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作品的自我解答(一)
在此对之前的一些文章进行一些简单的分析交流。 (一) 《嘲讽录》是我的第二部作品,有别于怀念和感伤校园生活和青葱年少的《胡言》,在这本书里,我想以叙事性小说的形式表达本人对一些命题和社会现象的理解。基本以反面的教材为例,所以取嘲讽之意,这一点,在前言里解释过了。 本人是一名文化传播专业的学生,并非汉语言文学科班,但由于爱好,私下里学习过文学理论,对文学读本的解读有着一定的理解。在传播学课程中,强调要重视传播者和受传者的互动交流,这一点放在文学研究领域,就是强调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交流,以便双方尽可能地消除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理解困难。但是文学创作,尤其是在强调不能言尽词穷、要适当留白、给读者以思考和启迪的文学创作,作者往往不能像写一篇论文一样将一切说清楚讲透彻,总是喜欢欲说还休,犹抱琵琶,用大刀阔斧的场景和人物塑造表达主题。这读者,不管是专业的文学分析、文学评论的读者,由于和作者的交流有限,只能通过读本进行合理解读,所以日渐产生了一种作者之死的观点,有一定合理性。一方面,作者有可能只是讲了一个情节有的小故事,主题表达比较单一,对人物的塑造也是取材于生活,或者从灵感中直接就使用了,没有想太多,更没有想到暗喻和引申;另一方面,不是每一个文学分析家和文学评论家都有优秀的文学创作能力,他们也只能透过文学文本的解读来相对专业地为大众剖析作品的主题和内涵,无法穷尽,毕竟,文学也好,哲学也好,语言也好,本就没有唯一标准之答案,不像数学一般答案确定且唯一。但是这样的问题一直存在,却没有一个解决办法,从文化传播学者的角度多少有些遗憾。而本人恰好在文学创作、解读、文化传播方面有一定的涉猎,所以便想着做一个尝试,即以作者和小说的第一隐含读者,为大家解释一下文本的创作原因和创作过程,以及主题。往大里说,是为了解决部分读者的疑惑,提供一个本人的观点以作参考;往小里说,是为了给自己的文学分析一个练笔的尝试。以上就是写作这篇文章的原因。 《炸鸡狂想曲》取材于本人真实的宿舍生活,A、B、“他”代表了身处校园却颓废慵懒三个男生,人物性格上,三人同属于沉迷于网络、无所事事的状态之中,但是具体状态又不尽相同。A与世隔绝,自娱自乐;B疲惫至极,枕着书睡眠;“他”则茫然不已,百无聊赖。身处校园而精神涣散,精力不济,这显然是种嘲讽,一是对个人自制力的嘲讽,二自然是学校管理的嘲讽。故事由一只炸鸡引出,三个颓废的人在食物面前变得亢奋,如果要说有隐喻的话,炸鸡其实是物质上的享受,甚至可以理解为纵欲,这一点可以从整个进食炸鸡的过程中慢慢体现,但如果是一直心满意足地大快朵颐,明显不符合嘲讽的需要,所以由好吃到后面的油腻、荤腥,甚至于恶心,代表了一种过度纵欲带来的空虚和反思,所以“他”才会在过度饱食之后想要呕吐,那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也是一种意识的自我反抗,所以他呕吐不止,想要吐掉所有的油腻和荤腥,所以照镜子时,觉醒的意志,尤其是作为读书人的神圣的意志,那种“超我”一般的圣人光辉让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厌恶,感到悔恨,感到罪恶,这对他而言,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是神圣战胜懈怠的一个过程。所以他回到宿舍,面对整个环境都飘着这样的味道之后,再一次狂吐不止,这一次是对环境的恶心,但是却倍感无力,而自己又身处其中,所以只能采取一种近乎于自虐的手段来实现自己内心的劝说和安抚,所以你会发现他的举止很疯癫,甚至于诡异,因为没有人会站在厕所的水池面前赤裸身体。这个过程是一个厌恶自己的过程,同时一个救赎自我的过程,结局很明显,他只能在这种挣扎中独自痛苦,而在不远处的地方,还有人在享受这种味道。狂想曲越到深处,整个人的情绪越剧烈,越有突然崩溃的可能性,痛苦和欢愉在某一刻集中地爆发,这是我最初写作时的整个情感变化。 主题方面,对A和B明显是讽刺大于表扬的,而对“他”,既有可怜,也有嘲讽,至于其他的,创作之时便没有多想,读者可以自己表达观点。《炸鸡狂想曲》取名受到交响音乐的启发,而在写法上也倾向于大开大合地展示人物的情感变化,用了很多夸张的形容和比喻,想借此表达对于当代颓废宿舍环的讽刺,以及对堕落颓废的精神状态的批评,对纵欲过度的反思,但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更多的是希望有人能够注意到这种精神状态发展的原因,并受到启发,采取措施,以防止“他”在黑夜中呜咽的情形再次无力地发生。 《风中的蜡烛》是一篇愤懑之作,难免充满了一个自诩为文艺青年的满腔自命不凡之气,从那些放言就是中国文学如何如何的言论就能够看出来。文章中,“我”是一个旁观者,同样也是一个后辈,看老板在烟火人间中市侩地生活着,看社畜一般的小说家像狗一样生活着,看精致的西装男人表面逢迎内心厌恶地生活着,而“我”就像那一间装下不少故事的小屋子,见证着这一切的发生,不评价不参与,只是近乎于冷漠地看着一切的发生。主题到这里显然是消沉大于积极的,但正如文章标题所言“风中的蜡烛”虽然渺小到随时可以被大风吹灭,却总能够遇到给它护上一个罩子的人;小说家虽然衣着邋遢,却还是在写自己的小说,哪怕没有被人欢迎,却依然坚持着;精致男人虽然在逢迎这个物欲横流文化荒漠的人潮,却依然在背后关注和重视文化生活;老板精明市侩,却给了心中空无所依的“我”一份工作,一份或兄长或朋友或长辈的温暖;而这座简陋的小餐厅,依旧给那些需要倾吐的人一个庇护,一个停歇,一个倾吐。而“我”,目睹着一切的发生,记录下这一切,将这份温暖继续孤独而孤傲地传递给别人。这让我想起了之前一篇文章的后序,“一把火照亮不了整片森林,却能温暖这冰冷世界的一方土地。” 酒馆、茶楼、发廊、商场,一直是人流攒动的地方,所以自古不缺故事,而每一个故事又带给人以不同的感受,这就是写文学的人在做的事情,也是我在做的事情。或许以后我会尝试选择一个小地方,写一个故事集,以公路片一样的方式将自己对世界的种种认识带给大家,所以《风中的蜡烛》可以说是一个有用的尝试。生活远没有史诗一般波澜壮阔,平凡乃至于平淡,牢sao乃至于埋怨,妥协乃至于无奈,比比皆是,但正如罗曼罗兰所言:“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这是这篇摇曳的文章想要表达的东西。 当然,如果说这篇文章讽刺的内容,无非就是落魄小说家嘴里那群迎合市场、不懂欣赏的肤浅之徒,也有冷漠而压抑的社会环境,以及精致男人口中脑子里空无一物的人等,而实际上,“我”的冷漠无情,小说家的孤高自傲,精致男人的市侩奉承等都是讽刺内容。用什么样的视角便能看到什么样的风景所以说,风中的蜡烛,没有灯罩就会熄灭,最后沉寂于冷风中,和世界一样冰冷。 《炉火》和《阿普》取材于母亲同我讲述的一个工友的孩子跳楼轻生的故事,原本的想法是合在一起探讨一下生死的意义,但是想来话题沉重,在行笔之间又突然有了新的想法,所以拆分开了。 《炉火》的名字和文章最后的灶塘的火一样,燃烧但并不猛烈,像温烫的水一样,绵长而回味悠长,和主题相关的亲情一样,亲密而又稍微有一些距离感,符合青春期亲子关系的基本形式。本人试图通过一个寂静无声又波涛汹涌的思绪的翻涌,表达那种存在于血液中的亲近和言语行为之间的疏离感的矛盾和抉择,那是一种想要亲近却又感到手足无措,介乎于气体和液体质感之间的复杂感情。 《炉火》还是运用我熟悉的夹叙夹议的写作方法,“他”是一个生长在贫穷家庭的孩子,父母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家庭关系由于长久的地域分离而导致有些疏离感,这种疏离感一直洋溢在这个看似融洽的家庭之中。而他生于农村,飘于四海,思想乃至于行为方式都具有明显的现代化气息,所以不太喜欢人情社会的种种,更喜欢一个人徜徉在现代社会的生活中。所以开篇才会有那一种类似于遗憾,类似于突然想起很久没有坐在一起谈话的感觉。但是这种在血缘和亲人之间由于时空产生的隔阂在最后也终究是没有消除,因为“他”意识到了自己对父母关心的缺失,而父母也尊重“他”对于独立的渴求,于是两方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遂导致这样陌生的疏离感始终存在于这个迁徙求存的家庭中。这是我想要带给人们的思考,和一位我颇喜欢的作家作品《剑来》中的一段话相似:“与亲近之人不要说气话,不要说反话,不要不说话。”碍于文学表达的需要,结尾我并没有设置一个沟通的环节,反而用一阵环境的响动衬托“他”和母亲之间沟通的天堑,让沉默更近乎于一种猛烈的冷漠,加深这种疏离带给人的冲击感。但是在主题上,我更希望读者知道沉默不好,和亲近之人需要沟通,因为一个人的想法或许无法被人全部理解,但是如果不说出来,就一点儿也不会被人知道,这就是沟通的必要性。所以,哪怕气氛有些冰冷,炉火依然烧得旺盛,这个家庭依旧在笨拙而努力地生活继续。 当然,细心的人会发现本文中间有一大段的似是而非的插叙式的描写,描写家庭情况,描写“他”的大学生活,描写小时候家庭,描写市集的热闹,在写作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别样的想法,只是水银泄地一般自然而然地就写下来了,因为“他”即是我在某一段时间的映射。家庭的贫穷是导致地理分隔的原因,小时候的家庭分分合合,为营生而努力却其乐融融,长大后,明明是更有力的年纪,但是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的发生而无法做些什么,心中有一股隐隐的凄凉,但无奈亦或者一种几乎拧巴似的独立充斥其中,沉默无言。而市集的描写,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渲染人群的喧嚣,同时反衬家庭两代人之间沟通的淡漠氛围。与此同时,有个别对于当下年味淡了这个问题的解释,即节日的意义是团聚,是对那些喜欢感伤年味消散的矫情的人的一种讽刺,因为他们总是在一边享受着现在生活带来的便利,一边埋怨着那些在很多人看来美好的改变。这也符合我一贯的人文态度,即人文学者的作用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提出一个问题或者解释一个问题,毕竟那样毫无意义。这种观点来自于马克思,却被我用在文学写作和批评中,所以,我不太喜欢纯粹无病呻吟的作品,更喜欢蕴含实际行动力的作品。 所以,《炉火》是一篇简短的、具有启示意义的文章,我想表达的是家人之间应当沟通,而不是越长大越疏离,而不是越长大越孤单,因为孤单的原因是没有人分享,可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他们总是习惯性地遗忘家人的存在。所以更加孤寂,家庭关系也不是很好。 阿普,是一个我从听来的故事得到启发创作出来的人物,取名阿普,即普普通通的人。但这个普普通通的人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故事?我们将从其中得到什么样的启示?我会给读者以解答。 阿普原型是我母亲一位工友的儿子,一个我认识时他已经死去的人,这点我在故事的开头就说明了,这是真实的,而梅阿婆除了名字以外,也基本是真实的,所以说,这一篇文章我不太喜欢称之为小说,更愿意叫做故事,因为除了有关于阿普自杀的细节,有关于阿普小时候的家庭教育,这个故事的其他部分都和我母亲亲口告诉我的一样。所以,请大家不要嗤笑阿普这样一个人,也不要嗤笑那些轻生的人,他们的确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确不会为自己的家人朋友考虑,但他们同样也是一个可怜人,一个甘心放弃一切的可怜人。 故事开篇之后,我用了一部分的笔墨在描写阿普自杀那天的环境,开头写得极静谧普通,而后慢慢地写到黑暗,最后到阿普生前最后的行动轨迹。中间用了一段类似侦探小说式的报告文字,用以渲染气氛。有关阿普死亡之后的那一段描写,血腥而冰冷,没有一点儿怜悯地成分,有些冷血,但是很直白,甚至有一种狠辣,意外表达我本人对于自杀行为的反对。我从不害怕死亡,也好不避讳用直白残忍的文字将事实展现出来,但我始终觉得,在任何时候,以死亡解决问题,终究是不成熟的,是不可取的。其实如果只是想要写一个人自杀,笔墨到这儿就可以停笔了,但我想要表达的不止于此。 开头就说过,阿普是梅阿婆家的独子,一个家里的独子为什么会选择自杀,他自杀以后家庭的反应如何?这是我想要继续告诉读者的。因为这篇文章展示的,有走投无路式的绝望,更有无路可走却在绝处生存的勇气和坚持,前者是我痛惜同情的,却不是我赞同的,后者是痛苦的沉重的,却是我想要告知给读者的。 如果说阿普是绝望。死亡,那么梅阿婆是文章的另一个极端,她代表着坚强的生命。梅阿婆这个人的设定其实并不完美,她有着传统女人身上那种过于敏感的自尊,从她不让阿普接别人给的糖果就能看出来;同时她还是一个有些重男轻女的人;再者,她对于阿普的爱过于独断,甚至有些令人窒息。但她同时也是一个有着强大毅力和承受力的女人,在身为顶梁柱的丈夫倒下后,她为丈夫守了一个多月的坟,而后又抗起家庭带给她的责任,苦苦熬过最艰难的日子,用单薄的肩膀抗起了生活的重担。我从来不吝啬对这种精神的赞美,所以我花了很大的篇章表达我对这种精神的崇敬。而最后的部分,我写得很模棱两可,没说梅阿婆失去儿子后的反应,因为我想将这个问题留给读者解答。 关于阿普的死因,文中更多偏向于归咎于梅阿婆过于极端的爱护导致阿普在生活中找不到自我,最后选择以死亡作为自己生命最后的自由。即,我已经按照你的要求活成了你想要的样子。但之后的路,我不知道怎么走了。在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下,最终阿普选择了死亡。我想借此表达我对过于专制的家庭教育方式的反对。所以,梅阿婆既是可怜人,也是一个可恨的人。而最后,雨水洗刷了阿普的血迹,洗掉了他存在过的证明,洗去了他最后生命绽放的红色。再一次表明我对于自杀的反对批评态度。 生与死,每个人都逃不掉,每一种选择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但我仍旧坚持要珍惜生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苦难,并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有益地影响他人和社会。这是我写作的初心,也是我人生的信条。 《离群的羔羊》是一篇描写一个名叫林朵的女孩儿因为一次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触怒了别人利益而致被孤立的故事。整个故事的前半段在搭建一个林朵的生活成长环境,因为林朵出生在一个贫苦但温馨和睦的家庭,所以她从小一直是在美好中成长的,这也为后来她因为陷入别人的孤立,而感到人性丑恶埋下伏笔。而林朵对于一些事情有些看似冒昧的勇敢,则是同她父亲一样,在家可以因爱而被啰嗦调侃,但是在外面,面对原则问题时,不可以妥协。林朵的性格特点因此而生:可以平凡,但是绝不会退让,因为生在温馨家庭,所以很享受人群,厌恶人性的阿谀我诈。 前篇在铺垫时不免夹叙夹议地加一些个人对某些问题的观点,比如对那些所谓文化人取名字的讽刺,比如对当代一些大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和观点态度的讽刺,更直白的自然是对于一些人不知错误,恶心别人让自己舒服的行径,和一些人沉默地将这些冷暴力甚至语言攻击熟视无睹的讽刺。整个故事的最后,甚至没有留下答案,整个主角的精神状态其实也不符合一般小说的积极向上。故有些解释需要让大家了解。 开篇的几个问题很无厘头,用的是一种意识流的写作手法,同时也是一大段的隐喻,用天、地、羊群等事物隐喻环境和人类社会。羔羊是社会学、文学中常用来表达的意向,有时候象征软弱的被欺负的人群,如演员肖央主演《误杀》中的羊,有时候象征沉默的从众的大多数,在这篇文章中,离群的羔羊,并不是主动想要脱离人群的羔羊,而是被心底丑恶的人,沉默无声的人,不敢反抗的人,一起挤到奔溃边缘的可怜人。懂得了这个隐喻,或许对林朵的处境和整个人群各种各样的反应便会又深刻的认知。 我在文中并没有把林朵后来的态度表明,甚至就文章的结尾看来,走向有些消极,让坏的人占了上风,沾沾自喜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无辜的人却陷入自责和苦恼。实际,这正是对那群人的谴责,是对被离群的人的支持,他们越嚣张,说明他们越畏惧自己的丑恶,而勇敢的人会孤单会苦恼,但是不会被打败,不会妥协。这是我想要表达的态度。所以,有时候,离群的羔羊,虽然孤独,但他们依旧勇敢。这同样是我价值观的输出,即便所有人都孤立你,你也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主张,当然,前提是你所坚持的是正确的。至于为什么将主人公安排成女性,并没有性别歧视,只是觉得女性的心思更为敏感,心理活动的呈现能更为自然而已。 而《离群的羔羊》中还有一个比较有特点的是大量内心独白的加入,因为在这作本篇文章,包括下一篇文章《作祟》时,本人阅读了著名中篇小说作家茨威格的文集,并在课余学习中学习了一部分心理精神分析方法,所以两篇文章中可见大量细致,乃至于冗陈的心理描写,这在中文常规写作中并不常见,算是文章的一个特点之一。 《作祟》讲的是一个名叫阿发的学生,在丢失自己的耳机之后,对各种各样的情形的怀疑和猜测,而在各种原因之下,他的耳机并未找到,但他却在上另一堂课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别人的耳机,随生出占为己有的心理。终于,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斗争之后,他在一种紧张、恐惧的精神状态下,偷偷将耳机放进了自己的书包。但是在得到那个耳机后,他并没有一种自在和快乐,反而感觉被一个人从天上监视着,那其实是他内心深处的良知和廉耻感在无时不刻地折磨着他的精神状态。最后,他痛苦却无法解脱。 这篇文章取材于本人真实生活中的感悟,本来意欲将耳机变成更值钱的玩意儿,比如手机,比如首饰,以此来将人面对钱财诱惑时那种占有的欲望和神性的道德之间的纠结拉扯放大。但是,由于定位在校园,我放弃了将那种更世俗的欲望放大,选择了耳机作为占有的对象。而整个纠结感和折磨感的灵感来自于此前看过的一部电影《萧红》中主角对于别人门口悬挂的面包的感觉,想要占有,却又被廉耻的道德约束,最后主角选择将欲望埋在心底,用神性的光辉抵御物质生活的贫乏,最终心安。而本篇文章反其道而行之,选择成全欲望,从而将廉耻短暂的抛弃。但由于阿发本身是一个沐浴在知识中的青年,所以他在占有别人的物品前需要经历一个漫长且痛苦的心理建设,而在好不容易跨过了心理的那一关,还要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文章中还加入了年少时捡钱的片段,和后来的占有别人的物品形成对比,年青时,荣辱观念还未健全,所以可以心安理得,而长大后,被社会培养的、被神性光辉引导的、那种将自己同世俗强烈区别开来的廉耻感变得茁壮,使得他在占有耳机之后的挣扎和痛苦变成故事的另一个看点。也只有在痛苦和折磨中,他那种自省的自觉和占有的丑陋才会在强烈的对比之中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这是本篇文章写作的缘由。 其实,耳机仅仅是一个代表,在遗失之后,对别人无端的丑陋的猜测,在决心占有别人财务时那种看似多此一举的心里建设,在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之后那一种战战兢兢的恐惧和担忧,在被自我内心神性折磨得痛苦不堪却仍贪恋物质美好的贪婪,这是文中主要批判的对象,而最终他痛苦的结局,同样是为了映衬这一主题。耳机所代表的,是物质财物,也可以代表欲望,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是一种极其具有代表性的东西。而阿发,是一个自我、本我、超我结合在一起的产物,在耳机遗失之后,他心中的本我丑陋面貌展露出来,在看到别人的物品时,本我再一次跳出来,而后慢慢增长,并在心中和超我的纯净激烈地交锋,最终本我还是占了上风,并在企划那一起看似多此一举欲盖弥彰的课堂盗窃时到达顶点。随后,超我开始折磨这个因为一时冲动也好,欲望作祟也罢,犯下错误的年轻人。所以说,他可怜,因为他同样有良知,甚至比很多人自觉;但是他更可恶,因为他始终没有抵挡住欲望的诱惑。所以,他只能在黑夜里呜咽痛哭,为自己的贪婪受苦。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片段可谓不少,在文化水平越高的人身上,那种自我约束和自我放纵之间的交争就越激烈。这是这篇文章的深层意义。 《眼睛》是一篇更像杂文的文章,没有故事情节,写来也最为舒畅,几乎是一气呵成的,故而也骂得过瘾,其中的讽刺也来得更辛辣直接。这篇文章可以算是最对得起《嘲讽录》三个字的了。同时,这篇文章也算我整本书前半段的收笔,由此之后好几篇文章写作的风格也好,主题也好,会同前面形成鲜明的差别。 《眼睛》开篇是极具讽刺意味的自嘲,瞎子这个形容自此出现,并一直存在于本篇文章,表明“我”对大众盲目审美、快餐式的文化吸收的嘲讽。本文讽刺了盲目跟从大众、没有自已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的人,即那些对审美以及观点不经思索就跟风起哄的人;讽刺了以审美为噱头,通过资本的运作和商业化的手段将艺术品变成商品的生意人;讽刺了一个对不经意的艺术一窍不通的普通人。同样的,“我”也是讽刺的对象,即对轻视、乃至于蔑视经典,坚持小众化、自我化的审美。所以,这篇文章通过“我”的“眼睛”所看到的人们的审美观念,社会的审美方式,表达了一些本人对于审美问题的看法。 当片段式的文学大行其道,当单一的审美变得风靡一时,当创新变成了彻底的离经叛道,当美变成了一门靠诡计赚钱的生意,当文化变得花哨而浮华,个人认为那样的社会是病态的,是孱弱的,是金玉其外的,而不巧的是这样的风气其实正在当前社会日渐风行。所以,这篇文章的初衷绝不是为了贬低审美被时代影响的人,而是呼吁大家理性地看待当前的审美文化,通过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的审美鉴赏水平,不被大潮裹挟而至于茫然,不被物质诓骗。“我”所追求的,既有一种文人的美,即飘然出尘的骄傲的美、与众不同的另类的美、我行我素的小众的美,也有一种观察日常生活最细微、最容易为人忽略的生活美,和一种精神美。正如文章最后提及的,有时候,大众的审美不一定就符合自己的品味,而那些孤独的审美或许更能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美妙,就譬如那教室一抹欠欠的鞋印。眼睛是人认知世界的窗户,也是感知美丽的重要门户,要看得远,也要看得用心,这样才能发现美,欣赏美。本人的美学观念盖莫如是。 《怦然心动》算是另一个阶段的第一篇作品,亦或者说是爱情主题的第一篇文章。故事讲了一个老年丧妻的退休男教师对于自己一生的爱情的回忆。开篇将人物带入一个迷雾似的环境中,既是老人的梦中,也是老人混沌的记忆中,所求不过是一种看不清的迷离感,用来渲染气氛。随后老人随着意识逐渐复苏,从睡梦中清醒,一点点回忆起曾与妻子的点点滴滴。 文章采用了片段式的插叙写作方法,从梦中跳回现实,从烟草着手,为后来的故事埋下伏笔。此后每一次记忆的穿插都会提及香烟,如老人回忆起自己退休后同妻子简单却惬意的饭后时光,随后将妻子离去的事件徐徐展开,表达老人对妻子的思念。随后一段,记忆又回到现实,香烟的气息再次将主人公拉回难以入眠的卧室,思索之时,蓦地想起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其实是为了回答之前散步时两人一狗的原因,进一步加强老人对妻子的思念和孤独。片段插入过后,时间来到第二天,依旧是从烟草写起,因为烟草是他曾经嗜好如命的东西,同他的妻子一样,在他生命里无可或缺,同时也是他对妻子爱意的体现。 之后他去墓地看逝去的妻子,又闪回一段至关重要的回忆,即他们最初相逢的场景,交待了他与香烟的渊源,以及他和妻子最初的相识过程。在此之前,整个故事的风格偏衰老偏寂寥,但此处的着笔,文风相对自由活泼,甚至有些俏皮,以此映衬青春悸动,同最开始的开篇一段呼应,直接照亮题目。虽然看起来绕山绕水,但其中峰回路转仍是经过本人设计的。回忆完美好的过去,现实依然充满怀念和孤独,但同时洋溢幸福和满足。她再也回不来了,但他对她的爱意还在,主题最后再一次以一种让人泪流的场面升华。以上就是关于这篇文章情节上的一些主观设计。 留心者会发现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意识流,而且是一种电影闪回式的意识流,相对完整的意识流。这与本人写作时正在学习西方精神分析的知识关系密切,而更多的则是将自己带去老人的人物,灵感便自然而然地到来了。关于主题,最显而易见的是一个老人对于自己已逝的妻子的思念。同时,这篇文章或多或少地提到了丁克家庭的生活方式,没有传统世俗家庭的热闹,多少显得冷清,甚至在老年丧妻之后老人显得孤苦伶仃,但这并不代表本人对丁克的否定。本人更多地想要展示失去爱人之后,一个老人内心的孤寂,以及如何靠对过去的怀念来面对生活。正如老人所表现得那样,在妻子离开之后,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恢复坏习惯,依旧正常的生活,依旧努力地活着。所谓孤独寂寞,不过是希望有人能够对他们表现关怀与理解。但这不意味着本文全是褒扬之词,这篇文章本人给它赋予的底色是遗憾,一种因疏忽导致的遗憾。年轻时候,老人因为工作繁忙,所以陪伴妻子的时间并不多,而妻子更是懂事得令人心疼。文中留了一个很微小的细节,有关于孩子,但没有挑明。而只有在妻子逝世之后,他才会每天对着她的墓地说上很多话,才会经常买花去墓地看她。青春的时候,我们总以为时间还很多,所以我们以为忽略没有关系,但是在失去之后才发觉,当初为什么没有多一些陪伴。这是我写作这篇文章的两个中心观点。但结局依旧是充满希望的,因为爱会让人温暖一生,年少的怦然心动,一生的相敬如宾。
(九)《沉溺假日》题目取的很像《罗马假日》,虽然远没有后者那样梦幻,但同样美丽恬静,是我这本书里为数不多的散文式的文章。故事取材于本人三年级外出实习期间一次在校内醉酒后,第二天清晨的早起散步经历。主题也很简单,是一些很文艺的笔调下描写的慵懒的阳光、宁静的微风、活泼的池塘,是很平常但很难得的美好,是有关于如何应对生活的一篇文章。宿醉醒来,阳光明媚,身体微微暖,心中被充斥而来的晴天填满,看着池塘里的游鱼短暂的沉思一会儿,随后释然开解,在阳光之下,闭上双眼,忘掉繁杂的琐碎的一切事情,静静地感受呼吸心跳在微风中的样子,回忆过去美好的事物,然后在惬意中安然睡去。没有烦恼,没有忧愁,哪怕明天大雨来袭,依然阻止不了今天的我在阳光下睡去。这就是这篇文章,很简单,很文艺,很有青草香气,很有诗的感觉。在这本书里,显得很不合群,但恰恰是这种难得的安闲,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下才显得难能可贵,才显得小富即安。当然,其中不可避免地掺入了几分寂寥,那是我写作时候的习惯了,但总不是太浓,淡淡地飘散在环境之中,如一丝涟漪,越发衬得池水恬淡美丽。所以,同《罗马假日》一样,虽然明天或者后天,这片刻的宁静就不复存在,但是拥有过,似乎也就不觉得有什么遗憾。这篇文章是关于一个普通的早晨的,也是关于美学的,所表达的不过是一句冯友兰在很多年前就说过的话“哲学能让我们活得心安理得,美学就是在心安理得的基础上,让人活得心情舒畅”,所以,应当发现周围被忽略的美好,发现那一颗安静的太阳。 (十)《情书》是这本书中的一篇很重要的小说,不仅仅因为其字数达九万多字,其有十三个小的篇章,更多地因为它对我本人的意义,所以我把它放置于本书最中心的位置。《情书》的故事来源于我本人的一段真实暗恋经历,经过了艺术的加工之后设计了一个简单的故事情节,增加了一些看似可有可无其实一直在推动故事发展的人物,埋下了许多需要仔细察觉才能发现的伏笔,也运用了很多隐喻。这篇小说不是完全拓印我的经历,我的经历也远没有书中这么丰富,但我在尽可能完整的情节下展示了很多我想要表达的情感,尝试了很多大胆的写作方法,突破了不曾写过中长篇小说的记录,所以,《情书》既是我对于爱情的尝试的新手之作,也是我在小说写作上的里程碑作品,对我的意义自然不同寻常。而为什么要将《情书》安排在《嘲讽录》最核心的位置,其主题是否会冲突,我会给予相应的解释。请相信,我虽然创作不出很有想象力的作品,但一些基本的创作方向和创作细节还是能够自圆其说的。 主题上面,《情书》从始至终只讲了一件事情:暗恋,亦或者说单恋,再扩大概念可以解释为“爱情”,或者说怎样去爱一个人,什么样的感情可以称之为爱。这是篇小说写作的出发点。与此同时,这篇小说是对茨威格代表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拙劣地模仿,所以会有很多相似的片段。 情节方面,第一章节引出故事的主角之一林舒,引入了茨威格在著名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具有独特意义的纯白色玫瑰花,引入了红色的绣球花,引入了一个送花的男人,引入了一杯加了糖的茶,引入了一场在南方少见的降温。林舒,一位渐渐年迈的退休教师,多年前丧夫,女儿不在身边,所以整个环境搭配是很萧瑟的,以此映衬出独处人士的孤独感,这是我作品中很常见、我也很擅长塑造的把戏。一个陌生人的来信,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熟悉感,将一个有关于暗恋的故事徐徐展开。 另一个主要角色陈望,即信中的“我”,一个来自农村的、因为超常发挥进入重点中学的孩子;而林舒,一个因为中考失利而与陈望进入了同一所学校的城镇孩子。这是一组很常见的戏剧冲突的设定,一个城市,一个农村,一个富丽堂皇,一个贫穷落后,因为爱情而碰撞在一起,因为家世背景、因为从小的教育而终究是悲剧。《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安和田润叶是这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作家和女人的爱情也是这样。 陈望的世界是粗犷的充满野性的田野,所以他性格里有一种农村人的努力诚恳和偏执,这是他能够克服读书的枯燥,爱上读书,爱上写作,最终成为一个作家的原因。但农村传统的谨慎的乃至于自卑的性格在他身上同样很明显,他喜欢一个人,但不敢去搭讪,不敢去表白,只会一直躲在暗处偷偷观察,靠林舒身上洒下的一丁点光辉生存,在与她相遇时会羞红脸蛋,与她说话时会声音紧张颤抖,送花时会请人代劳,即使最后一次见她也是躲在林舒看不见的地方,躲在人群的后面。二十多岁时,他给自己一个目标,在经济能力得到保障,在觉得自己可以配得上林舒时再去认识她,可是最终林舒成为了别人的妻子,哪怕他事业有成可还是失去了爱人。有的读者可能觉得我的本意是可怜他,其实不是,如果将“我”即陈望带入到自己身上,我肯定希望他又一个好的结局。但站在作者的角度,他的每一个看似痛苦挣扎的决定其实都是在说服自己,说服读者去同情他,说服林舒去感动,其目的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声明好看些,以此来掩盖他的懦弱。所以,他注定是失败的,注定只能靠自己编织的故事而活。如果说,茨威格是在赞颂一个愿意为爱情付出一切的痴女,那么陈望就是一个怂包蛋,自始至终都是。他可怜,因为他真诚,他活该,因为他的性格注定学不会爱一个人。而从社会学的角度,他的悲剧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首先,社会对青少年的情感教育不足,在中国尤其如此。中国很传统,传统以至于保守,甚至于情感和欲望都十分压抑,对成年人而言似乎并不能觉察到。但是我在小说中不经意地提了一句,如陈望母亲说的“现在要好好读书,以后有钱有事业了再谈情说爱”,如陈望第一次见到林舒时的心动,他第一反应是奇怪,因为他从来不知道喜欢的感觉,一步步地确认之后,阅历也在成长,才慢慢地知道。以及文中出现过的“高中谈恋爱是禁忌”,四十多岁的陈望和那个女孩儿在一起时的想到的第一个问题不是爱情,而是社会的看法等等,由于社会不是我想主要抨击的对象,所以着墨不多。但中国社会和中小学校对于情感和性的教育问题的确对陈望的性格造成了影响。 其次,父母的家庭教育致使了陈望谨慎保守的性格。曾经陈望本有机会在父亲调侃是不是喜欢上别人时同父母坦白,而后一起商讨,但母亲的言语断绝了陈望沟通的想法。原本母亲质朴的想法并没有错误,陈望后来的成功也说明了在陪养一个人才上是不错的。但是,陈望一生孤寂,成为父母的遗憾本身就和家庭的教育分不开关系。而家庭,不就是社会的缩影吗? 第三,陈望本身的性格问题。上文分析过他的自卑,这里再多说几句他的其他性格特点。第一,对初恋的忠贞。林舒是他一生中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哪怕后来那个和林舒长得很像的女子同他有过暧昧,甚至给了她一种爱情的错觉,但她始终是陈望对于林舒的幻想的替代。所以,他这种如同古代女子视自己贞cao为命节的性格也导致他的偏执。这是社会、家庭和他自己一起编织的牢笼,他用一生证明了这个牢笼对人心灵的伤害。而这种对初恋的忠贞,可以发展为一种执念。陈望几十年里其实没有和林舒相处过多久,但陈望就是靠着印刻在记忆里的片段孤寂的度过了一生。我不想对此置与评价,因为把柏拉图式的爱情当做信条的会推崇这种爱,更多的人会觉得他只是自我感动,而还有一些观点会认为陈望爱的是一个抽象的不存在的完美的人,那个人并不是林舒,而是一种幻想,一个美梦,就像人们对理想爱情的追求一样,可能无论如何努力,最终都是一场空,倒不如守着一场不愿意醒来的梦。在这里我不想给出答案,只想引人以思考,我说过,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引导大家去思考什么是爱。 本篇小说中还有一个重要角色,就是将林舒和陈望串联起来的、只活在陈望只言片语的叙述中的朋友。他是陈望结交的朋友,告诉了陈望林舒的近况、过去,一直到老年;他替陈望送花,一送就是好几十年;他与陈望分享孩子降生的快乐,让孩子认陈望作干爹,带上陈望去参加林舒的婚礼……而在陈望给林舒的信中不止一次提及过“他性格大大咧咧”、“无辜的他被我利用”。所以,这里似乎是有矛盾的。最初在设计这个角色时,我想要淡化作品的年代,甚至模仿上个年代的环境写仿古的东西,故而最后的篇章里才出现电话等交通工具。我本可以多查一些资料,再不行复制粘贴一些也行,但我性格本就粗糙,不想费心思,所以放弃了,以至于年代刻画得其实不够,但书信交流还是反应了当时空间限制对于沟通的影响。但还是需要这样一个中转和联系的人,将角色的命运纠结到一起。 朋友的家庭是幸福的,小富即安,家庭吵闹而温馨,事业算不上成功但很稳定,一直在平城,没有离开亲人和朋友。可以说,陈望幻想当中的爱情其实在朋友的身上就成为了现实,而陈望放弃了很多东西去逃避去追逐的反而最后落了空。这一对朋友,是相互帮助鼓励彼此的挚友,也是命运走向截然不同的两种选择的代表。更有意思的是,朋友一直有林舒的消息,并将陈望推荐的品茶方法推荐给了林舒,肯定和林舒是好友,但陈望和林舒高中毕业后就没有真正的见过,在朋友的婚礼上没有,在林舒的婚礼上也没有。而陈望,一个报社的编辑,一个作家,对人的言语观察应该细致入微,每次朋友如此明了地给他林舒的消息他却觉得是自己的诱导让朋友不曾察觉,这可能吗?一个人套话,一次两次可能没察觉,但几十年的老朋友,会没察觉吗?所以,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朋友本就是陈望幻想出来的人物,一个可以让他和林舒还能有联系的人物,因为他的爱情恰巧就是陈望期待的那样,那不就是陈望对同林舒的未来的幻想吗?所以,陈望此举只是为了让林舒相信他很爱她,所以编织了一个谎。如此,这封长长的情书里,陈望编了很多个谎,甚至连他爱过林舒都是一个谎言。当然,这种想法太暗黑,仅作为给读者的一点启发。第二种,陈望和朋友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朋友被陈望的爱情所感动想要帮助他维系生命里的希望,所以一直在给陈望透露消息,陈望也装傻,两个人心照不宣,算是默契。让儿子认陈望作干爹,也是希望能够让他不再孤寂,毕竟,作为朋友看到陈望孤寂一生总还是难免不忍心。没有告诉林舒,也是想保护朋友的自尊心。在创作这篇作品时,我个人一直以第二种为出发点,第一种也是作为拓展的想法,觉得有些好玩,就分享给各位。 这篇故事的整个基调是哀伤的,不至于悲痛,但绝不欢快。但是也不是没有起伏的,全文运用了我迄今为止最多的一次心理描写,穿插了一些意识流的写作手法,所以看起来情节其实不太难懂,但是内容很详实,创作时倾注了我不少的心力。最初惊艳心动时,雀跃又欢快;一点一点地确认时,小心又期待;一同努力,一同读一本书时,安静又祥和;准备礼物时,别出心裁;女孩同别人恋爱时,心痛如刀割,乃至于绝望;而在分别之后,又一直念念不忘,一直默默守护;在她结婚时,泪流满面,却真正释怀放下,真心祝愿;在她落难时,仍不敢接近,只是留下一束花,一把伞之后默默离去。他的性格是卑微的,但他的爱不是,他即使从来不曾真正与人相爱过,但是却已经体味过爱情的一切滋味了。他的一生形单影只,但是他的内心饱满充盈。我不鼓励一个人单身到老,但是我鼓励别人要心中有爱。正如文中所言:“爱与被爱都是幸福的”,这是我想要带给读者的积极力量。这是一篇年轻人写的小说,文笔肯定矫情,但是我的态度始终是严肃认真的,因为在我眼里,每一个认真地去爱的人都值得被尊重,哪怕他的爱一无所知。《情书》并不教人表白,只是教人去理解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