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都有强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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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厢,宁宁在客厅里搞定了萧爸爸;那边厢,厨房里的王‘艳’红也没有闲着。 刚刚炒了一盘爆椒小牛‘rou’,王‘艳’红马上做出一副很诚恳的态度对萧mama说道:“伯母您先尝尝我的手艺,看看我炒的牛‘rou’怎么样。” “我相信你做的菜一定很美味很好吃。” “伯母您就别夸我了,不怕您笑话,其实我已经很多年没有下过厨了,手艺基本上要丢光了,只要我炒的菜还能吃就很满意了。” 用筷子夹起一片牛‘rou’送到萧mama的嘴边:“伯母先尝尝,替我把把关。” 浅尝一口,萧mama马上就开口大赞:“味道还真的很不错呢,只是辣椒炒的有些过火,不过这种当老总的人还能亲自下厨,能把小牛‘rou’‘弄’的这么‘肥’嫩,就算比不上专业厨师,也很见功力,已很不容易了。” “我听鹏飞说伯父的口味比较重,而且喜欢吃焦辣的味道,所以多搁了两段辣椒炒的火候过了些。” 萧鹏飞老爸的口味当然是翔子事先透‘露’给她的,只不过现在需要这么说而已。 在萧mama的心目当中,象王‘艳’红这种大公司的老总,就应该每天都去大酒店吃鲍鱼海参大龙虾,别说做饭了,恐怕连煤气灶都不会用呢。想不到的是,王‘艳’红居然还有一手不错的厨艺。 就好像男人天生就应该熟练掌握接保险丝、换电灯泡等等生活技能一样,厨艺也是‘女’子必须应该掌握的一‘门’重要技能。 相对于绝大多数‘女’孩子而言,如果连这就最基本的技能都没有掌握好,甚至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总不能在结婚以后整天都是酒店吃饭吧。至少在萧mama非常朴实的观点当中,王‘艳’红的厨艺是一项很难得的优点。 虽然刚刚才‘露’了一手,被萧mama好一番夸奖,其实这已经是王‘艳’红的所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毕竟打理着一个大型集团,每天都有很多事务等着她处理,不可能真正做到经常下厨。就算她以前会做饭烧菜,这么些年过去之后也早就生疏了。在王‘艳’红可以做的那几道菜中,爆椒小牛‘rou’是唯一可以拿得出的。 要是再烧一道菜的话,王‘艳’红马上就得‘露’怯。 与其利用烧菜展‘露’厨艺,等着萧mama的夸奖,还不如化被动为主动,自己也做一回评委夸奖一下萧mama,一样可以起到取悦她老人家的效果。 虽然已经看到了案板上的洗干净的土豆,王‘艳’红还是故意问了一句:“伯母。下一道菜是什么呀?” “素炒土豆丝,非常简单。” “越简单的菜肴才越见功力,”这句话是王‘艳’红偶尔听一位专业厨师说起过,现在就拿来派上用场了:“我的水平不行,这道菜还是伯母亲自来吧。” 一般人都把大鱼大‘rou’或者是那些‘花’样繁杂做工繁琐的菜肴看做是检验厨艺的标准,其实真的如王‘艳’红所说:越简单的菜越考验厨艺。 虽然萧mama早就有这样的认识,却从来没有总结出这么‘精’辟的一句话。 听了这话之后,马上心‘花’怒放,大有找到知己的欣慰感。系了系腰里的围裙说道:“‘艳’红你还真的是很懂做菜呢,你这么年轻的‘女’孩子中可不多见呀。” 这句话是拥有多年炒菜经验的大厨说出来的,无论是寓意还是深刻程度,都是不一般的小‘女’生可以领会的,自然会让每天围着灶台打转的萧mama生出相见恨晚的感受。 一连串叮叮当当的密集声响当中,片刻工夫,几个圆滚滚的土豆就全都被切成了火柴棍粗细的长条。萧mama围着灶台转了几十年,炒菜的工夫或许还无法和专业的大厨相提并论,却在长年累月的使用当中练就了一手好刀工。 萧mama的刀工就算号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也有相当是水准了,王‘艳’红立刻做出一副瞠目结舌是表情,不住口的夸赞着:“伯母的这把菜刀真是运用的出神入化,简直可以和李寻欢的飞刀媲美了。” 虽然只是淡淡的一笑,萧mama的心里却美滋滋的,很客气的说道:“说不上什么出神入化,只是每天都要切菜,切的多了自然就可以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 故意做出一副无限向往的表情,喃喃的说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学到伯母这么好的厨艺啊?哪怕是只学一半也好啊。鹏飞总是埋怨我做的饭菜不好吃……” “饭菜好不好吃,关键是要对了口味。”萧mama很诚恳的说出了肺腑之言:“我伺候他们爷儿俩的伙食都已经几十年了,每次我做饭小飞都要吃两大碗。其实并非是我做的饭菜有多么香甜,主要是对了口味而已。回头我教你两道小飞最爱吃的菜,保准他会喜欢。” “多谢伯母了,我一定好好的跟着您学做菜。” “滋滋”声中,土豆丝已经下锅了,一边翻炒着一边和王‘艳’红闲谈:“‘艳’红啊,上次见面的时候‘挺’匆忙,一直都没有来得及细说。你和小飞处对象多久了?” “我认识他很久了呢,当初读高中的时候,我们就是前后桌。”萧mama说的处对象,王‘艳’红却说的是认识,这是两个含义完全不同的词汇,却被王‘艳’红可以的‘混’淆了。 这么一说,她和萧鹏飞之间就好像是青梅竹马一般的关系。 关于自己的学生时代,有太多难以启齿的事情,所以王‘艳’红只是用简简单单的两句话‘交’代了一下,模模糊糊的就带过去了:“读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很好……现在想起来,那应该算是早恋吧。后来他去读大学,我去南方……做生意,也就不象以前那样联系的那么频繁了。再后来,我从南方回来,打听到鹏飞在做广告,就去找他……” “原来你们俩相处的时间已经这么久了呀,我怎么一直都不知道呢?” “严格的算起来,我们俩绝对是早恋,当然不敢对家里人说起了哦。”王‘艳’红很不愿意提起过去的事情,所以极力避免多说,而是尽可能的把话题往最近这一段时间上引导:“后来的事情,上次对伯母说过一些……” “那个宁宁为什么说你是脑袋有问题的神经病呢?” 说起这个,王‘艳’红人坦然一笑:“伯母您没有说错,我的脑袋真的有‘毛’病。” 言谈举止非常得体,待人接物十分自然,怎么看也不象是脑筋有‘毛’病的样子,原以为是宁宁口不择言的随便说说而已,想不到王‘艳’红竟然承认了。 她是在开玩笑吗?还是认真的? “上一次我和鹏飞去逛街的时候,遇到了歹徒……” 宁宁是讲故事的高手,王‘艳’红讲起故事来,一点都不比宁宁逊‘色’,或许还要高明几分。 仅仅只是和萧鹏飞路遇歹徒那件事,经过王‘艳’红的渲染之后,立刻就变成了一场**迭起悬念无穷的都市大战。 那场战斗确实相当凶险,经过王‘艳’红“适度”的艺术加工之后,更是险上加险,比好莱坞的动作大片更能抓人眼球。 听完了王‘艳’红的描述之后,萧mama的脸都白了,要不是王‘艳’红赶紧熄了煤气,锅里的土豆丝就要变成黑‘色’的了。 “我的乖乖,做生意怎么搞的象打仗一样?我听着都心惊‘rou’跳的。” “伯母您放心,不过是几个小‘混’‘混’而已,我已经摆平了。”王‘艳’红故作平淡的说道:“当时鹏飞和几个歹徒厮打,我也是实在急了眼,开车去撞那些坏蛋。虽然解了围,自己也被撞的头破血流,昏‘迷’了好一阵子。” “原来宁宁说的脑袋有‘毛’病是这个意思。”萧mama关切的撩起王‘艳’红额前的头发,仔细寻找了一番,果然在她的前额上看到一块比正常肤‘色’略深一些的疤痕,满是心疼的‘摸’着这块疤轻声说道:“还疼么?” “不过是皮外伤而已,早就不疼了呢。” 王‘艳’红的失忆症本就装出来的,其实就是皮外伤。当着萧mama的面,更加不会主动提起任何和失忆症有关的字眼,只是轻描淡写说成是无伤大雅的皮外伤:“自从那次之后,每当鹏飞和宁宁在一起的时候,就故意开玩笑说我失忆了,说我们俩其实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我知道他是故意和我开玩笑呢。” 失忆症什么的,萧mama只是在电视里见过,现实生活却从未见到过,当然不会相信。 “小飞真是个‘混’小子,你这伤是为了救他才留下的,他还拿这种事情开玩笑,真是太不像话了。居然还和那个宁宁不清不楚的,太对你不住了……” “伯母也不能这么说,鹏飞喜欢谁那是他的自由。他有时候会和宁宁在一起,肯定是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哼,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就是辜负了你,你还这么回护他,”萧mama的正义感蓬勃而生,气呼呼的说道:“这么好的姑娘打着灯笼都不见得能找到,真不知道他还三心二意个什么劲儿,‘艳’红你放心,你和小飞的事包在我身上,我就打断他的‘腿’。” “嘿嘿,”王‘艳’红心中暗暗得意:“终于摆平萧mama了,我已经胜利了一半,看你宁宁还怎么和我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