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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一定进来看看!

    昨天说的第3更已经补了。今儿的2更挪到明天下午一起放出来。然后明儿晚上12点会把当天的2章放出来。

    先忙着骂我,不是我懒。最近在剧情上的构思和码字状态是保持的很好的。今晚我也码了将近3K的稿子,但不打算放上来。原因无他,这2章我不想分章,会写成一个大章节。另外则是我想和你们聊聊我的写作思路。

    之前我说过,这部书我肯定会写几个感动到我自己的人物。陈瘸子算一个。但因为一开始对他的人物设定,就注定了他的戏码不会出现过度催泪虐心的效果。最近引起不小反响的麦长青算第二个。我想请大伙思考一下,麦长青这个角色对这部书的主线有多大影响吗?几乎没有!他甚至算不上一个配角!——陈瘸子才叫配角。

    那我为什么从他出场就花了相当笔墨在他身上?甚至略带偏爱性质地给他和凌红单独的镜头?

    看完最近的章节,我相信大家应该看得出一些。就不赘述了。

    我写书始终有一个坚守。不能只把男女主角或反派BOSS当人看,不能只勾勒他们的感情世界。配角也是人!只要在文中有名有姓的,都应该有他们存在的价值!

    没错,我写的是小白文,但正如我所说的,我不能那么白,我不能把角色写的像模板,不能让他们相互之间换了名字也让你们不觉得突兀!

    麦长青出场后,他的命运就已经定格了。即便是我,也至多轻微的改变一些过程,而不能扭转他的结局。

    换句话说,假如他不是重情重义的人,他会总是背着老婆跟陈逸飞呆在一起?

    假如他不是对兄弟情有洁癖的男人,他会跑去找陈逸飞质问?

    假如——假如他知道了陈逸飞做的事儿,而陈逸飞不杀他。陈逸飞还是处心积虑为了夺回母亲的东西连亲伯伯都能干净利索杀死的那个陈逸飞?

    任何角色的性格一旦成型,作者是不会轻易去改变的!任何试图改变角色性格的作者,到最后都会把这个角色写崩坏。写成你们常说的这个人物是神经病,不正常。

    为什么?因为这个角色前后的行为冲突了,不符合逻辑了。

    我甚至相信,在我没写麦长青被刺死这个桥段的时候。不少读者已经大致能猜到麦长青可能活不了。哪怕有点不希望这个情节出现。但事实上,若是不出现这个情节,我相信你们会更痛苦。因为你们心里明白麦长青的性格,也知道陈逸飞的行事风格。有时候,我可以写意料之外的让你们猜不到的情节。但我绝对不能为了炫耀我奇妙的构思而推倒逻辑以内的东西。该发生的就一定会发生。这才是一个写手应该具备的cao守。

    写他死,倒不是单纯为了引起什么效果。也不会故意地卖关子说什么剧情需要。从他出场到退场,本身就是一个剧情,谈不上铺垫。哪怕有了最新一章的凌红装疯卖傻,也改变不了之前的事实。

    我大抵清楚,这个角色死后,肯定会有不少读者同情他,可怜他,觉得他人生太悲催。

    我甚至想问一句,他的出场才几次?除了我觉得实在有必要的时候让他出场,他几乎不是一个有太大存在感的角色。任何这本书的主线以及支线,他都没沾多少边。为什么他一死,就能引起大家的共鸣?为他不值?要知道,他可是站在主角对立面的。

    因为他是一个人格完整的角色,是一个有真实感的角色。所以大家才能因为他的快乐而快乐,悲剧而难过。

    如果——我是说如果,当麦长青临死前哭着哀求陈逸飞带他回家时,大伙看得曾红过眼睛,或偷偷抹过眼角,我想说,我成功了。因为在写的时候,我也是双眼发红写完的。

    我不是为了虐角色,虐你们而这么写。而是因为剧情的推进,我必须这么写。我又不是后妈,我如何会莫名其妙地写死一个几乎算不上反派的角色?

    我希望我笔下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有血有rou的,有他们自我意识的,而不是单薄到我随便让他们做什么事儿,就可以做,而且你们还不会有违和感。那不是写小说,是瞎掰。

    一部小说,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里面有性情各异,感情复杂的各种角色,他们有自主的行为,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我的坚持和信仰。他们不会因为我这个作者的一个恶趣味决定而改变什么,更加不会做出不符合他们性格理念的事儿。

    小说高于生活,但终究源于生活。只有真实了,看着才有趣,才能打动人。才能为之喜为之悲。

    当然,大前提的爽快基调是不会因为一个小插曲改变的。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让大家知道,我一直在试图营造一个个有血有rou的角色,并在大家的目光下见证人物们的起起落落,酸甜苦辣。这,不正是看小说的乐趣所在吗?谁会喜欢看一群神经病在作者的cao控下发神经呢?对吧?

    最后请大家放心,偶尔的虐心是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着想。嗯,以我的个性,是不可能码出让我自己都接受不了的悲剧的。这是底线。毕竟,本书打着的是小白文的旗号。谁见过写小白文后宫文写成大悲剧的?那不瞎扯嘛。

    嗯,谈不上什么解释。只是翻了几个能看书评的地方,发现大伙有点荡漾亢奋,在这儿安抚一下你们脆弱的小心肝。

    最后,俺自恋地小小地问一下,你们这帮阅书无数的牲口们,谁在看其它书的时候会被一个连配角都很勉强的角色打动?哈,《王牌特工》这本书真不错,我一定要介绍给我所有认识的人看!

    PS:这个单章写了两千字,如果换成正文赚钱,我又能吃顿有rou沫的午餐了。

    PS2:明天白天的2章在7点之前一起放上来。晚上的2章在12点放上来。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