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娶前妻
山西有很多人在外经商,十多岁起就学习贸易。 等到积攒下一些钱财,才回家娶妻子。娶了妻子后,仍然出去经商赚钱,大概二三年回家一次,这种情况很普遍。有的时运不济,有的或遇到了什么灾祸,一二十年没有回去过。甚至有的钱财没有了,衣裳破烂,以回归家乡为耻辱,像浮萍一样飘泊,像蓬一样辗转,不通音信的,也常常可见到。有个叫李甲的人,辗转迁徙成为了某地乡村人靳乙的养子,于是改姓靳。他家里得到不他的消息,就传说他死了。不久,他的父母亲都死去了,妻子没有依靠,就在娘家寄住吃喝。她的舅舅本来住在邻县,后来带家眷去经商,商船南北各地到处航行,终年没有定居的地方。李甲长期没有得到家信,也以为家人都死了。靳乙打算给李甲娶妻。恰好李妻的舅舅死在旅途中,家属流落到天津居住。 考虑到李妻年纪轻轻守寡,不是长远的打算,也打算嫁给山西人,以后好回到家乡去。 害怕男方嫌弃李妻没有娘家,因此谎称是自己的女儿。 大家商量撮合,就使这桩婚事成了。 新婚之夜,因已经分别八年,两人都怀疑但是不敢询问。 夜深时分说私房话时,才开始明白。 李甲恨他的妻子没有得到他已死的真实依据就急着再嫁,便又骂又打。 使全家都惊动起来了,靳乙隔着窗户大声说:“你的再娶,有妻子死了的真实依据吗?况且她流落迁徙,等待你八年才嫁,也可以谅解她的不得已了。” 李甲不能回答,于是两人和好如初。 破镜重圆,古代就有这种事了。 至于再娶妻仍然是元配的,妇女再嫁而没有失去贞节,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 我姨丈卫可亭先生曾经亲眼看到这件事。《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