和女子打交道,更何况是这般貌美的姑娘。 “我往东北去,去还钱。” 季梧桐说罢,忽觉一阵尴尬,笑了两声。月光如水波颤颤,身边的吴安娆披着月光更显秀色。 吴安娆忽然歪着头看了一眼季梧桐,嘴角轻轻扬起,一片笑颜荡漾。 “小哥不敢看我?” 吴安娆并没将眼光移向别处。 “娘说...一直盯着姑娘家看,是为无礼。” 相比吴安娆动也不动的眼神,季梧桐倒是眼神乱瞟,唯独不敢看细眉之下的那一双眼睛。 “我是歌姬,生来就是让男子看,让男子听的。”吴安娆忽然神色有些暗淡。 “歌姬也是姑娘家。” 季梧桐缓缓出口,对吴安娆也不过是感激之心,在远处乱瞟的眼神不小心和吴安娆撞上了。 “姑娘早些回吧,我还有些事。” 季梧桐抱了抱拳往东北方向走去,留下吴安娆和身后的丫鬟站在原地。 “安娆姐,这穷小子说话倒还中听,也不枉我们在街上帮他一把,还遭了司马家的无视。” 身后的丫鬟扶着吴安娆上了马车。 吴安娆听了这话,只是自言自语了一句:他那双眼睛看我时,真是干净。 相遇两次,两次一闪而过的对视让吴安娆对季梧桐记忆犹新。一歌姬罢了,男子看无非就是色心四起,女子看无非就是满脸鄙夷。 不知道是夜凉风寒,还是身子乏累。吴安娆将身上的轻纱往紧里裹了裹,让月光不再轻而易举的洒在她白玉一般的锁骨和肩头之上。 来到这一排排简陋破败的房屋前,看江淮春院中并无灯火,想来又是去城外忙活了。 季梧桐翻过栅栏,将几块碎银子顺着门缝塞进屋子,往薛平山家走去。 现如今自己在万朗城所欠已经全部还清,人情也好,银子也罢。就只剩下薛平山一人的还未说清。 有些账是能还清的,可有些账只能记在心里。季梧桐摇摇头,轻轻推开了薛平山小院的门。 院子中烛火未熄,大白甩着尾巴往季梧桐身上蹭,原是薛平山还未入眠。 “都办妥了?” 薛平山此时正在院中一人坐在院中。小火炉放在桌上温着一壶小酒,旁边是两碟小菜,看着就惬意。 “办妥了,连带那个叫吴安娆的,还有江淮春的。都办妥了。”季梧桐笑的爽朗,坐在薛平山对面后,将一个布囊推到薛平山面前。 “怎么?打算把我们俩之间的账也算算清楚,要收拾东西走人啊?”薛平山笑了笑,瞅了一眼桌上的布囊,手中端着一杯未喝下的酒。 “这是以后伙食费,打算在你这长住。”季梧桐还没等薛平山招呼,就拿起了筷子,再给自己倒上一杯热酒。 “怎么不和我算清?”薛平山咧嘴一笑,手中酒杯空空。 “想了一路,我和老哥之间是一笔糊涂账。算不清不如就麻烦到底。”季梧桐说罢,清冽的酒气混杂着两人的笑声,在这小院中飘飘散开来。 要了无问楼的一间房,不过是想给张善友提个醒,自己不是任人诈唬的小屁孩。要说住无问楼,季梧桐还是不习惯那高楼繁杂之处。 “以前你在仁和镇总觉得欠着爹娘,爹娘又欠着旁人,所以放不开性子。如今在万朗城,你终于不欠任何人。” 薛平山一口热酒下肚,夜风也变的舒缓。这才是季梧桐今日忽然变的不一样的真正缘故。 欠别人总是短一处。一处短处处短,所以处处小心,处处担心。 季梧桐听到这话默不作声,薛平山将缘由讲得一清二楚。看着坐在对面的汉子,季梧桐忽然有些庆幸,庆幸那晚遇到了炎狼。 提起爹娘,想来已经出门已经有些日子,还没有写一份信回家报平安。看着挎包里爹写的拜贴,一阵酸楚涌上心头。 “老哥,这城中的信馆还是能寄出信去吧?” 明日一早,季梧桐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写信寄信。
“我回来时路过几家,都关门歇业了。说是信鸽被路上的妖兽们吓坏了,都不愿意出笼。即便是出去的,也难以回来。” 薛平山说着,已经替季梧桐打算好了。 “明日我去找函谷山的孙自在,他们最近都要出去查看界碑一事,看能不能托人带一封。” 薛平山已经把季梧桐当做弟弟看待,总比山野中的那些所谓好友要强得多,至少季梧桐从来没有丢下自己先行跑路。 “算了,带信又是落人情的事儿。”季梧桐摇摇头。 “离这不远,还有一个人也能寄信,就是价高,人也不太好相处。”薛平山想了想,自己提到的这人是最下下的选择。 “嘿,能花钱的事,就尽量别用人情。”季梧桐笑笑,心中开阔不少。至少还有条路子能走。 “那人虽说是儒门出身,还是仙差级别,但脾气怪得很。”薛平山细细想来,口中提到的那人名叫莫清平。 按理来说,能到仙差级别的修仙之人,一般都能在权贵家中当个门客,或是效力朝堂,又或是在镇子上谋个不小的官位。若是实在不愿沾染尘世,就留在仙门中任职。 可这位莫清平不一样,在儒家的慎行书院修到仙差级后,就离开了仙门,跑来这万朗城中开了家信馆。 要说开信馆也能理解。有些修仙之人为了修心,会做些自己想做的事。当是为旁人谋个便利,也能让挣点小钱。 可偏偏这莫清平开的信馆有条规矩,凡是从他这寄的信,必须是由他亲自点拨修正之后才能寄出去。这久而久之,那信馆逐渐也没什么人去了,但莫清平那条规矩可是从来没改过。 “不过他用的不是信鸽,养了好些只翻明鸡。”薛平山再饮一杯后说道。 翻明鸡浑身紫色,大小长相与鸽子无异,但其两双翅膀下还有一对眼睛,传说是能日飞千里而不落,要想捕获此妖兽及其困难。 “不怕不怕,我还能怕什么怪脾气?”季梧桐心中欣喜的很,明日寄信爹娘当日就能收到。至于怪脾气嘛,还有人能比姜老头的脾气怪? 轻云蔽月夜色尽,今夜的季梧桐必定能睡个好觉,身上除了那一床被子,再无别物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