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拾旧梦
小罗可能先天不良有些驼背、加之生活状况不佳、营养不良,虽看起来修长的身材、“亭亭玉立”的,也算不错吧,却配上一副滴溜溜乱转的眼神,活脱脱一个贼眉鼠目,形象猥琐之徒。 故小伙伴们开动智商(大脑),遵循旧例,“锣锅”呼之欲出、颇为传神……且说这会的变故。 据旁观的一小男孩说,也算小罗的难兄弟,平时一起形影不离的,今早出来找点钱“觅食”,图个小打小闹、说明不敢明火执仗的做那些为非作歹的事,只是个小毛贼(小古惑仔)。 在那些破烂不堪、摇摇欲坠的租房准备进去顺手牵羊、偷点钱什么的,谁知追出一群穷凶极恶、身材彪悍的男人,对小罗是穷追猛打,从租房跑到大街上了还在痛打“落水狗”。 早餐店的老板是认识“锣锅”的,平日“搞”到一点钱了,也会在他那儿“阔一回”,点几个小菜、几支啤酒,大部分时间都不待见,一如万老板那的“同等待遇”,宁可倒掉也没他们的份,否则也不会大清早的去摸捡破烂的人的门了。 老板去好言调节(劝和)了几句,毕竟在店门口打架对他也有影响。 那些人散了,家凤不经意间瞥见老板的柜台后面一把把斧头、砍刀闪耀着寒光堆置一角,跟《古惑仔》里面的家伙一模一样,就知道老板不简单,藏龙卧虎啊! 如果刚才对峙的是“正规军”歹徒,情形如何,家凤是无缘一见了,最好是永远不见为好!但是那些家伙的存在就会有它“亮剑”的一天?……故那群打人的给了个面子没往下追究了,按平常一般抓到小偷除打一顿后,还会送派出所或治安队什么的;这伙人为啥打得这么狠? 老板说,这些是这条巷子里中原人聚居的收破烂的,偷窃都偷到同是最底层的人那去“虎口掏食”了,不是找死吗? 再来看小罗,满脸的血污,小杰稚气未脱,挺仗义的,前去查看,别人唯恐避之不及。 老板也在说:“走远一点那边有个公厕,不要耽误早上的生意……” 小杰说:“你还有没有一点感情(良心)……都是没饭吃的人啦……谁去偷穷人家的,都是饿晕了……” 小杰自顾找了个洗脸盆,老板娘也拿他没办法,只在那嘟哝不停。 老板却没说他,只微微点头倒有几许赞扬的样子。 小杰端给小罗洗刷了一下,再递给餐桌上拿取的劣质卫生纸,擦拭血污;除了身上衣服有些破损,拉扯弄坏的,残留的血迹也没多少了,只是嘴皮烂了,红肿一片。 “外伤,没多大事,走走就好了……”老板下逐客令了。 “哎……哎哟……”小罗勉强走出,歪倒在地上。 “能起来吗?”小杰问。 原来脚底踩上了钉子,小罗忍痛把它拔了出来一摔,黑黑的、带血的、变形的、锈迹斑斑的钢钉…… 还可以走动,在他的小兄弟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离开了。 小罗的偷盗行为确实可恨,也应该受到大家的谴责;但深究一下,造成这种社会丑恶现象不能灭绝的根源,恐怕还是法制与管理问题、工作问题、经济问题、教育问题、社会道德问题……每个人如果缺乏羞耻心、同情心、爱心、善心……总会有人铤而走险,给社会制造更多的矛盾。 平哥等几人快十点多才过来,然后买了些礼物,一起去万老板家,万老板家杀鸡宰鱼,早忙活开了,然后开餐吃饭,不做细述。 听说家凤下午要走,万老板很是突然。 “听小杰说还有好几天假期呢?不忙去,可以玩玩石头镇的赛马场、在水一方(公园)、**。” 万老板提议和挽留。 此**非街边“货色”,可是照“香港模式”提供给客人休闲娱乐一条龙,而非谢哥他们那样的街头骗术、难登大雅之堂;怎么还有赛马场?小罗那像庙街一样乱糟糟的古惑仔场面就不是偶然的了…… “东海赛马场”早就开了的,可能家凤在这里的时间不长,知之不多,原来如此。 家凤说:“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以后要经常去开开眼界了,此次来三日,感觉见了些世面,长见识不少。 菲菲接住说:“还有哪些好玩的,记下,下次带众姐妹来一起长见识,免得像表姐一样,还没出个工厂大门,以为南方特区连个内地小城都不如,愧对学旅游的专业、贻笑大方、孤陋寡闻、夜郎自大……” 大家一致叫好,夸菲菲有水平,菲菲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来时二人,回去却一大堆人了,这几个石头镇找出来的朋友,除平哥是老同学,其他几个都是“新相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们见留不住二人多玩两日,就说跟随过去明星镇,平哥说早就想去那边发展,只是苦无良机?还说了一段匪夷所思的往事。 有一家大公司,他想进去做员工却苦无门路,只能蒙混过关(躲过大门保安),然后进去老乡兄弟的宿舍睡觉,在里面吃饭,偷偷摸摸的,一点也不比小罗的遭遇更“高尚”(见得阳光)。 一对“厂名”,巧了,就是家凤现在的公司(查宝)。 时间却距今7年了,家凤高中毕业那会儿,那时的平哥就勇闯江湖了。 兄弟,你受苦啦!那时公司在旧厂区,远非今日的规模、排场可比,而这沧海桑田的变化和戏剧性的巧合,不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吗? 平哥是否故地重游,重拾旧梦?其他人的命运又当如何呢? 唯有留待下章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