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遗物
钱遵王《读书敏求记》记载:赵清常死后,子孙卖了他的遗书,结果在武康山中,白天就能听见鬼的哭声。 有聚必有散,怎么见识这么狭窄呢?明代寿宁侯的故宅在兴济,早已被拆卖干净,只剩下了一个厅堂。 后来又把厅堂的木料卖给我的先祖。 拆卸的时候,工匠也听到厅柱中有哭泣声。 千古痴魂,如出一辙。 我曾对董曲江说:“大地山河,佛家也以为是泡影,小小的存物哪里还值得一谈呢?百年以后,如果我的图书器物散落人间,鉴赏家能指点抚摩着说:‘这是纪晓岚的故物。’也是一段佳话,还有什么憾恨的呢?” 董曲江说:“君说这话,还有一种求名的心思。 我却认为生前时需要消闲打发日子,不能不借用器物自己供自己娱乐。至于死后,我本人已经不存在了,其他还有什么东西呢?生前用物,可以任其喂虫子老鼠,丢进泥沙里。因此,我的书没有印章记录,砚石也没有铭刻留文,恰似花好月圆,胜水名山,偶然与我相逢便属于我所有,等云烟过眼,就不再问属于谁家所有了。哪里还能刻什么号,题什么名,为后来人作设计呢!”他的见识更为脱洒。《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