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将阳:何年却向青山宿
结束了。 李世默跌坐在地上,手上还拿着那柄连续捅死李世训的匕首。刀柄上滑腻腻的,黏腻的液体顺着高举的手倒流进袖子里。 一层薄薄的肌肤相隔,里面是奔涌不息的血脉,外面是他亲弟弟的心脏迸溅的殷红。 没人敢上前,除了凌风。 他压低了声音请示道: “殿下,还有一个。” 哦? 几名兵士押着一个仅剩一件薄薄单衣的女子上前。 李世默抬起疲惫的眸子,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个沈青绾。 不同于记忆中的那个冠绝后宫颇类婉淑妃的宠妾,出现在他面前的沈青绾整个人更加枯瘦。眼睛极凹甚至多了几条细细的纹,脸上划开了两道丑陋的疤,还结着绛红色将落未落的痂。 她呆呆地上前,衣服在西北的风沙中磨得灰扑扑的,奔袭数日脸上黏着一绺一绺湿漉漉的发。 “你居然杀了他?” 沈青绾走到李世默面前,不可思议地盯着那具了无生气被扎得千疮百孔的尸体。 “你凭什么杀了他,要杀也只能我杀!哈哈哈哈……” 沈青绾突然跪了下来,死死地拽着李世训的衣襟来回摇晃。她仰天长笑,笑着笑着就涌出了眼泪。 一道道的泪痕和脸上的薄汗混在一起,黏着她的脸上黏着她的碎发纵横。 “我这一辈子都是他害的,是他逼着我走上这条路的,是他把我逼成这样的。我要杀了他,能杀他的只能是我。只能是我……” 她忽地转身就扑向李世默要和他拼命。 凌风抢先一步反剪住双手将她的脸死死按在地上。 沈青绾还在哭。曾经梨花带雨的宫妃只剩一件破败的单衣,长发尽散,白净的脸被塞外的风沙吹得枯黄,被按在泥地里,被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划下了一道又一道的疤。 李世默气息难定地瞥了一眼那个已经疯了的女人,他忽地就涌起一阵很可悲的同情。沈青绾的一生他听李若昭说过,也听卓圭说起过,年幼遇上安和之乱从甘凉故土逃回关中,长在烟街柳巷以弹琴卖笑为生,最后一朝命运倾覆步入宫廷,从此开启了她回不了头的一生。 如果没有朝廷内部的斗争倾轧,如果没有西北军节节溃败,好像沈青绾的一生,本就不该如此开始,也不该如此结束。 “恩归恩,怨归怨。你欠我两条人命,我不可能放过你。” 他甩了甩手上的血迹,从容起身,将那柄全是血的匕首扔到沈青绾面前。 “但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我不杀女人,你自我了断吧。” 沈青绾看着那柄落在她眼前的匕首,身后反剪着她的手的凌风松开了,似乎就在不远不近的地方盯着她,等着她自己动手。 她颤巍巍地拿起那柄匕首,刀尖上还沾着李世训的血。她恨不得生食其rou寝其皮的那个人的血。 蓦地想起了很久以前,久得都快要忘了是哪一日,溧阳公主李世语和东阳郡主公孙嘉禾突然找她来玩飞花令。当时她们三人抽中的那根签是“青”,是她的名字。 她当时联的诗,是什么来着的? 迢迢远在青山上,山高水阔难容足。 可怜今夜宿青山,何年却向青山宿。 原来从那时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青山连绵,山高水阔,却无处是她的容身之所。一别甘凉十数年,却终究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以最意想不到的姿态,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想起来真是可笑啊。 就连她的名字,沈青绾,除了一个“青”字,也都不是自己的。她不记得自己的姓什么,叫什么,她只记得自己生在一个绒绒青草的季节,生在一个绒绒青草的地方。别人给她塞了一个姓,便这么叫了,别人给她塞了一个名字,便这么念了。 不过好在,她回家了。她死在了甘凉的山川与朔漠之间,无人收敛她的尸体,她就这么躺在甘凉风沙袭人的土地和碧绿如织的青草间,野兽和飞鸟会将她的遗体啄食干净,又化归泥土,最终永恒地融入大地。 终于,她回家了。 沈青绾看了一眼西北连绵的山川,那个方向,是凉州。 又望了一眼东南起伏的山峦,那个方向,是关中长安。
她笑了笑。 凌风上前,向着浑身是血的李世默拜了拜,“殿下,已经解决了。” 李世默没有骑马,只是拽着缰绳,呆呆地往回走。 西突逃窜到洮水河谷的残兵已经清缴干净。李世谚眼尖,一句话也没有多说,默默跟在李世默身后点齐兵马,招呼他们跟上。 凌风还是不死心,又上前一步。 “殿下,要换衣服吗?” 李世默没应声。 四百余人的马队在洮水河谷缓缓行着,前方忽有斥候来报,说北燕骑兵大胜西突,长公主带着一部分人马来洮水河谷接应。 李世默听到这个消息,忽一怔,随即反应过来那斥候在说什么。他忙低头,看见自己满身已经干透发黑的红。 转头问凌风。 “有换的衣服吗?” 当然是没有的。 洮水河谷的北边,远远地望见有大批的骑兵在移动。不规则的黑云似的,远在天边,倏忽一下又移到眼前。 为首的是一驾赶得飞快的马车,稳稳地停在洮水河谷四百人的小队面前。 李世默也冲在最前面,没有换的衣服,他找人借了一件披风裹在身上。在看到那架马车的刹那,他揪紧了披风将自己身上的血捂得严严实实,目光却下意识瞥向别处不敢看她。 李若昭被两个赶车的小厮从马车上抬下来,抬眼见看见他身披一件黑而长披风。她细细打量,便也透过缝隙,看见了他衣襟上的血污。 是脸上的血都还没来得及擦干净的,她冲着他裂开嘴,露出宽慰一笑。 “我带了换的衣服,就在我的马车上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