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开庭
开庭那天的记忆我现在有点模糊不清了,可能潜意识里抗拒去想起那段让人伤心屈辱的时光,所以把很多细节自动DELETE了吧。 我只记得那天两家人家在法庭照了面,他爸爸突然莫名其妙恶狠狠得对我说:你再跑啊,小心我打断你的腿!我心想我不跑,难道等着被你们一家欺负死?动不动打人,你以为打人不犯法,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吗? 当初领证结婚,除了帮我买过一枚两三千的戒指,等同于没送任何彩礼(连亲戚送的份子钱,他mama都不由分说直接收走了)的孙越,在庭上扯了一些莫虚有的开销让我支付,我自然是不认的,然后双方僵持不下,他就说不愿意离了。 休庭时,他mama当着法官的面,突然上来对我一阵“推推搡搡”……什么叫最毒妇人心?我想应该就是他mama那样的,她趁着休庭大家不注意的时候,突然跑过来拽住我,表面上只是上来拽我胳膊,却用指甲掐我,整个大拇指的指甲卯足了劲往我手臂上的rou里掐(我后来回家脱掉衣服一看,两个手臂上方全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淤青)。 法官见到此番阵状,偷偷把我mama叫到边上说:现在这种情况想要速离,你们就同意支付他提的5000元,像这样的家庭被拖下去你女儿会更倒霉,你们家花点小冤枉钱,早离也好早解脱。 最终还是拿钱消灾。5000元只是小数目,但是拿来喂恶狗,内心还是极度憋屈的。 离开法庭的那刻,我本可以去孙家拿走属于我的衣物,我很多的鞋子衣服,还有我大学时代的绘画作品用镜框裱好放在储藏室里。我很想回去拿,但是姨妈他们都说算了,你现在回去,孙家人指不定会对你干出什么样的缺德事,到时候把你关起来打骂怎么办?我自己想想也是,这家人全家都有暴力倾向,婚都离了,到时候更肆无忌惮了,我若再回去不知会被羞辱成何样了。 庭审完,终于结束了这段冤孽般的婚姻,本该庆幸脱离虎口的我,却在回老家的轮渡上,忍不住嚎啕大哭,哭到整个人抽搐。
——那时候的我,27岁正值芳龄,并不知道自己在年轻时候过度透支的每一份悲伤、每一丝精力,有一天都会幻化成身体的病痛。后来的我才大悟,30岁之后所有的大病大灾都是拜年轻时过度消耗自己的“精气神”所致。 正如笑得太过火会吵醒身体里的悲伤,悲伤得太过头,同样也会让自己的身体细胞免疫系统严重受损。 年少时被父母家人保护得太好,没有真正看过人性的“恶”,便不能全面认识这个世界,没有经历过病痛的折磨,便不会懂得自爱和自我“情绪克制”的重要,也不会真正明白健康的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