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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作品的自我解答(三)

    (十六)《枯死的石榴》同样是老早之前就构思的文章,起由于我在学校所见到的一颗枯死在树上的石榴,但如若只描写一颗石榴,未免显得太过单薄,所以我加入了一些东西,一些讽刺的东西,又加入了一个动因,一场演讲,一场教育活动,以此来表达我想要告诉给读者的。

    全文中很大的篇幅其实在描写风景状物,就词句来说还算精美,却不是我表达的重点,更多地表达“我”身为文人的伤春悲秋的情怀,和“我”初入学校时的崇拜和期待,为后来情感的转折埋下伏笔。

    在描写完风景之后,故事转到一处很平常的空地,空地里有一片石榴林,“我”在其中看到了一个被人啃了一口抛弃的石榴,然后产生了一系列的联想。这是本文的第一个重要部分,因为在全文使用中,我很少对景物使用代词“她”,而在这里,那一颗石榴果全程都是“她”,而那个不知以何动力偷窃也好,随手一摘也好,将石榴果子遗弃的那个人,我使用了“他”,这是一个将性别主义隐喻在人和果子的关系变化中的写法,也是我在此之前从未尝试过的写法。所以在解读时,浅层次地当然可以将“他”看成一个一般的代词,代指不知性别的人,也可以将“她”看成是正在长成的石榴果。但深层次的,好奇、觊觎、贪婪、占有、品尝、败兴而归、遗弃、毁坏的整个过程,可以看成一个强势的男权对于柔弱的、美丽的女性的侵略和占据,并最终遗弃的过程。所以,在写作过程中,我使用了很多贬义的、霸道的词汇形容“他”,使用了很多美丽却无辜、无奈又无法反抗的词汇形容“她”,站在一个上帝的视角,将一个人和瓜果之间的强盗的事件写成了人和人之间的欺辱事件。观点很明确,很多自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或力量和地位较女性强大的男性理所当然地认为凌驾于女性之上的行为和强盗无异,且无自知羞愧之心,和野兽无异,野蛮而又残暴。我从心底厌恶这样的人,厌恶奉行这种准则的人,厌恶有着这种观念的传统,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需要强调的是,我并不是所谓的“女拳”主义者,我对两性的态度始终保持客观,本文所指也仅仅是基于故事发展自然而然抒发的情感。

    其二要讽刺的是,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校园,当然,还有后面所提及的枯死的石榴树和石榴果。众所周知,校园自诩为教书育人之场所,是人类知识和智慧的延续之地,也是充满道德教化之地,但一个悲哀的真相是这样的地方教人以知识,教人以考试,却不教人以道德的教化,不教人珍惜花草之生命。一个连花草都养不活,一个放任自诩为知识分子学生肆无忌惮的放纵欲望,足以说明学校缺乏一定的人文教化。这也表达了我的教育观念,与其教学生成为一个通晓各种大道理却不留心关心生活的学者,不如教学生成为一个能把知识和实践结合,而不至于将生活和知识分离的人,也就是所谓的要知行合一。当然,这其中不免有很多小题大做的成分,会显得有些幼稚,但大抵是有理由的。

    其三要批判的就是由枯死的石榴引出来的另一个话题则是以“我”一个旁观者管中窥豹看到的一些人情世故。这种讽刺很直白,读者应该不难懂,也应该能感受到我字里行间的鄙夷。而学校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甚至更加汹涌。我对比嗤之以鼻,却无可奈何。所以结尾才会写“遥远的天边,暮气沉沉”,一来天色渐晚,二来是心情失望且沉重,三来是社会在此风气下一团灰暗。文末并没有那些歌颂主义喜欢看到的峰回路转,只有无尽的愤懑和哀叹。作为作品,那样的结尾显然比歌颂和赞扬来得讽刺。

    而作为作者,我不喜欢看到那样的场景,所以我将之讲了出来,让人看到,让人鸣不平,让人去改正,让人去警醒。如此,才是这篇文章的意义。如果只顾着埋怨和落寞,多少有些肤浅了。所以阿明才会有一句,我偷偷告诉你,你不要同他人说。但我选择用犀利的笔触将之告诉给读者,告诉给世界,以此来讽刺光彩背后的阴暗。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讽刺写法不是我的独创,而是学习于作家汤婷婷女士(MaxineHongKingston)的作品《女勇士》,此为本篇文章需要告知读者最后一事。文学常常因为自由而让人爱不释手,但是不能因为自由而将别人的成果无端移植,初学者少不了要学习借鉴,可拾人牙慧,剽窃却还自以为是,便是不诚实,一个作者,对自己的作品都能不诚实,便是最大的亵渎。

    (十七)《闰土》是一篇致敬之作,致敬中国文学历史上第一个写白话小说的鲁迅先生,灵感来源于先生作品《故乡》。《故乡》是中学必学篇章之一,讲述了“我”回乡变卖宅子时遇到故人,并感慨了一番物是人非,讽刺了一番世道苍凉恶劣。杨二嫂,闰土是其中的经典人物形象。而文中的句子譬如“世上本是没有路的,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更成了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句。

    选择《故乡》的原因,一个是因为我同鲁迅先生一样,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再回到农村的人生经历,见证了不同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成长的影响,见识过了农村和城市巨大的风土的落差,也作为一个异乡人体会到了从异乡回到家长,感受到家乡苍凉变化,从而又重新迷失了身份的感觉。就身份而言,我和百年前的鲁迅先生一样,很相似,不同在于,他有着更深切的对社会弊病的感受,他有着更成熟的社会阅历,所以当再一次读到《故乡》,我便觉得自己可以写一些东西。第二个原因来自于我对乡土关系的思考,以及一些生活的经历。之前说过,我来自农村,去到城市求学,见证过城市的繁华、热闹和开明,重新回归家乡之后,也感受到了农村未开化的蒙昧和落后。但或许是时代不一样了,我的朋友并没有同我产生隔阂,我因而依然同他们保持深厚的友谊,且愈发成熟而不矫情,不功利,更不受阶级的影响。所以,我开始站在闰土的位置来看待那一个把他写进文章里的迅哥,试图去窥探闰土本人的心理,去将迅哥没有写尽的故事,用另一个人的视角呈现出来。于是乎,在一个星期的写作之下,《闰土》诞生了。

    闰土的诞生,具有劫难后新生的色彩,同时也有着nongnong的蒙昧迷信色彩,这是中国人,尤其是老旧时候的中国农村最司空见惯的方式。于是,没有人记得他真正的名字,他就叫做了闰土,一个和大地一般朴实无华的名字,一个同大地一样伤痕累累的男人的名字。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恰如他的一生。

    闰土生在农家,父母贫苦,所以未能进入过学堂。但在我的笔下,闰土变成了一个有着渊博学识的人,变成了一个有着迅哥一般学识的人,也就是我自己。这是一种很强烈的反差,甚至是矛盾,一个农民的孩子,为何能够用他的眼睛看到很精彩的东西,再写出来。但这是否是一种偏见?为何闰土就写不出这样的东西,闰土是否就是你我所有在农村艰难求生的朋友的写照?不是,我说过,我是用鲁迅先生的眼睛,用闰土的视角,在写一个时代,一辈人,两个朋友的家庭之间的缩影。所以,这篇矛盾的文章,实际上是具有反叛性质的。这是对于故事开头矛盾的合乎情理的解答。

    闰土小时候的生活一直是无忧无虑的,在瓜田里抓猹,在滩涂上捉跳跳鱼,在雪地里捕鸟……在迅哥的记忆里,闰土似乎是一直如此无忧无虑的。从我本人的年少记忆来看,也大差不多,几近相同。但故事自然不可能一帆风顺,否则便没了趣味性。

    富贵人家,即迅哥家,有祭祀,闰土被父亲带入了深宅大院。这里的深宅有两个象征意义:富贵人家,即高阶层的家族之中的门第差距;封建时代的名门望族中的传统封建“美德和礼仪”,譬如“老爷”,下跪等出于礼貌的陋习。文中不止一次说过,宅子很深,深得让人向往,又让人生寒,隐喻富贵权势会让人羡慕,但又会让人迷失,让人麻木,让人失去。

    闰土便是第一次见识到了低着头走路的人群。这同样是一个隐喻。讽刺的是被封建礼教,亦或是农村沉陋的民俗乡约折磨得丧失了自己尊严的人。闰土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自然是对比不甚理解。可是父亲按头一般地将闰土对新世界的期待给湮灭了。他像一只鸭子一样被溺亡在对一个老爷的“尊敬”的礼节之中,从此,他的脊梁像被折断一般。这在鲁迅先生的文章中并没有提及,属于是自我的创造发展,在于营造一个封建礼教阴霾笼罩的环境。中间含有一段致敬《百年孤独》开篇的句子,读者应当注意到,没太多作用,单纯过渡和致敬。

    而与迅哥相识交谈的情节,基本改自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之中提及的对话。在此处有一个明显的矛盾,即书面语的闰土所用之语,即我所写之语偏正式,这在此前做过解释。但在当下的情节中,他的口头言语变得粗鄙和幼稚起来。一方面这是基于回忆而写的文字,彼时年幼的闰土言语自然如鲁迅先生文中所言一样,而成年后的闰土,生活生了很多磨难波折,对生活拥有了很多阅历以及感悟,所以文体难免深沉。这般解释,应该是合理的,对读者而言,应当容易接受。

    两个孩子的相处,我在尽力地淡化门第的区别。因为孩子的相处是不需要各种身份的掣肘的,那是一群自以为有文化、好面子的顽固的成年人才有的规矩。孩子的相处只需要对世界的好奇和活泼的感知就行了。站在闰土的视角,我借机向读者也展示了我所了解的鲁迅先生的一些故事,一些来源于《朝花夕拾》中的故事,比如阿长,比如三味书屋到百草园种种,这算是我个人对鲁迅先生的致敬。

    而后,两个朋友分离,从此两个人的人生轨迹走上了不同的道路。鲁迅先生家庭突遭变故,祖父和父亲相继落难,他外出颠沛求学;而闰土成为了一个农民,在差不多的年纪娶亲,成为父亲,种植土地,维系家庭。看似一切风调雨顺,两人应当各自有着属于自己的前程人生。但当时的社会环境,皇帝没了,军阀来了,军阀走了,国民党来了,一直民不聊生,加上天灾祸患,一步步将闰土折磨成了一个麻木的、苍老的农民,以至于忘记了尊严,忘记了友谊,只是为了家庭而苦苦支撑着。而鲁迅先生在这个时代环境中过得也并不如意。那不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错,那是一个时代的错误,一个贫苦了一辈人的错误。不论是鲁迅先生的文章,还是本篇文章,这个中心立意是不变的。

    于是乎,闰土期待迅哥的归来,却因卑微的性子曲解了迅哥的眼神,用了一句生硬的“老爷”彻底断绝了两人之间幼时结下的深厚友谊。甚至在最后,为了孩子的婚姻,将桌椅成套带走,落魄狼狈得慌。本篇文章对于杨二嫂这个人物着墨不多,虽多少提及,但褒贬之外,可怜的成分更多,不如鲁迅先生原文中形容得那般刻薄势利、善于挖苦别人。

    而最后,小船上的明悟,更多地是为了表达闰土对于迅哥的情感:即使我们如今的友谊不再如从前那般深厚无间,但我还是感激曾经年少的相遇相识。在我的文章中,人与人的情感,多是真挚美好的。以上为《闰土》的一些解释。

    (十八)《骗子》的故事原型基于本人高中时期一次外出购物时见到的一个乞讨的人,融合了我对高中时期的朋友和高中生活的回忆。当然,更多的是就乞讨问题和乞讨带来的人际信任问题做一些讨论和个人的解答。

    阿飞是故事主人公之一,选用了我高中时期一位好友的名字,文末最后也致敬了他;而阿良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阿飞和阿良的故事其实差不多是我和我朋友经历的故事,所以真实性上我尽量还原了当时的场景。但小说毕竟是主张虚构和想象的文本,而且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和文学冲突必然没有小说中来得那么立体和紧凑,所以在阅读和分析时,应该以文本为中心。

    故事结构上,《骗子》并不复杂,以一条逛街购物的主线贯穿始终。中间穿插了比较重要的六幕场景,分别是:阿飞清晨起床,阿飞和阿良在教室的对话,两人在饭馆遇到乞讨的老人,两人在闹市遇到残疾的乞讨者,阿良对人与人的信任产生怀疑到释怀,帮助一个落难的学生。虽然小说中过渡和转场的笔墨也并不少,但是大致上分为这六个部分是合理的。

    第一个部分旨在描绘或者说是以一种较为夸张的手法表现高中学校生活的苦闷和压抑,所以不管是词语的选择,还是对阿飞两个室友的奇怪的行为的描写,亦或是阿飞凌晨自动起床等。从经典小说的写作来说,这一部分本与写作主题关联不大,精简笔墨实为必要。但是从我个人慢吞吞进入主题的习惯来说,这一部分更多是我对高中学习生活的追忆。而且,这一段的目的并不是评判性的,而是辩证性的,一边在指出中国高中教育制度的某些问题,一边在强调和肯定个人奋斗的意义和个人自我调节的重要性。当然,就文章本身而言,就本人如今对于教育的认知而言,我还是持肯定态度更多。

    第二部分,两人的对话,更多是在引入阿良这一角色和简单介绍人物的轮廓,即阿飞阿良,一文一理,一个喜欢看书,一个喜欢踢足球。而实际上文章中提及的这两项都是我本人的爱好,而作为一个作者的权利,就是将自己的爱好融入角色的性格塑造当中。这是写作可以带给人的乐趣,而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方法也将这种作者将自己带入角色,并完成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的行为,称为白日做梦。而简单呈现的形象便是,阿飞为人喜欢文艺,为人处世精明练达;而阿良为人性格粗犷,但情感丰富,为人善良。两人的名字和性格形成反差,也是角色设计的用心所在。

    第三段是文中第一次出现乞讨者,形象是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头,为人很不礼貌,比如吓跑了女学生却不感到惭愧;但同时又很可怜,以至于愿意为了几块钱而卑躬屈膝。阿良第一次体现出了自己的善良,而更善良的,则是那个在描写上其实不怎么卫生敞亮的小店的老板。这样的反差也是为了达到一个衬托老板为人热忱善良的形象。至于老人,我本想把他描写成一个死乞白赖地职业乞丐,可是落笔以后,又觉得不忍心。所以安排了一个悬念式的结局,并没有明确地指出来。而赤裸裸的讽刺自然显而易见。

    第四段是一段热闹气息很浓的场景,简单描写了一下环境,但主要关注点在一个残疾的乞讨者上。重要的人物有几个:一个是乞讨者的形象,残疾,了无生气,甚至有些麻木,从这里可以基本看到我本人对他们的刻板印象,这里的我,既包括我本人,也包括阿飞。而阿良则是在这里弥补了一个之前没有帮助老人的善良人的形象,同他的名字一样。甚至看到有人怀疑乞讨的人是装出来的时,有失身份地谩骂了几句那个轻慢的女人,而阿飞则是精明地斡旋在两人中,既用一种不理智的近乎人身攻击的过分玩笑嘲讽了女人的身形以使朋友开心,又以理智的立场站在人群中旁观。第四个角色是人群中那些孩子,他们呼应的是文章的主题,既最后一部分所表达的内核:我们相信更多人是善良的。而这样的希望,放在孩子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第五段,阿良在看到街边更多的乞讨者,甚至有一些懒惰的人躺在街边等人送钱时,他之前坚守的信仰出现了动摇,一方面他意识到了人性之中的丑恶,一方面,他感觉到了自己力量的渺小。而他性格的细腻一面也由一段并不快乐的过去所勾勒出来。而阿飞的宽慰,更多也是我想要对心怀善良的人所说的,即使一条路上只有一个人,但只要你认为是真真切切正确的,便勇往直前吧,因为你无法拯救世界,但有的人的世界因你的帮助而变得不同,这就是你自己的价值。这一段类似鸡汤的话,实际是很需要理解和接受的,否则更多人会慢慢变成视若无睹的冷漠的人,丧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从而让社会关系变得淡泊。本来想用周星驰台词语言里的独白时对话说给读者听的,但是那一段话由于情节安排放在了文章最后。

    第六段,文章的升华情节。重新拾起善良的阿良见到了一个被骗而流落街头的学生,最后选择掏出身上所有的钱给他买一张回家的火车票。这看上去像是一个青年学生会做的事情,看似很疯狂,但是这种将自己回学校的公交钱都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阿飞也慢慢改变了自己的观念,同样义无反顾地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钱,让男孩回家。所以整个故事是一个有关于欺骗和善意的故事,正如文章后半段所说的,“世界上没有那么多骗子,我还是相信好人多。”这是整个故事的基本脉络。

    而关于其他的一些细节,篇幅原因,并不打算细讲。只稍微提及灵感来源,原型为高中时期的经历,同时受到了优秀网络文学《十宗罪》作者蜘蛛的启发。文章中的很多无厘头对话和独白式语言,则是个人为了致敬周星驰的无厘头喜剧所发挥。而阿良作为一个理科生却常常引用诗句的说话方式,来自于姜文的电影台词风格的启发。这便是《骗子》的台面上粗略的文章分析。

    而幸运的是,我在大城市里见过流浪歌手,见过在地下通道卖唱的街头艺人,却始终没有得见一个在路上堂而皇之地乞讨的乞丐。而至于那个给我最初的乞丐印象的城市,我已经许久没有回去了,不知道它现在如何,是否已经没有受苦的人了。

    《向北走·向南走》的故事原型,本来拟定的是一个在城市打拼已久却处处碰壁的年轻人的故事。如果能从现在的读本中抽丝剥茧的话,应该会发现,按照之前的设想,庆生应该才是文章的主角。其实,写到一万五六字的时候,剧情是可以在延展开来的,可以写一些爱情,写一些年轻人的无奈,如果我是一个靠码字为生的人,我或许会这么写。但是,因为文章的前三节都在写一个富有神秘色彩的男人阿林和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笔调沉郁之余又显得凄美。如果突然斗折蛇行地转向写庆生的少年烦恼,多少显得主次不分了。而另一个原因是,我的创作富有激情,却常常难以保持专注,我开启一个话题,便想迅速结束它,然后开启下一个主题,所以我很难专注地去写作一部五六万体量的中篇小说,因为写作这种事情,着实是一个很耗费脑力的活动,即使一个人有成熟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知识储备,但是将一个故事细细道来,还是一件让年轻人静不下心来的事情。所以,从文章的第四段就会发现,我简略地提及了一直活在阿林和水生对话中的庆生。最后的结尾则是我常用的梦语一般的开放式结尾。

    这篇文章的剧情并不难,从前到后疏离如下:阿林曾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与小伙伴们在村子里可谓是无恶不作的小混蛋,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像着了魔怔一样想要去外地求学,这在当时的农村是破天荒的存在,但是事实是,他靠着死磕,最终让顽固的父亲妥协了。于是后来,他去到外面的世界学习,取得了文凭,成为了一个体面的宠物医生,并且娶了一个很完美的女孩儿为妻。这是向北走的一段,因为北在经济学的语境里,象征着美好,象征着光明,象征着发达。他的人生似乎没有什么阴霾,可是众所周知,不管是文学的悲剧性主题,还是一个人正常的一生,显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这并非是文学作品的作者个人的恶趣味,而是正常的社会现象。所以,向北走之后,生活向南而行。

    阿林的妻子——玲玲怀孕了,这本应该是一个让人欢欣的消息。可是玲玲的身体却出了问题,没有办法正常妊娠分娩,于是只能终止妊娠。从传统家庭的观念里看,孩子对于家庭的稳定和婚姻的升华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加上我随之嵌套了一个由玲玲想象但是似乎很合情理的故事,一个被遗弃的童年,一对想象出来的父母,一个对孩子莫名的执念。这个观点可能会受到新兴女性主义的抨击,但是我的本意并非塑造一个没有理智的生育机器,玲玲只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性角色,只是一个想成为mama的人,如果超越故事本身去争论角色于文本无关的属性,我觉得有所欠妥。最终,在理智的判断下,玲玲做了手术,拿掉了孩子,并永远地失去了成为一个母亲的可能。这件事对于玲玲的精神打击是很严重的,而作为丈夫,阿林显然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却又无可奈何。最后,他们带着隐隐的伤痛,似逃避似疗愈似的回到了家乡。至此,阿林和玲玲的往事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插叙和倒叙渐渐拼凑完整。

    第三段原本是想将标题取为“向北走·向南走”,一边让人看到希望,一边又抛出一个更大的难题,最后在交织中走向结尾。但是,想了一下,觉得这一段故事本身还是烦恼大于喜悦的,所以仍是向南走,不过陷入烦忧的变成了水生一家。水生一家的烦恼,一方面来自于饲养的牲畜害了病,不过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为了让文章更符合乡村宁静又朴实的生活罢了。另一个烦恼来自于自己的儿子——庆生。他有一个小名,叫长福,正是阿林给取的,所以我们不难看出庆生在阿林眼中的特殊。而这份特殊之后,正是呼应着阿林心中不愿提及的伤痛。庆生就像是曾经的阿林,倔强地反抗着来自父权的控制和压迫,他是一个极有活力的年轻人。但与阿林不同的是,他的生活并不很顺遂,在城市里处处碰壁,然后灰头土脸地回到了家乡蛰伏。但从最后的结尾来看,我并不想把他写得一无是处,一来是我不喜欢扁平的人物,二来世上本就没有绝对唯一性格的人。水生,是一个走了和阿林不同的路子的朴实农民,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家庭和睦,看上去很幸福。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仍是像笨拙地新手一样在学着如何去和儿子相处。很多道理他都明白,但是正是对于儿子的关爱,让他放不开手任庆生去追求,总是想试着干预,而交流方式又总也不到位,于是父子之间产生了隔阂与矛盾。阿林作为朋友,只能对老朋友进行一些安慰和劝说,这实际是借阿林之口在传达我的一些教育和相处的理念。

    而第四段,两个心中都装着事情的人,在杯盏的交错之中,醉倒了睡着了。在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之中,阿林隐约看见庆生将他和水生扶上了床。这里是为了表明庆生是个善良的孩子,而他与父亲和解也是必然的,至于他的未来,文中虽然没有给出直接的暗示,但文末的环境描写已经给了答案。此外,之前说过,庆生和阿林很像,所以不难猜出在迷茫困顿之后,庆生依旧能走上一条美好的道路。

    整个文本的处理办法,我结合了我早期接触的乡村描写手法,而故事的塑造,文风笔调多平实清新,这在狠厉之气十分浓重的《嘲讽录》中,并不多见。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多半来自于我的生活经历,因为在青年的年纪,我始终感怀自己所见所遇的幸运,所以我的文字里虽然隐匿着淡淡日本物哀美学的风格,但结局多半简单温馨,这纯纯与个人的喜好有关。当然,也与我开始接触青年的情感有关,这本应该是一本纯粹的讽刺杂文,可是慢慢地变成了一本大锅乱炖似的小说集。

    而在叙述方式上,我并不觉得自己的写作方法很纯熟,因为我嵌套又嵌套的写作方法容易分割开故事的连贯,容易造成很多阅读的困难。但这种类似心理意识流的写法又容易给人一种很新奇的感觉,这对于尚处于试验摸索时期的我而言,是一种难得的尝试。

    关于主题,其实近期几篇文章都比较相近:一是家庭,不管是阿林和父亲,水生和庆生,阿林和未出生便夭折的孩子,玲玲虚构的故事里的父母,几个故事都是很传统的中国式家庭的的相处模式。男人在家中富有权威却不专横,是家里的顶梁柱和话事人,却也是爱护妻子的男人。而女人们,多具有传统美德期待里的温婉贤淑、善良体贴、勤劳能干等优良品质。而孩子,则是与家庭有过割裂、但是最后仍然会选择回归家庭的叛逆却不忤逆的孩子。这一切的形象来源于生养我的土地给我留下的淳朴善良的美好印象,以及我虽然常有吵闹却和睦温馨的家庭。二是磨难,磨难是文学很常见的主题,而故事的主角通常也需要经历磨难才能得到历练从而成长起来。阿林绝食为求学,妻子流产之后隐居故乡;庆生在外四处碰壁,仍然不愿意服从父亲的安排草率决定自己的一生;玲玲的父母,虽然活得辛苦,但也懂得苦中作乐,懂得承担责任。生活并不容易,他们却也没有放弃,这是我想传达的乐观的态度。因为,悲伤并不能解决问题,虽然悲伤是文学恒久的主题。

    三是城乡问题。在我的文章中,我不只一次写过城乡,但每次写作的时候,我总会抱着一种出世之人的心境来看待城市和农村。在本篇文章中,农村是阿林想要逃出去的农村,因为它固步自封,因为它限制着想要高飞的鸟儿的羽翼,因为它总想把人一辈子捆绑在土地上,生生世世,毫无进步可言。阿林的父亲是这样,后来的水生也差不多是这样。他们都是这片土地养育的孩子,也自然固守着很多老旧的想法。而我对城市的观点,在文中其实正面的不多,不管是从水生的口中说出的一系列城乡的差距,还是让玲玲感到恐惧的城市的黑夜,以及那些让玲玲父母最后落寞离开无奈和冷漠,都是文中对于城市的形容。作为一个有着正确认识的学生,我自然知晓其中的偏颇,但作为文中的象征,城市确实没有太多让人留恋的地方,因为城市里的人活得太累太忙碌。而农村,不管是景物的描写,还是在人们心中的象征意义,都显得那么美好而宁静。这到底有些保守主义的倾向了,但在喜欢风雅的文人看来,好像也还不错,便不顾及别人的批评了。

    而文章最后一句话,是我常用的独白的写法,用他人的口吻,告诉我的读者和我自己,“一切都会好的”。如果单单只是说一句鸡汤,可能显得寡淡而无味,可是如果在历经千帆后,还能说一声“一切都会好的”,便是看透了生活的真英雄,是所谓“真正的的英雄主义,是看透了生命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所以,最后一段的情景交融,写的也是一个旷达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