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鬼金
据乌鲁木齐参将德楞额说,他在甘州府时,有两人告状告到张掖县令那儿。 甲说对方造谣,乙说有事实。 一问,事情原来是这样:这两人是表兄弟,甲带妻子到塞外,乙也同行。 到了甘州东数十里的地方迷路了,遇见一人像是贵人家的仆人,说这儿偏僻人少,我酌主人离这儿不远,不如去住一宿,明天告诉你们走大道。 一行人走了三四里,果然有个小堡。 仆人进去,好一会儿才出来招手叫他们进来。 走过好几道门,看见一人坐在堂上,问了他们的姓名籍贯,便说:“夜深了不能预备饭,只留宿。门边的小屋,只能睡两人,妇女可以和婢女老妈子一起睡。甲和乙就寝后,隐隐听见甲妻的呼唤声。黑暗中出来看,却找不到门,呼唤声也停止了,以为是错觉。睡醒后发觉躺在旷野之中。两人急忙去找甲妻,发现在半里之外的树下**着被反绑了两手,鬓发散乱,衣服挂在树枝上。她说有一个婢女拿着灯笼带她到这儿。这儿有几间漂亮的房子,几个婢女、老妈子。不一会儿主人也来了,逼着我和他一起坐,我抗拒,婢女、老妈子们一起抱着我,解开衣服,绑了胳膊,把我放在床上,便被他jian污了。 天快亮时,主人把两件东西放在我的脖子旁。 房屋顿时不见了,而我则躺在沙石上。 查看扔在脖子旁的东西,却是两锭银子,各刻着重五十两,年号是明代崇祯,县名却是榆次。 银子黯淡无光,确实是一百年前铸造的。 甲告诫乙不要说出去,约定均分银子。 后来甲违约,乙与之争吵,这事才泄露了。 甲夫妇坚决不承认。 问银子从哪儿来的,说是拾的。 又问甲妻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说是挠破的。 甲夫妇的回答支支吾吾,县令猜测乙的话未必是假。 县令笑着打发甲说:“按律法拾了东西应当交官。考虑你贫困,可以带回去!” 然后又怒视乙说:“你告的如有假,那么失了东西就应当一起交官,你也分不到什么;你告的如果是实,则是鬼给甲妻的报酬,更没有你的份。再废话就打你。” 于是把两人都哄了出去。 县令不按常理来处理这事,可以说是上策。 这与拾麦妇女的事差不多。 一个是施巧诱骗用利打动女人的心,一个施暴用利打消女人的愤怒。这些鬼怪揣摸人心,投其所好,伎俩都差不多。《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