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这是谁家孩子
五月初六,下午五点,校内铃声猝然响起。 隔离彩带外面的家长们一窝蜂的冲过来,看这阵势颇像一军冲锋,连门卫也不敢挡在前方,纷纷后退。 杨欣和沈明诚也在其中。 高考最后一科已经结束,考生们交上试卷走出考场,脚步声轻快许多,仿佛卸下了肩上一块大石。 沈哲没有提前交卷,高考毕竟是略显严肃的事情。 跟着人群往外走,校门外两军会合,一眼就看到父母正翘首四处找寻他。 “爸,妈。” 一片乱哄哄的杨欣也能听清楚,转头看见儿子,甩开丈夫小跑过来,佯装淡定:“行吧?” 沈哲道:“当然行,被您差不多当囚犯关一年,能不行吗。” 杨欣像是长出了一口气,这时父亲也迈着步子走过来,眼中有询问之色。 昨天就不让他们来,沈哲分到的考场还是本校,倒是林语菡被分到中海七中考场去了,好几天没见面。母亲杨欣不同意,说一辈子的大事,家长都在大门外等着,你爸请假也得去,我也去。 听儿子语气轻松,沈明诚和杨欣都放心了,也是一直以来,沈哲的成绩给了他们足够的信心。 沈哲对这次高考也是有野心的。 高考是华夏参与人数最多的一场活动,外面的新闻早就铺天盖地。 这两天,考生坐出租车不给钱都没关系。 半个月后还有一轮报道,就是成绩公布的时候。那时各考区状元会在相当长时间里,占据报刊新闻头条,这个称号对沈哲的文学之路有很好的保护作用。 不过也不能强求,沈哲自认已经做到了最好,接下来就看天意了。 “沈哲同学!” 身后有人喊,回头一瞧,任校长带着两名学生朝这边走来。 老校长笑眯眯的和沈哲父母打招呼,然后对沈哲道:“能预估一下吗?” “大概750吧。”沈哲耸耸肩。 “……” 正巧被身旁一名学生家长听到,瞠目结舌:“这是谁家孩子?” 身旁学生撇撇嘴:“他叫沈哲,在学校很有名的,想全考满分呢,牛皮吹上天!” 杨欣瞪了瞪儿子,朝后脑勺啪一巴掌:“不会和任校长好好说话啊?” “让我预估,确实这样嘛……”沈哲挠挠头。 “哼,你能考750分,以后我这个当妈的全听你的话。” 任校长干笑一声:“不愿意说就算了,也是想对你们几个尖子生摸摸底,成绩出来很快……” 转身去找那些有希望考出高分的学生,身后两人却狐疑的看看沈哲。 750分是不可能的,不但母亲不信,连沈哲自己都不太信,即使答案全对,评卷还是有一部分主观因素。记得原时空有个考生考了748分,被封为考神,还是数学差两分,沈哲都很替他惋惜。 不管怎么样,总算解脱了,沈哲像个草鸟似的吼了一嗓子。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假期,其他人是否快乐不一定,沈哲肯定是高兴的。 母亲道:“走吧,回家,今天做顿好吃的,这一年你不好过,我和你爸也不好过,轻松一下。” “好咧。”沈哲随手把考试袋扔进了路旁垃圾箱。 沈明诚看见,去捡了回来:“你这孩子,高兴也不能随便扔啊,考试证还在里面。” 沈哲摸摸嘴唇,周围都长起了软软的胡须。 照镜子的时候,感觉不怎么好看,可一直舍不得剃掉。 两回人生,上一回是悲剧,不像《那些年》中的柯景腾只是遗憾,可以弥补或用来回忆。悲剧却只有绝望,若不是重生异时空,他都不敢想结局。 这回目前看起来是喜剧。 新生的胡须是告别年少的标志,暂时得留着。 少年是个梦,青春是场病,十八岁的沈哲不知不觉入了梦。一方面是心底渴望再回到这个时期,另一方面纯粹是母亲杨欣造成的,完美胜任了监狱长的角色。 路过菜场的时候,杨欣买了很多菜,又让老板帮着杀只鸡。 “好好补一回,今年瘦了不少。”母亲道。 沈哲看看身上,扯,这大半年每天各种营养品吃着,还胖了一圈呢。 小区楼下树荫,几个老大爷在拿着蒲扇唠嗑。 “小哲,考完啦?”一个满脸红光的七十多岁老头吼过来一嗓子,“多少分啊?” 沈哲笑道:“李大爷,还要大半月才知道,估计没问题。” 母亲杨欣小声道:“谦虚点,现在就把大话说出去,万一砸了怎么办?”
沈哲翻个白眼,平时和街坊邻居闲聊,您倒是谦虚,可谁都能听出来快把我夸成一朵花了。 李大爷赞了一声:“你这小子,小时候挺捣蛋,大了出息了……” 这当口,正好林语菡也回来了,身旁是林远志和黄心兰。林语菡和她父母脸上也是一片轻松之色,就知道发挥的还算正常,报考哪所大学都问题不大,也是准大学生了。 “远志,你家丫头考得怎么样?”楼道里,沈明诚扭头问道。 回答的却是黄心兰:“语菡啊,听她说还不错,就是要填的志愿不怎么满意。” 林语菡的意愿,不满意的只有她。 燕京服装学院也是专业类的名校,世界知名,不过招生分数倒不高。林语菡如果正常发挥,至少要超出五六十分,有点浪费了。没有希望也罢了,偏偏成绩很好,黄心兰当然希望女儿能去燕大一类的顶尖大学。 林语菡跟在最后,咬着嘴唇不说话,小丫头有时候挺倔的。 沈哲倒是支持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将来出一个林设计师也没有什么不好,逮住机会开导她一下。 杨欣去厨房忙活了。 沈哲冲个凉,然后就急不可耐跑去书房,这大半年可憋坏了,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在家里母亲管着,学校又身在重点班,管理也是最严的。不看电视不上网,身在都市,却过着深山老林般的日子。 打开电脑,连上宽带,登上说说号,三步走。 “小沈,高三不至于时间那么紧张吧?” “通知你一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已在米国出版,手中还有稿子吗?” “服了你了,真是好学生。” 一大堆留言乱闪,上面全是责编苏薇的,还有一条是《文史周报》的那位编辑,也是约稿的。 拉到最后一条,已经是三月份发过来的。 “好吧,你牛,知道你要准备高考,就不去门口堵你了,不过到时候必须拿一篇十万字以上的稿子补偿我……最近杂志社严重缺稿,读者胃口被你吊起来了,还有《那些年》类似的稿子,赶紧交上来!” 沈哲感觉忽然间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