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小说 - 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在线阅读 - 作品相关 (5)

作品相关 (5)

练字时用,你不可能一辈子用树枝写字吧?”

    李鹜不快的眉毛这才舒展开来。

    “你说一声就是了,那jian商说我少他一支笔,我还以为他哄老子呢。”

    “是我想的不周到。”沈珠曦从善如流,鼓励地看着他:“千字文你会了多少?写写看。”

    “会了多少?”李鹜扯起嘴角,不屑一笑:“你随便choucha,错一个字我给你一两银子。”

    沈珠曦不信他短短几天时间就能从文盲到千字文博士,随口说道:“千字文三个字,你写写看。”

    李鹜提笔就写,千字文三字虽然歪歪扭扭,但好歹笔画正确,结构正确,不多一笔,也没有少上一笔。

    沈珠曦不信邪,又说:“爱育黎首。”

    李鹜蘸了蘸水,继续在桌上书写,写到黎字时停了片刻,沈珠曦刚要笑他说大话,他已写完了后面的笔画。

    沈珠曦瞪大眼睛看了又看,还是没有错误。

    李鹜愈发得意,吊儿郎当的二郎腿一翘:“说吧,还有什么?”

    “临深履薄。”

    写对了。

    “似兰斯馨。”

    还是对了。

    沈珠曦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乐殊贵贱后边是什么?”

    从听写变成了对答,李鹜毫不犹豫:“礼别尊卑。”

    “节义廉退?”

    “颠沛匪亏。”

    沈珠曦一连问了五句,李鹜句句都对答如流。

    再问下去,李鹜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沈珠曦压下心中惊讶,咳了一声:“……孺子可教也,虽然你没什么天分,但只要努力,还是能勤能补拙的。”

    “老子还没天分?”李鹜不高兴了。

    “看你和谁比了,”沈珠曦道:“和天下第一公子相比,你的确算不上天资卓越。你把千字文默写一遍我看看。”

    李鹜一边写一边问:“天下第一公子是哪条狗?”

    世上怎有如此粗俗之人?沈珠曦忍下到了嘴边的讽刺,说:

    “天下第一公子是当朝丞相之子,五岁辨弦音,七岁能诗文,十岁已完读诸子百家,小小年纪就辨察仁爱,名声远扬,那样的人才算得上是惊才绝艳。”

    李鹜忙里偷闲看了她一眼:“你亲眼看到他五岁辨弦音,七岁能诗文,十岁完读诸子百家的?”

    “……那倒没有。”

    “真是个呆瓜,听什么信什么,隔壁牛头村满脸麻子的王寡妇还自称村中第一美人,谁信谁倒大霉。”李鹜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羊毫笔在桌上勾出一撇:“世上不可能有完美无瑕的人,但凡有——不是谣传,就是伪装。”

    沈珠曦说:“你就是嫉妒人家。”

    “我嫉妒他什么?他算哪条狗,老子都不认识他。”李鹜皱起眉头:“你为他说这么多好话,你是不是喜欢他?”

    “你胡说什么。”沈珠曦回过神自己说了太多,忙扯出挡箭牌来:“傅玄……傅公子是越国公主的驸马,我自然要为他说话。”

    李鹜半信半疑地看着她。

    沈珠曦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抢先发难道:“你的字太难看了,要是这么练下去,你永远也写不出上得了台面的字。”

    “那要怎么练?”李鹜看向桌上干了一半的字迹。

    “字要想写的好看,手腕一定要稳。”沈珠曦说:“要想手腕稳,练字的时候往手上绑沙袋就会事半功倍。”

    “你哄老子?”李鹜一脸怀疑。“那些穷书生连鸡都杀不动,还往手上绑沙袋?”

    “所以他们才是穷书生,真愿意下苦功夫的,早飞黄腾达了。”

    沈珠曦睁眼说着瞎话,越说越流利,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和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李鹜相处久了,她的面皮也有越来越厚的趋势。

    “你不信就算了,反正我知道的傅公子,还有宫中皇子们,他们练字时手上都绑着沙袋。”

    “你就瞎编吧,老子不会信的。”李鹜低下头去继续写字。

    沈珠曦拿起一枚被李鹍视而不见的桑椹放进嘴里。

    “……多少斤?”李鹜说。

    沈珠曦差点被这枚桑椹呛死。

    “什么……”

    “他们绑的沙袋,多少斤?”李鹜抬起头来。

    沈珠曦:“……三、三斤?”

    ……

    傍晚那一顿,是餐桌最丰盛的时候。

    李鹊大展身手,端上一盆香味扑鼻的煨牛rou,佐以松软洁白的馒头,包括沈珠曦在内的所有人,都喝了一碗酸梅汤,李鹍最后一个下桌时,满满一盆煨牛rou连汤都不剩,三斤馒头只剩一点馒头渣,也被李鹍倒进盛煨牛rou的瓷盆里,裹着酱汁,吃了个干干净净。

    酒足饭饱后,李氏三兄弟跑去了后院,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嘀咕些什么,沈珠曦有心偷听一二,只可惜不少商家上门送货,她忙得脚不沾地,只能歇了这个想法。

    宽敞的后院里,李氏三兄弟蹲在新修的洗浴房窗下,三脸凝重。

    “连京中纨绔也如此刻苦,我们不能再骄傲自满了。”李鹜说。

    “大哥说得在理,如果连京中纨绔也比不过,我们谈何出人头地?”李鹊点头赞同。

    “连那些饭桶也能在手上绑三斤,老子难道还绑不了十斤二十斤的吗?”李鹜说。

    “大哥的潜力如天下江河滔滔不绝,九天瀑布源源不断。”李鹊拍着马屁:“自然是绑得的。”

    “我不但在手上绑,还要在腿上绑。李鹍陪我一起绑,除了睡觉都别取下来。”李鹜沉着脸说:“至于你——”

    “大哥!”李鹊吓白了脸:“小弟我不是那份料啊!”

    “以前我也没勉强过你,可是现在不行,你要是连京中混吃等死的纨绔也比不过,以后出去闯荡,丢脸事小,丢命事大。”李鹜说:“我也不让你四肢都绑了,你就绑两腿,遇事的时候给老子跑快一点,别落在后边成了敌人的俘虏……”

    李鹊苦着脸说:“那我不如给马绑上沙袋算了……我跑得再快,能有敌人的马跑得快吗?”

    “让你绑你就绑,叽叽呱呱什么。”李鹜一口驳回李鹊的请求。“我会随时choucha你的练习情况的,好好练,别给老子丢脸。”

    李鹊哭丧着脸应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周六之前都0点过5分更新

    周六之后还是每天下午六点更新哈

    26、26、第26章

    沈珠曦觉得自己最近食欲大开,吃得比平日多了不少,腰上摸着也有些rou了。

    她琢磨着现在也不是贴秋膘的季节,怎么就睡醒饿,吹风饿,走走也饿呢?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不止她一人饭量大增,和李家三兄弟比起来,她大增的饭量根本不值一提。自从李鹍一顿吃下十二个比拳头还大的馒头后,李鹜就不许他喝酸梅汤了,李鹍气得只差捶地痛哭,李鹜却不为所动。

    实际上,沈珠曦很想把自己的那份酸梅汤让给他喝——她实在是太腻了,奈何李鹜每日是盯着她喝,不把这一天两碗喝下去,他就在她耳边汪汪乱叫,一刻也不让她好过。

    半旬过去,不单她一人胖了,李家所有人都胖了一大圈。

    李鹜坚称那是绑沙袋练出来的肌rou。

    沈珠曦不敢辩驳,每每此时她都会转移话题,沈珠曦只希望他这辈子都不要遇见京中贵人,得知京城的贵公子们根本不会拿沙袋练字。

    他晚一点知道真相,她就能晚一点遭殃。

    但他越晚知道真相,她就会死的越凄惨。

    沈珠曦进退为难,左右不是,每次看到李鹜坐在堂屋椅子上捆沙袋,都只能露出害怕又不失礼貌的假笑。

    今日一早,沈珠曦撩开竹帘走出,又看见李鹜坐在桌前用水练字,五斤重的沙袋沉沉地压在他写字的前臂上,沈珠曦走到他身后观看,桌上的字一笔一划,稳稳地写了下来。

    “怎么样?”李鹜头也不回便知道她在身后,光从这雀跃的声音,沈珠曦就想象到了他此刻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比那些练了几年的差吧?”

    李鹜这人,总是很有自信,沈珠曦也说不准这是缺点还是优点。

    她同情地看了眼他的后脑勺,说:“你是我见过进步最快的人。”

    毕竟,她也没见过其他绑沙袋练字的傻子了。

    “那当然。”李鹜放下笔,神采飞扬地看着她:“你不看看老子是谁?”

    沈珠曦送上一个礼貌的假笑,转头就自己做自己的事去了,只剩李鹜,继续兴致勃勃地练习桌上写字。

    等她洗漱完回来,李鹜头也不抬地把她叫住:“你过来,教我写一个字。”

    “写什么?”沈珠曦走了过去。

    “喜字。”他说。

    沈珠曦不由想到了他们的婚事,她握着笔,僵住了。

    “你不会?”李鹜狐疑地看着她。

    “……我会。”

    沈珠曦拿着羊毫笔轻轻蘸了蘸水,慢吞吞地在桌上写下一个喜字。

    她盯着逐渐成型的喜字,一想到和李鹜的婚事就心里发憷,写完喜字后,她把笔还给李鹜,以用朝食为由,快步逃离了堂屋。

    沈珠曦在厨房里找到了放在藤条簸箕里的几个馒头。雪白的馒头还残留着蒸过的温度,沈珠曦拿了一个,掰成两半,只拿着一个走出。她在厨房门口唉声叹气,慢条斯理地吃完了半个馒头。

    话都已经放出了,难道此时还有她反悔的余地吗?

    况且,李鹜好说话,一次次地容忍她,但外边的人,恐怕就没有李鹜这么好说话了。

    “我出门了,你帮我晾下盆里的衣服。”院子里传来李鹜的声音,沈珠曦忙应了一声,没一会,院子重新安静了下来。沈珠曦继续叹气。她思来想去,都觉得只有继续婚事一条路可走,她六神无主地回到堂屋,逃跑的心思随着对亲事将近的恐惧,忽隐忽现地出现在她脑海里。

    堂屋里冷冷清清,只剩桌上半碗清水和横搭在碗上的羊毫笔。

    “又不收拾。”

    沈珠曦嘀咕着,走到桌前,正要拿起瓷碗和羊毫笔,视线却被桌上几千个同样的字吸引了。

    密密麻麻的喜字遍布光滑的桌面,写在前边的已经半风干,写在后边的仍带有水光,几千个扭扭捏捏的喜字一齐看着她,各有各的丑法。

    沈珠曦看着看着,不禁笑了。

    绑沙袋有什么用?该丑的还是丑啊。

    但这毫无美感,连童生都不如的丑字,偏偏驱散了她心里的不安。

    她了解他,了解他狂妄自大的一面,了解他粗鲁暴躁的一面,了解他不服输的一面,了解他讲义气的一面。就像眼前这歪歪捏捏的喜字一样,李鹜的形象在她眼前如此清晰。

    似乎……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左右是个权宜之计,李鹜若是敢欺负她,等她和太子汇合,定要叫太子锤爆他的狗头。

    沈珠曦的忧惧来得快去得也快,在看到后院洗衣盆里满满一盆自己的新衣裳,她心底的最后一丝犹豫也飞走了。

    她哼着歌,从洗衣盆里抓起一件湿衣裳抖开,努力地甩向晾衣绳。

    快乐如此短暂。

    “哎哟!”

    吸饱了水的袖子啪地一声甩上沈珠曦的脸,她的快乐烟消云散。

    沈珠曦尖叫:“李鹜——”

    这混蛋竟然不拧干衣裳就跑了!

    ……

    “啊嘁!”李鹜打了个喷嚏。

    旁边跑得气喘吁吁的李鹍扭头看了他一眼:“大哥……病了……”

    李鹜说:“还不是因为你们跑得太慢,身上的汗都冷了,风一吹,可不要打喷嚏吗?”

    “我和三弟……都没打,就你打……”李鹍嘀咕道。

    “少叽叽呱呱,还不跑快点?”李鹜一脚朝李鹍屁股踢去,李鹍嗷呜一声,撒开两腿往前跑去,三十斤沙袋在他身上若隐若现。

    李鹜放慢脚步,看向后边上气不接下气的李鹊。

    “你自己加速还是老子帮你加速?”

    “不……不劳大哥费心……”李鹊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摇摇晃晃地加速往前跑去。

    围着岚河一圈跑了下来,三个人都满身大汗。好不容易到了终点,李鹊仰面朝天就躺了下去,一动不动,只剩胸脯飞快起伏。

    李鹍蹲在岚河边,用手掬水,喝得咕咚咕咚。

    李鹜站在河边迎着河风,脱掉了身上的外衣外裤,解下身上沙袋后,一个猛子扎进了河里。

    浪涛滚滚,水花飞溅,李鹜一身精壮的肌rou在河水中自由沉浮,汹涌的河水不住拍打在他宽阔的双肩,在浪花面前,青色的游凤潜入深渊,忽隐忽现。

    李鹜一边洗一边游,两炷香的时间后,才一脸痛快地上了岸,他一身全湿,就连头顶也在往下滴水。

    水珠顺着黝黑的睫毛落下,李鹜眨了眨眼,随手把乌黑的湿发抹到脑后,他一屁股坐上岸边一块生着青苔的大石,坐在晒得温热的苔藓上,漫不经心地感受迎面扑来的河风。

    瑰丽的朝阳笼罩在他身上,就像给他披上了一件浴血的战袍,李鹜一言不发,姿态散漫,眼中射出的目光却是锐利的。他凝视着尽头河天一线的地方,就像睥睨着他的手下败将,自有一股不言而喻的威严。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鱼头县?”李鹊躺在地上,望着天,问的却是隔着十几步远的李鹜。

    “现在不是合适的时机。”李鹜头也不回。

    “什么时候才合适?”

    “死上一个皇帝的时候。”李鹜捡起地上一枚石子,随手往河面上抛去:“真龙帝和元龙帝不先死一个,这天下就乱不了。”

    石子弹跳着在河面上远去,打出十几圈水花后,石子淹没在了滚滚的岚河中。

    李鹊说:“先帝滥用民力、穷奢极欲,早就失了民心,听闻元龙帝已经发出檄文,但响应的地方官员寥寥无几。反倒是那占据京城的真龙帝,他原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民,经一只口吐人言的白蛇点拨后,忽而通晓百书。起义成功后,投奔他的人越来越多,正好起义的地方又离京畿不远,这才能趁大燕没反应过来就直捣黄龙。他运气这般好,又遇到过异象,世人皆言他才是天命之子。”

    “什么天命之子,都是些骗蠢人的名头。”李鹜面露讽刺:“我若起事,也能弄出个生而知之,天降异象的噱头。”

    “大哥即便不弄那些骗人的把戏,也已经很是不凡。”李鹊笑道。

    朝阳完全升起来了,金灿灿的光辉洒遍大地,不留一丝阴霾。

    李鹜跳下巨石,捡起衣裤穿上。

    李鹊也从地上爬了起来,踢了踢靠着石头已经打起鼾声的李鹍,说:“大哥婚事将近,可还有什么需要弟弟做的?”

    “你去帮我送请柬。”李鹜重新往身上绑着沙袋,不一会就胖了一圈。

    “这个自然该弟弟效劳。婚宴要请什么人,大哥可想好了?”

    “能来的都请吧。”李鹜拧了把发尾的水珠。“我和樊三娘都说好了,让她多叫几个人来帮忙准备婚宴。”

    “请这么多人?”

    李鹜拧着湿头发,随口道:“女子一辈子就成一回亲,多花点钱也没什么。”

    李鹊笑道:“说得有理,大哥日后飞黄腾达,不出意外的话会和那些地主老爷一样,夜夜做新郎,但沈meimei就不一样了,她这辈子,不出意外的话只能盖一次红盖头。”

    “得了。”李鹜眉头一皱,说:“沈珠曦一人叽叽呱呱就够我头疼,你还要给我招几个麻烦回来?”

    “说不得大哥日后能救下大燕皇室的某位公主,然后就能一圆夙愿了。”李鹊惋惜道:“只可惜越国公主红颜薄命,听说先帝的十几个公主里面,就属越国公主姿色最好。”

    李鹜冷眼朝他看去。

    “娶公主算哪门子夙愿?你上次胡说八道,害得沈珠曦以为老子要卖她去妓院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你现在是蚤子多了不痒?”

    “弟弟再也不说了。”李鹊用两根手指做了一个捏住嘴唇的动作,但他嘴巴实在痒得慌,忍不住又开口补了一句:“弟弟只是没想到大哥对沈meimei这么情深义重。”

    李鹜一个眼刀甩来,李鹊立即抿紧了嘴唇,连连摇头,示意真的不说了。

    “一会你陪我去个地方。”李鹜说。

    李鹊松了口气,忙问:“去做什么?”

    “金银楼借喜服。”

    27、27、第27章

    一转眼,时间就来到了四月初五。

    沈珠曦在几个妇人的帮助下,懵懵懂懂地穿上了金银楼的大红嫁衣,坐在铺着红缎被的新床上,任由她们给她盖上了盖头。

    嫁衣上身,恐惧也跟着上身。

    尽管她反复安慰自己,这只是权宜之计,并非真的成亲,她的心情依然愈发慌乱不安。

    独处加大了她的恐惧,卧室外的欢声笑语显得那么遥远,李鹜响亮的嗓门也变得陌生起来。

    如果李鹜骗了她呢?就像父皇骗了母妃一样。

    如果李鹜只是想骗她成亲,所以对她花言巧语,百依百顺,那么是否筵席一散,他就会露出真面目?

    如果他要对她不轨,她又有什么反抗手段?

    母妃的悲剧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母妃的结局向她展示了婚姻对自己是多么可怕的事,如果可能,沈珠曦宁愿出家去做姑子,也不想成为谁的妻。

    她越想越怕,忍不住把手伸向枕头下,摸出一把生锈的剪刀藏在宽大的袖子里,方才感觉好受一点。

    沈珠曦往竹帘外看了一眼,人影晃动,笑声不断,她既希望这无声的折磨早一些结束,又希望这筵席能长久下去。

    小院里摆满酒席,连篱笆外的空地也没放过。

    李鹍抱着桂花树已经呼呼大睡,李鹊一张通红的脸像是刚在火边烤过。

    李鹜在一张张酒桌上穿梭,酒已不知喝了多少,他的双颊染着酡红,衣襟微敞着散热,连青色游凤也醉倒了,他的双眼却比平常更神采奕奕。

    在宾客的怂恿起哄声中,李鹜走向婚房。

    他的新娘,安静坐在新床上等他。

    李鹜的脸颊,比他年少无知时一气喝了六坛烈酒还红。

    “祝大哥和嫂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李鹊抢过喜婆手里的一碗桂圆,一把把洒了起来。

    圆溜溜的桂圆和扁扁的百合干接二连三落下,李鹜伸手挡在沈珠曦头上,任桂圆接连砸在自己头上,仍然笑得合不拢嘴。

    “快揭新娘子的盖头啊!”有人起哄道。

    李鹜接过旁人递来的一把玉如意,小心翼翼勾在盖头上,顿了顿,慢慢地挑起了盖头。

    鲜艳夺目的盖头下,是一张哭花了的脸。

    卧室倏然一静,李鹜身后的说笑声不约而同地停了,空气凝滞下来。

    寂静持续了很久,也可能只是短短一瞬。

    李鹜脸上的笑消失了。

    “盖头都挑了,你们还看什么?看老子入洞房?”

    李鹜一发话,呆愣的众人如梦初醒,纷纷顺着台阶而下:

    “就是就是,剩下的就留给小夫妻了,咱们出去继续喝酒!”

    “老朱你别溜!看我今天不喝倒你!”

    宾客一哄而散,非常默契地去了篱笆外的酒桌继续拼酒。

    素来话多的李鹊这次却一言不发,默默地关上了堂屋门。屋子里,现在只剩下沉珠曦和李鹜二人。

    沈珠曦知道自己的表现让李鹜出了大丑,她既恼怒自己在关键时刻掉眼泪,又害怕李鹜酒气上头,说不定会动手打她。

    然而,李鹜只是转身离开了卧室,走出了堂屋。

    沈珠曦也不知道自己是庆幸还是失望。

    她太害怕成亲这件事了,只要想到就四肢僵硬,呼吸困难,她没法在挑起盖头的那一刻忍住眼泪,控制住双腿,不夺门而逃已是她最大的努力。

    可是除了她自己,谁能理解她心中痛苦?

    李鹜一定不会理她了,是她的错,让他在所有人面前丢了面子,旁人见了,说不得会想些什么强抢民女的戏码。可是李鹜从来都没强迫过她。

    是啊,李鹜没有逼她做过自己不想做的事。

    可是她太害怕了,真的太害怕了。一想到父皇和母妃的前车之鉴,她就害怕成亲,害怕男人。她当初,到底是为什么答应嫁给李鹜的呀?

    她宁愿绞了头发去做姑子!现在还来得及吗?

    沈珠曦觉得自己搞砸了一切,忍不住捂着脸哭了起来。

    堂屋的开关门声又一次响起了,一个熟悉的脚步声走了回来。沈珠曦没有抬头,听见脚步声停在了面前,她想开口道歉,可是张开口,发出的却只有泣声。

    李鹜的叹息在头顶响起。

    接着,一只温热的大手把她的脸从沾满泪水的手掌中拉了起来。

    李鹜蹲在床前,无奈地看着她。手中拿着一张打湿的干净巾子,一下一下,笨拙却温柔地擦着她脸上的泪水和花掉的妆容。

    “大喜的日子,你哭什么哭?”李鹜说。

    沈珠曦回答不了他的问题,只是哭,一边哭一边躲着他的擦拭。

    她心中有愧,不能接受李鹜的好意。

    李鹜一把按住她的后脑勺,让她无处可躲,只能被动地接受手巾在脸上擦来擦去。

    “……你不生我的气吗?”沈珠曦好不容易才从抽泣的嗓子里挤出这句话。

    李鹜擦着她乱糟糟的脸,忙里偷闲地白了她一眼。

    “老子气死了。”

    “那你怎么不骂我?”沈珠曦啜泣道:“你不打我吗?”

    “除了床上,我不打女人。”李鹜说。

    “……可是,现在这就是床上啊?”

    “你真是个呆瓜。”李鹜忽然伸手,飞快地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打了,打了——你满意了吧?”

    沈珠曦茫然地坐在床上,吸了吸鼻子。

    这也叫打吗?他的拇指和食指不过在她额头轻轻弹了一下,还没她母妃打得重呢。

    “你真的不生气吗?”沈珠曦又问。

    “我生气又怎么样?你怎么赔偿我?”李鹜睨她一眼。

    沈珠曦沉默了一会,闷声道:“等我找到阿兄了,我让他给你很多钱。”

    “老子又不缺钱。”

    “那你缺什么?”

    “以前缺个女人,”李鹜说:“现在不缺了。”

    “可是我搞砸了……”沈珠曦的眼泪又含上了。“我让你丢脸了。”

    李鹜眉头一拧:“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不就掉了几滴眼泪吗,老子的面子是这么好丢的?”

    “你真的不生气吗?”沈珠曦更咽道。

    “你怎么老叽叽呱呱同一句话?”李鹜说:“你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沈珠曦摇了摇头,刚哭过一场,她现在一点食欲也没有。

    “你喝醉了吗?喝不喝醒酒汤?”沈珠曦问。

    “你会做?”

    “……不会。”

    “那你问个屁。”

    沈珠曦抿住嘴,眼眶再次泛红。李鹜一脸头疼的表情,拿着手巾就往她眼睛上按:“我的祖宗,我的克星,你别哭了——”

    手巾在她脸上乱按,几次堵住她的鼻息,沈珠曦含含糊糊道:“……谁让你放屁。”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去不去?”

    “什么地方?”

    ……

    沈珠曦没想过,这辈子能有两次穿上嫁衣的机会。

    也没想到,洞房之夜,她会穿着嫁衣,和她的丈夫夜逃。

    李鹜扶着她的手臂,帮她翻出后院的篱笆,两人在夜色中渐行渐远,前院的宾客一无所知。

    李鹜带她去的,是一处年久失修的破屋。

    破屋只有沈珠曦如今所住的寝室大小,泥墙已经倒了大半,地面掉着碎瓦和腐朽风干的芦草,冷风从大开的屋顶里呼呼灌了进去——这是一间连乞丐都不屑光顾的破屋。

    李鹜带着她继续往前走,在破屋前半里远的地方,一片东歪西倒的木围栏映入她的眼帘。这些木围栏大多腐朽不堪,或折断了一半,或被掩埋在厚厚的尘土中。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伫立在围栏边,为这片被遗弃的天地遮风挡雨。

    废弃之地景象荒凉,沈珠曦突生岁月无情的感慨。她还没来得及说话,李鹜已经攀上了围栏边的大树,他踩着大树粗粝宽阔的树干,两下就登上了树干分岔的地方。

    他往一旁挪了挪,低头朝沈珠曦伸出手。

    “上来。”

    “我怎么上来?”

    沈珠曦目瞪口呆。

    “像我一样,爬上来。”李鹜说:“我接着你。”

    “我不行!”沈珠曦慌得连连摇头。

    李鹜伸出的手,一直没有收回去。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他说。

    她不用试,也知道不行啊!

    哪个闺秀,能穿着繁杂的嫁衣爬树?

    可是李鹜一直看着她,眼神平静而又耐心,伸出的手也一直没有收回。

    他耐心地等着她。

    沈珠曦已经忘了被人期待的滋味,她没有想过,有生之年,会被一个泥腿子期待。

    而她,竟然想回应他的期待。

    沈珠曦藏在大红宽袖里的手动了动,她看着半空中的那只手,无论她怎么看,那只手都没有收回去的意思。

    她心中的犹豫,随着半空中那只大手而逐渐淡去。

    她伸出手。

    李鹜嘴角一勾,原本稳稳停在半空的手忽然动作。

    他握住了沈珠曦的手,另一只手握着她的手臂,把她整个人往上一拉,沈珠曦尖叫一声,双脚下意识往树干上踩去。

    她踩到了树干,再在李鹜的帮助下,手忙脚乱地站到了树干分岔的地方。

    李鹜让她扶好树干,他每往树上攀爬一步,就回头帮助沈珠曦攀爬一步。

    李鹜的喜服一直在她眼前晃荡,他从没让她落得太远,就像两人并排而行时,她永远跟得上他的脚步。

    终于,两人都爬上了树顶。

    沈珠曦坐在粗壮的树枝根部,后背已被毛毛汗浸湿,一阵清爽的夜风袭来,她在爬树过程中落下的几缕发丝在眼前飞舞,沈珠曦看着变了样的天和地,胸口里激荡的动容让她一话不发。

    李鹜也没说话,两人静静看着广阔的夜色。

    “这里是我长大的地方。”许久后,他说。

    “在那间屋子里?”沈珠曦转头看向身边的人。

    “在这棵树下。”李鹜说:“在这个鸭栏里。”

    28、28、第28章

    “我是个孤儿,生来便不知父母是谁,也不知自己从何而来。”

    温柔的夜风不仅吹拂着沈珠曦的落发,也吹拂着李鹜鬓角的碎发。

    飞扬的黑发掩映着他乌黑的眸子,他望着夜色,望着天地,沈珠曦不知道有什么映入了他的眼帘,只知道此时此刻,那双一贯神采飞扬的眼睛里露着一抹惘然。

    “我流浪到鱼头县的时候,已经有五六岁了。我做过乞儿,也做过偷儿,街上做吃食生意的,没有谁不曾被我偷过。偷东西,讲究一个眼疾手快,可是再眼疾手快的偷儿,一旦被认熟了面孔,任你手眼再快,也休想靠近别人的店铺了。他们一旦认出是你,隔得老远就会呵斥你,谩骂你,更有甚者,你只是从他门前路过,他也会提着棍棒出来打你。”

    “刚到鱼头镇那年,一开始我偷了许多吃的,可是后来就偷不到了,不仅偷不到,身上还时常青一块紫一块,有一次,甚至连肋骨也断了。”

    沈珠曦忍不住追问:“是那些店家打的?”

    “是乞丐们打的。”李鹜说:“无论什么地方,也讲究一个先来后到,做乞丐也是如此。”

    “那些年长的乞丐,每日都将我或乞或偷回来的银钱食物一扫而空,如果我拿回来的东西不能叫他们满意,他们就会对我拳打脚踢,用我来作取乐的沙包。那一次,我只带回四个铜板,他们就打断了我的肋骨。”

    沈珠曦听得目不转睛,眼里渐渐含上泪珠。

    “我咯着血在街上流浪了两日,最后倒在了素心堂的门口,是唐大夫救了我。后来,我宁愿在外边流浪也不愿回乞丐窝了。”李鹜顿了顿,目光转向树下残留的围栏。“我吃鸭食,睡鸭栏,和鸭说话。刮风下雨的时候,我和鸭子挤在一起取暖。它们从来没有嫌弃我,打骂我。”

    “是鸭救了我。”他说。

    沈珠曦的眼泪冲破了眼眶。

    眼前的男人只是在冷静阐述他的过去,他的脸上并无悲伤,因为于他而言,这些只是已经过去的困苦,可是对沈珠曦而言,却是她贫瘠狭窄的世界里,从没想象过的另一番天地。

    这片天太重,这片地太泥泞,他是如何扛下这天,如何走过这地,最终成长为今日的模样?

    “后来,我救了一个晕倒的书生,他急着上京赶考,所以高烧不退也坚持赶路。他感谢我救了他,问我需要什么。我说,我需要一个名字。”

    “他起了几个,我都觉得不好,最后,他说,‘你无父无母,长在李子树下,受鸭群庇护,既如此,便叫李鹜吧。’自那以后,我便有了名字。”

    “七八年后,曾经打断我肋骨的那个乞丐,纠结了十几个人来围攻我,最后,他死了,我活着。”李鹜说:“他们人多,可是个个怕死,我只有一人,可是我不怕死。所以,赢到最后的总是老子……”

    李鹜转过头,被满面泪痕的沈珠曦吓了一跳。

    “你哭什么哭?”

    沈珠曦的哭腔让她的话尾拖得老长:“我心里难受……”

    “老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