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膝疮
【】 弘治元年春天,南京朝天宫有一个道士,刚刚弱冠之年,忽然就患上了膝痛(这个不是类风湿!)。 脱了衣服看,皮rou皱巴巴的,但是不是疼的特别厉害。 可是到了夜里,痛楚又加倍了,再看,竟然已经长成了人面大小的疮,而且眼耳口鼻五官俱全,(道士)又是害怕又是发愁。(肯定以前没干什么好事招报应了) 他碰到人就让他们看,虽然治疗了,但是每次让人看,一定是痛入骨髓,人不看,就不疼了。(这病不是人来疯吧?) 道士白天穿衣行动饮食都没什么痛苦,一道夜里就剧痛无比,没有人看也疼的。(专门夜里闹腾!)忽然就看见一个二三尺高的小人站在他面前,跟他说:“你认识我吗?”(什么怪物?小矮人?) 道士:“不认识!” 小人:“你不记得了,在宋朝统治的时候,我是你的部下,我没有犯罪,你却因为私怨将我杀了!而且连我家一十七口都杀了!这是多大的冤屈啊?我已经找了你三百多年了(三百年了,鬼哥还真是执著啊!),今天得幸遇见你,让我怎么放过你?(哇,哈哈哈!小矮人怪笑。)” 道士就死了。 【原文】弘治元年春,南京朝天宫一道士,年甫弱冠,忽患膝痛。 视之皮rou皱缩,然痛不甚极。 至夜则痛加倍,视之,乃人面疮也,耳目口鼻靡不具足,愁骇之极。 遇人辄与观之,冀得所治,然每有人观,必痛入骨髓。 人不观,则复不痛。 其昼间披衣行动饮食畧无苦,至夜便剧,虽无观者亦痛。 忽见二三尺许长一人立其前,与之言,曰:“汝识我乎?” 道士曰:“不识也:” 曰:“汝岂不记,在宋都统制乎,我则汝所部也,我无罪汝以私憾杀我!且并我一家十七口皆毙!此何等冤也?今觅汝凡三百年矣!幸而遇汝,我岂能舍汝哉?”道士遂卒。 《志怪录》(明)祝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