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桃僵两则
大学士温公镇守乌鲁木齐时,驻军报告流放犯人王某逃走了,于是到处搜寻,不见踪迹。 很久以后,才慢慢知道,王某本来与一姓吴的人同被押送到哈密、辟展一带,两人都是福建人。 王某半路上死了,押送的驻军听不懂福建话,分不清哪个姓王哪个姓吴。 吴某于是谎称死的是吴某,而自己冒充王某的名字。 到达流放地几个月后,他寻找机会逃跑了。 官府根据哈密转来的公文,通缉王某而不通缉吴某,于是姓吴的侥幸逃脱了。 因为事情没有旁证,只能怀疑而不能证实,最后竞无法追究。 军吏巴哈布接着又说起另外一件事:有个卖丝商人的妻子,长得很漂亮,忽然得了怪病,一天到晚只是昏睡,而吃饭则抵得上几个人。 这样过了两年多,一天,她发出一声长长的嗷叫,然后便浑身僵硬,像抽搐而死的尸体。 灌水灌药抢救了一个通宵,她终于慢慢可以讲话了,说:“我的魂被城隍判官摄去,逼我给它作妾,而另外摄来一个饿鬼,附在我的形体上。到了某一天,是我寿命终结的日子,阴司发公文来召我去,判官吩咐鬼役另摄一个饿鬼替代我。那饿鬼也为能够得到转生而高兴,愿意替代。等到城隍神当堂审问时,才察觉假冒的真相,将判官和鬼役下到监狱中,而放我回来。” 后来城隍庙里判官的塑像无缘无故自然碎裂,而这个女人又活了两年多才死,算她复生到再死的时间,与她得病到复生的天数正好相等,知道她是冤枉被判官掠夺去,所以又还给她应得的寿命了。这样说来,以甲代替乙,阴司里也是有的。可惜上面讲的王某吴某的事情,没有城隍神当堂审问一下。《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