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东京真是富贵迷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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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了。 代少章两人,骑马先行。 斗红红和吴大壮收拾好行李,喂饱了驴子,日头升到头顶才出发。 一路上,阡陌纵横,山涧清澈见底,涓涓细流,流向远方。河岸绿草成荫,树木偶或成林。 来到汴梁城的城中街,已经是戊时。 “我擦,大壮,刘殊,你们闻,这马车经过都有一种香气扑鼻而来!” 我还以为就现代人喜欢喷香水,原来打这时候精致的女子就已经有了这种癖好。 斗红红突然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纸醉金迷的错觉。 一路走一路惊叹,“哇哇哇,青楼耶,我终于懂男人的快乐了,你们看门口那妞一个比一个漂亮!” 沉浸在汴京繁华夜市的斗红红,转头发现不知何时大壮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剩跟在后面的刘殊。 “嬷嬷,你看那人骑在一头猪身上,好新奇呀,我也想坐。”一富家哥儿对着身边的老嬷嬷说,一头猪瞬间引来了一群人围观,其中不乏几岁到十几岁的富家子弟。 这不现代社会里的摇摇车吗?投币上座。两元一次。宋代这玩意就有雏形了,斗红红不禁在心里暗暗佩服古代人的经商头脑。 斗红红想起了自己的花猪,如果它在,想必它也可以。 “有想坐的吗?一次半炷香时间只需十五文钱,一次一炷香时间只需二十八文钱!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人们面面相觑,孩子们争先要骑。 不一会儿,人群中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率先丢了十五文钱到那人罐子里,坐了上去,其他孩子见了纷纷嚷着要坐。就这样不一会儿工夫,那人就赚了一百三十几文钱。 斗红红心想从古到今果然还是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挣。 寻花问柳的富家子弟从青楼妓院进进出出,文人sao客则驻足汴河两岸饮酒作诗,欣赏夜景。街道两边的水果摊、小吃摊和一些卖日用品的摊贩久久不肯散去。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斗红红是万万不敢想象宋代的物产商品能如此丰盈,特别是看到夜市里的烤羊rou串她更是震惊不已。 经过烤串的摊位时,斗红红花二文钱给刘殊买了个烤鹌鹑,而自己喝了两口水垫了垫肚子。 ...... “大壮,你去哪了?让我一顿好找。”斗红红在一家棺材铺正好碰见了迎面牵驴走来的吴大壮。 “没去哪。俺瞧见这隐蔽的街角有一家棺材铺,心想看看都什么价位,以后有钱了好给俺阿翁置办一口棺材,不过,我上去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应。” “你吓不吓人,大半夜看棺材!” “就知道你害怕,所以俺不没叫你吗?西市的瓦子里的表演很是精彩,杂技,说书,唱戏,唱曲的,要不要俺陪你凑凑热闹?” “不了,以后有的是机会。我们先找个住宿的客栈吧!” “好好休息一晚儿,明天想点法子谋点生路。” “这里住店大概需要多少文银?” 吴大壮面露难色,“汴京最次的客店也得三百文钱才捞的着住。俺平时砍柴的钱都用来给阿翁买药了,出门时就还剩兜里的二十文。” “那这里有没有什么废掉的宅子?咱可以偷偷住上两晚?” “不好吧!被发现了,可是要吃牢饭的。” …… “废掉的宅子,没人发现。我们就在那宅子偷摸住几宿!” 吴大壮拗不过斗红红。 一个时辰过去,三人终于在东市一条街道的拐角找到了一家残破的店面。吴大壮先翻墙进了院,检查了一番,确定此宅园无人定居。 “跳进来吧!没人。” 斗红红喝刘殊俩人相视一笑又都齐刷刷皱起了眉头。 “我翻不进去,你得出来帮帮忙!”斗红红压低声音喊。 月色朦胧,吴大壮把驴栓到了门口的石墩子上,先让斗红红踩着他的肩膀爬了进去。 刘殊虽然年纪小,但身手还不错,只见他像只猴子一样,三俩下“噌噌”爬了上去,又“唰”的一声儿跳了进去。 ...... 来汴京第二天早上 汴梁城的地标建筑——樊楼夜夜笙歌,唱曲儿的,弹琴的姑娘个个身材婀娜,笑靥如花。 代少章醉醺醺的从樊楼出来时已经是卯时。 汴京城的日头刚从东边升起,外街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卖包子了!卖包子了!15文钱一个,好吃不贵的rou包子!客官,您来两个” “卖羊rou炕馍喽,20文钱一个,买羊rou炕馍免费喝胡辣汤!”。 ....... “巴儿姐,汴京早市好热闹啊!” 熙熙攘攘的叫卖声令刘殊没了睡意。 睡眼惺忪的斗红红,看了看外面,蒙着被子,接着继续睡起来。 此时正在院子里的竹竿上晾晒一些发旧的被褥。 日上三竿,斗红红这才睡到自然醒。 斗红红浑身儿难受的厉害,她从后院儿的水井里打了两桶水,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里拉了一个帘子,擦洗着前天就已经发痒的身子。 两日的奔波让斗红红身上有一股酸酸的味道。 可洗完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斗红红立马清爽了很多。 看到院里儿摆满了大壮拿来暴晒的物件,褙子,裈裤,草鞋,腰巾,茶壶,锅碗瓢盆......。斗红红洗完澡的水实在找不到空地泼,索性她就站在凳子上一股脑儿泼到了墙外。 “哇,大壮,女人之向往,男人之楷模!这家务活做的比这世道的女子都要利落好多!” 吴大壮停下了手里的锄头,一脸疑惑的看着斗红红,“你是不是又在取笑俺!” “你猜?”斗红红扮了个鬼脸,花枝乱颤地跑开了。 “知儿哥,去街上买上几个馒头,要上一把早市的青菜,再去找找卖油盐酱醋的店铺儿。” “哦,顺道去粮食铺买些米面。这是一锭银子。” “不够的话,就先不要酱醋。出门儿机灵点儿,别被骗了。” 在斗红红再三嘱咐下,殊儿哥儿偷偷摸摸朝东街出了门。 “哐当,哐当......”,门开了。 斗红红还以为是殊儿哥儿回来了,神色紧张,“殊儿哥儿,开门儿轻点,街坊四邻都能听见。” “这破门,废我这么些力气!”代少章熊抱着一大石头,几经周折下,门终于开了。 斗红红抬头一看,熟悉的面孔,熟悉的配方。只见代少章浑身湿漉漉,像是从河里刚被捞出来。 “活该!喝醉酒掉河里了吧!”斗红红内心的幸灾乐祸,隐隐作祟。 “呦!这不是前天晚上在文庙睡觉打呼放屁的丫头吗?”代少章一手指着斗红红,晃晃悠悠的走进了门。 看到斗红红的出现,代少章心头弱弱地飘过一丝窃喜,这丫头,比蛐蛐逗起来好玩多了。 想到斗红红竟跟他家住同一巷子,代少章嘴角更是扫过几分痞笑。 人嘛,为什么会喜欢搞婚外情呢?大抵是因为人的骨子里偏爱新鲜、刺激、有趣。
显然代少章此时咬上了感情欲望的鱼钩。 代少章转念一想,“这家人不是都死了吗?他们怎么出现在这里?” “好汉不提当年事啊,昨天早上的事儿已过去!你别事后翻旧账,非大丈夫所为!” 斗红红紧张地拉起吴大志挡在身前,战战兢兢的发言,打断了代少章的思考。 斗红红打小就害怕酒懵子,在斗红红看来这世间人类,大都是有多重人格,清醒时被道德法律捆绑,酒后便不自觉地暴露隐藏的恶。 “你别看我大哥,不是很聪明的样子,他的来头儿,哼,说出来吓死你!” “那个……他师传秦叔宝,曾倒把垂杨柳,拳打镇关西,景阳冈上打死过一只虎。” 吴大志一脸懵逼,他只砍过柴,哪干过这些牛逼事儿啊。 “哟,还挺厉害的主儿。那你听说过我汴京第一美男子“代少章”的名讳没?” “说出来,你都得跟爷们似的站着撒尿!” 代少章盘着胳膊,颇有神气的说,“那个,那个,樊楼头牌歌妓幺红娘,夜夜思慕的男儿就是本公子,可惜我自恃风流,怎可为她放弃这万花争艳。” “昌乐伯爵府的嫡长子侯小公爷,哼,是我代少章把臂归林的好友。”代少章这牛逼吹的是有鼻子有眼。 斗红红见多了酒桌上牛逼吹的震天响的醉汉,听到代少章这些大话感觉又好笑又鄙夷。 代少章嘴唇咬着湿漉漉的垂下的刘海儿,自认为自己帅气的不得了。 斗红红心想初来乍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自己是汴梁城的黑户。 “代少爷,您都不知道,打前天雨中见你,你骑一白马,策马扬鞭的那种英勇神气,小女子至今久久不能忘怀。” 斗红红咽了口唾沫,继续说。 “您听我继续编,啊,不是“编”,是“说”!”斗红红一不小心说出了心里话,场面一度很尴尬。 “我就瞅你长的一表人才,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似我梦中情郎。” 斗红红把她上一世没拍过的马屁,这世她都要拍一遍。娟子从斗红红记事开始,就教她面对学校的老师同学、家里的长辈亲友、出门碰到的陌生人,要嘴甜,才不落人不待见。 斗红红那时从来没有认为娟子说的对过,所以她从来不主动向任何人示好。以至于大学四年,辅导员都不知道她是她的学生。所以这一世,她要璀璨的活! 斗红红走到代少章的面前,转身,回头,抛了个媚眼。 代少章被斗红红的“媚眼”撩的一度很慌乱,他上下左右四个方位各瞟了一眼,又摸了摸侧脸,“你拉到吧!你,这,这,这会儿装贤良淑德啦!你昨儿,一碗什么破疙瘩汤,足足要了我500文呢!” “还有,刚刚的黑乎乎的带着腥臭味的水是你泼的吧?” 代少章来回转着身,各方位展示了一遍他被浇透的衣衫,斗红红有一种看巴黎时装周走秀的恍惚感。 斗红红意识到,代少章踢门而进的缘由。 斗红红回忆着:她刚刚洗完澡,又在桶里清洗了月事带……。 “公子,不,不好意思。”斗红红刚开始表演预热,只见一四十有余的妇人闯进院内。 斗红红心想“我招谁惹谁了?一大早又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