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卿女子
唐代贞元初年,虞卿县普通百姓的一个女儿,年龄有十多岁,在井边洗鱼。 鱼跳出来掉落井中,小女孩去追鱼,也落到井中。 井中有个老头接着小女孩把她抱住,进到井壁旁边空处一百多步,出现了堂屋,那里很美,洁净明亮又宽敞。 有个老太太在正中间坐着,左右侍候的人很多。 老头告诉小女孩说:“你可以参拜,叫她阿姑。” 小女孩留连了几天,吃的是珍奇的饭菜、甘甜的果品,小女孩都不想回家去了。老太太说:“你的父母想你,你不能再逗留了。” 老头把她捧着送到井上,又赠给她两枚金钱。 父母看见了女儿,惊喜地跑去接她。 小女孩就闭着眼睛把手握成拳头,大声喊着要两个盘子来。等到把盘子拿来了,她又嫌盘子腥,让用草灰洗,这才把钱放到盘子中,每个钱放到一个盘子中。 于是小女孩松了手睁开了眼睛,跟原来一样。 但她从此不吃饭菜,只喝茶和汤水。过了几天,又嫌住处污秽,请求到道观中去修行。 一年多了,有个过往的客人在道观的院门口乘凉,顺便就睡熟了,忽然梦见披着金甲拿着朱戈的人吆喝他说:“仙官在此,你怎么敢冲撞?” 那个过客惊醒了,吓出一身汗,慌忙离开这里。 后来不知那女子到哪里去了。 【原文】唐贞元初,虞卿里人女,年十余岁,临井治鱼。鱼跳堕井,逐之,亦堕其内。有老父接抱,入旁空百十步,见堂宇,甚妍洁明敞。老姥居中坐,左右极多。父曰:“汝可拜呼阿姑。”留连数日,珍食甘果,都不欲归。姥曰:“翁母意汝,不可留也。”老父捧至井上,赠金钱二枚。父母见,惊往接之。女乃瞑目拳手,疾呼索二盘。及至,嫌腥,令以灰洗,乃泻钱各于一盘,遂复旧。自此不食,唯饮汤茶。数日,嫌居处臭秽,请就观中修行。岁余,有过客避暑于院门,因而熟寐,忽梦金甲朱戈者叱曰:“仙官在此,安敢冲突?”惊觉流汗而走。后不知所云。(出《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