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第一章 秦淮河工人清淤 无头尸浮出水面
欧阳平一行终结了157号的案子以后,立即投入到另外一个案子中来了。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参与157号凶杀案的人一个是五个:欧阳平、刘大羽、严建华、韩玲玲和左向东。在开始叙述这个案子的时候,笔者曾经交代过:陈杰、李文化和柳文彬正在调查另外一个案子。这个案子本来是欧阳平负责的,在接到无常巷157号的案子以后,欧阳平留下陈杰等三人继续调查。 档案袋上标注为“1995。9。27”无头凶杀案。以下简称“9。27”案。 五个人重新介入此案的时候,陈杰等人的调查仍然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我们先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九九五年夏天,秦淮河中华门西段因为沿河两岸居民生活污水的长期侵蚀污染严重,市政府决定进行清淤并修砌石头堤岸。这只是整治秦淮河计划的一部分,市政府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彻底整治秦淮河。 工人在清淤的时候,从水下的淤泥里面清上来一具无头男尸。 接到报案以后,欧阳平一行迅速赶往现场。 下面是三份报告。一份是验尸报告,一份是清淤工人的陈述发现无头尸时的情况,一份是关于案发现场环境的报告准确地说是一份关于案发现场的陈述。 我们先来看看验尸报告: 死者身上一丝不挂,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和季节的特点综合判断,死者死亡的时间在两个月左右备注:一九九五年的夏天特别炎热,最高温度达摄氏39。5度。平均气温超过以往年份23度。 死者的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 根据死者的身长,按照头与身长的比例1比7和黄金分割点肚脐上下的比例5比8正常推断,死者的身高在一米六九左右。 根据死者在淤泥和水中浸泡的程度和骨骼的粗细程度判断,死者的体型超胖。
死者双臂展开的长度是一米七零,这这说明死者的身体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手臂超长正常人或者说一般人的双臂展开的长度等同于身体的长度。 死者的身上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在死者的右手掌背面小手指、无名指和手腕之间有一块蚕豆大小的褐色的斑准确地说,这是一块胎记,在这个胎记上,还有三根一公分左右长的毛。 在死者的左膝盖内侧,有一个三公分长的疤痕,疤痕从下而上,由窄变宽。最窄处零点四公分左右,最宽处一公分左右。疤痕应为深度擦伤此伤疤与本案无涉。 死者的指甲,包括脚指甲修剪的非常干净,从指甲的平滑程度来看,不像是刚刚修剪过的,这说明死者在生前的生活比较优越和讲究,一般人不大注意指甲的及时修剪,在他们的指甲缝里面,或多或少会有些污垢,从指甲的光滑度看,应该是用专业工具修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