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隐私遭报应
据中书舍人伊松林说,赵延洪性情耿直,嫉恶如仇,常常当面斥责人,无所顾忌。 他一次看见邻居女人和一个年轻人说话,便马上告诉了女人的丈夫。 丈夫暗中监视发现了jian情,便在两人幽会时将两人都杀了,然后带着人头去官府自首。 官府依法不予追究。过了半年,赵延洪忽然发疯打自己的嘴巴,以邻居那个女人的口吻向赵索命,他竟咬断舌头死了。 Y荡的女人行为不检点,自然有罪。 不过只有她的亲属有权干预,只有她的丈夫才有权杀她。 她并不是乱臣贼子,人人可杀。 况且她所失去的是她一人的名声和贞节,所玷污的是她一家的门户。 她也不是那种大jian巨盗、弱rou强食、专横暴虐、使人蒙冤而不能雪、惹起人们公愤的人。 根据隐恶扬善的原则,把她的事张扬出去,已经有伤大德。 倘若她因此而死,还难免归罪于张扬的人,何况直接告诉她的丈夫? 游鬼来索命当然并非无理。 事情过了半年才来索命,说明她请示过神。 这就是说她奉命执行天的惩罚。可见以揭人隐私为正直,自然有失忠厚,也不是养福的做法。《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