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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大棋局,对弈之初】

    特编部第一曲第一营刚离开营地,便展开了锋矢散阵向前推进。

    锋矢散阵,又称索敌阵,是圣祖发明的一种适合大规模骑兵在敌军重兵包围下迂回穿插,又不与敌人大规模接触的骑兵阵型。这种阵型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就是锋矢箭头,也是引路人,一旦要转向,引路人必须第一时间将指示传达到各个单位;第二部分是锋矢两翼,又称索敌队,它的作用是一旦遇到敌人首先向锋矢和中间的队友发出信号,同时要与敌人做短促的交战,能打则打,不能打即走,一切以不破坏锋矢散阵为目的;第三种是箭中杆,又称援应队,它的任务是在索敌队被击溃时援应,扩展到两翼,消灭敌人或者支援索敌队,继续保持阵型不被击溃。

    锋矢散阵可大可小,大的可以由数万骑兵组成,小的也有百十人的小阵。适用地点为视野开阔的草原和平原地带。按照第一营的规模,一般以伍为单位最合适,以锋矢阵排开,以伍为单位,每伍之间相隔五十步到一百五十步之间,这四百多骑,覆盖范围最宽处能够达到三里之巨。

    这种阵型的优点在于,能够将骑兵的机动性完全发挥,同时还能将侦查范围扩展到极致,如果是在护送重要人员或者需要边侦查边急速突进的大范围战场上尤其适用。但其缺点同样明显,那就是己方阵型分的太散,一旦遇到敌方精锐势如破竹般的突进,己方难以快速集结优势兵力进行围剿,从而导致整个阵型的崩盘。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阵型。最适用的就是最好的。此时眼前的战场,就是最适用于索敌阵。毕竟第一营的目的并不是与敌交战。而是快速迂回。如果采用传统的密集锋矢阵突进,一旦遇到敌人的重兵阵地,将彻底阻滞第一营的速度。而索敌阵就能快速规避掉这些难啃的骨头。

    沈云在右翼索敌一队,前方一百步是高举军旗的庞通和营长张末,同时还有另外五名骑兵,一共十四匹战马组成的小队就是索敌阵的锋矢箭头。沈云身边跟着的五名骑兵都是原来庞通那个伍的,算是凌晨时分第一波接敌的学员兵,战斗经验已经有了些,不过从他们紧绷的脸色和不时游移的眼神还是能看出他们此刻的紧张。

    在营地里观察前方时,整个地势无疑是平坦的。但跑在这片土地上才会发现,所谓的平坦只是相对而言,这里不时会有一些地势起伏,前方的军旗还在高高飘扬,但庞通和张末的身影却时常消失在视野里。每当这个时候。沈云就会告诉自己,稳住。不要担心。两翼索敌阵并没有放响箭示警。

    全军行进三里之后,前方旗帜快速地摇了起来。沈云骑在马上,迎风大喊:“加速,全军加速!”身后学员兵也纷纷开口呐喊,长长的马鞭高高举起,重重落下。响亮的摔鞭之声传到后面的骑士那里,他们也纷纷开始加速。

    瑞兽全力奔跑时的速度是极快的,第一营没有一匹马能够跑的过它,所以沈云现在还不敢放开速度让它跑。马鞭高高举起却轻轻落下,主要还是依靠马镫上的马刺,来告诉胯下这匹早就互相熟悉的马儿来控制速度。

    沈云向右望去,除了渐渐西沉的刺眼的阳光,却是看不见别的什么。再向前方跑了一里,他们离中军更加遥远,直线距离已快六里,此时还能听到远处隆隆的战鼓声似有似无的传来,阳光也不再直照,中军那里一片尘土飞扬的景象终于有些依稀可辨。

    此刻,重骑兵应该开始冲阵了吧?也不知道两百重骑浑身披挂,如同现代坦克一般冲撞敌阵又是何等情景?

    没等沈云从铁骑冲阵的幻想中清醒过来,他右后方两百五十步左右的索敌三队突然发出两枚响箭!沈云浑身一震,终于接敌了,回头大喝:“有敌两百向我接近,发响箭两枚,通知张营长。全军向东,再移五十步!”

    如果此刻有人能够从天空俯视整个第一营可以发现,整个呈现锋矢阵向前推进的四百多骑,随着连续不断的两声响箭,整齐地同时向东移动了将近五十米,然后继续向前!

    这种阵型的cao演在昭武大学里早就是家常便饭,全军转向也非常顺利,避开了从右翼赶来的敌军。可再向前跑出一里,左右两翼居然同时发出了四声响箭!

    此时沈云已经能够明显看见从左右两翼远处大概几百步外飞快接近的敌军骑兵,尘土飞扬,带着无尽的戾气,扑面而来。而在这时,前方消失在一个洼地里的锋矢箭头也发出了四声响箭!

    “该死,三方同时遇敌,营长,快吹号集结啊!”沈云手里紧紧抓住缰绳,心里大声呐喊,眼睛死死地盯着那面还在飘扬的军旗。

    可是右翼敌军快速接近到一百步时,沈云也没有听见结束索敌阵,全军集结起来应战的军号。前方张末等人的身影消失了一下又快速出现在视野中。不过他们又向东偏移了五十步……

    “这是……”沈云一愣,但旋即明白过来,张末的命令还是要快速从前来拦截的敌军中迂回穿插过去,不与敌缠斗。他下这个决定容易,可他偏移了这五十步,那敌军必然如同削面的快刀一样要与右翼的索敌队接触。由于敌我两军都在快速接近中,在接触的一瞬间,双方都不会停下脚步,而是以弓矢或者骑刀决定胜负!这种情况是锋矢散阵最怕遇到的,因为不管杀敌多少,两翼都必然被敌军削掉一层!这可不是真的面团,哪怕是薄薄的一层,那也是用人命去计算的厚度!

    沈云无暇再想,右翼的敌军在快速逼近,同时前方蜂拥而来的敌骑也已经rou眼可见。沈云迅速判断了一下两军接触的距离和时间,高声大喝:“换手弩,右翼不管。专射前方来敌!”

    这一瞬间的判断,将决定沈云这六个人的生命,无数精锐的骑兵就在这刹那间的判断间断送了绚烂的生命!因为在高速移动的战马上,他们往往只有一次选择使用何种武器的机会!一旦判断失误,该用手弩的时候用了骑刀,那等待他们的将是敌人夺命的箭矢,连还手的力量都没有,只能沦为地上的一滩rou泥;而如果该用骑刀时选了手弩,结果同前面一样……可以说仅仅是一秒钟的判断,却考验临阵基层指挥官最紧要的几个素质---速度计算能力。敌我强弱的判断能力,还有更重要的,运气!

    沈云的判断来自于直觉,这也是之前云外堡时飞骑军朱能告诉他的:“在锋矢散阵中遇到敌军,请用你自己的直觉来判断该用何等武器!什么诱敌深入、围三缺一之类的狗屎兵法在此刻毫无用处。只有直觉能救你!”记得当时方誊还问了一句:“那不是在赌运气?”朱能的回答很犀利:“菜鸟,很快你就会知道。在战场上有时候运气比什么都重要。最起码,它能救你的命!”

    前方来敌只有二十骑左右,其他敌军应该是还在后面或者绕到了左翼,不管什么原因,沈云瞬间判断是右翼的敌军抵达射程时他们这六个人十二匹马应该已经脱离与其接触的范围,而前方敌骑是斜插进来的。不可能与他这一伍有短兵接触的可能,但能达到弩箭的攻击射程!考虑到对方也曾是汉军,所以对方的装备上也不会缺少手弩这个骑兵远程打击的利器,所以沈云果断地下达了使用手弩的命令!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赌博!沈云前所未有地开始祈祷,祈祷自己的运气,也祈祷对面不会随意更换前进方向!

    显然,沈云的祈祷起了作用。气势汹汹扑来的敌军没有改变前进方向,更没有改变速度,曾为汉军的他们明白,锋矢散阵的作用在哪里,要打破这样的阵型需要什么样的意志和能力---很明显,他们自认为还没有这样的意志和能力,所以他们选择先削掉锋矢散阵一层rou再说!

    “嗖嗖嗖!”三枚手弩同时向沈云疾射而来,沈云骑在高大的瑞兽身上,很容易成为对方集火的目标。不过沈云早有准备,一手握着手弩,一手抽出小圆盾挡在马脖子处,自己压低身体,都不用瞄准,连续扣动扳机,将五枚手弩箭矢都射了出去。

    此时两军交错而过,战马速度都提升到了极致,别说距离只有手弩和弓箭抛射才能够得着,就算使用四石力弓平射也不一定能射准,所以根本没有瞄准的必要,一通乱射之后,能射中就算赚到的,射不中也无所谓,反正也没时间去准备第二轮手弩……

    “嘭”一声闷响,一枚短小精悍的弩箭正正地插在小圆盾的边缘,离压低身体的沈云的鼻尖只有不到十公分!

    沈云惊出一声冷汗,这样乱射的情况下,都还能有箭矢离自己如此之近?他第一次感觉到朱能所说的运气是什么了!

    不出意外,沈云这一伍的确只跟敌军交错一轮,双方的箭矢都射空了,除了那枚差点撂倒沈云的弩箭外,双方的手弩都射空了。

    带着对“运气”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的敬畏,沈云深深望了一眼自己的敌人---平实的面容,与汉军几乎无差的装束,只有头盔上那两片皮质帽檐让人看着别扭---妈的,就冲着你们那类似日本鬼子的遮耳帘子,老子下次也非得干掉你们不可!

    敌人的攻击也是以伍为单位的,头先射出一轮箭矢就与沈云等人擦肩而过的敌骑立即转向绕到队伍外围去,因为下一波他们将要与沈云这里的索敌二队接触,使用的就不是手弩了……

    相隔百步的队伍中,除非声音特别锐利的响箭外,其他声音是很难传那么远的。至少沈云就没有听见身后有什么惨叫声传来。可他知道,自己身后的右翼肯定有了损伤,也许是一个,也许是十个……总之这次转向,肯定有人会从此长眠在这片土地上!

    沈云望向左翼,那里最外围的是钟离泗,他只希望过了这一仗,他还能对着庞通大骂:“滚一边扣你那臭脚丫子行不行?”

    所谓骑射,能够十箭四中,就可称之为精锐。大部分的精锐骑兵在作战时也只能达到十箭三中。因为作战不是平时训练时那般射击固定靶,敌人也骑在马上,也在伺机射杀你,同时也会作出各种规避动作,所以在高速移动的骑兵战场,百发百中的神射高手并非没有,但绝对稀少到极点,十万个人里有那么一两个就顶天了,十箭只有三四箭命中是精锐骑兵的常态!

    阿巴斯位于月氏骑兵鞭形阵中的中段,一连串的冲锋,抽射,劈砍等常规作战下来,以己方阵亡十四,伤八人的代价,换了汉军二十一人的性命!交换比一比一!

    望着齐齐转向的汉军,阿巴斯挥手示意停止追击。

    "此乃汉军之乙等军团,战力就如此惊人!可以想像,大汉甲等军团之飞骑军又该是何等厉害!卡洛斯,你确定我们这次的战役能够成功?"阿巴斯勒停有些打喘的战马,对身边一个连面罩都放下穿着普通骑兵甲胄的人说道。

    这人抬手撩起面罩,露出高鼻深目的斯拉夫人种面貌,嘴角含笑地说:"尊贵的王子殿下,请你放心,飞骑军固然厉害,可他们也是人,是人就要吃,等我们击溃第三军团,毁了他们的粮草,最多一个月,这支十万人的精锐汉军就将覆灭在此!哼,没吃的,你当飞骑军真的能飞吗?"

    阿巴斯对汉军的态度一向谨慎,皱眉问道:"卡洛斯阁下,贵军究竟还要多久才能赶来参战?我丑话说在前面,你答应父王一定能劝服贵国元老院出兵干预,我们才孤注一掷的,若贵军打着河蚌相争的主意,哼,我们即使败了,去你们罗马闹腾一番的实力还是有的!"

    卡洛斯微微变色,强笑道:"王子殿下稍安勿躁,这是由马诺总督亲自制定的计划,不会出差错的。再说了,我们六百罗马勇士不是在贵军中协同作战么?!这份诚意您应该能感受到吧?!"

    阿巴斯冷哼一声,不再跟他言语,朝打扫战场的士兵大喝:"赶紧清理,尾随前面汉军,务必不能让他们绕到侧后,月氏万岁!"

    "万岁!"其余士兵兴奋高喊。

    这幅士气高昂的模样看在卡洛斯眼里,却只换来一个白眼。放下面罩,卡洛斯望向阿巴斯的眼神带着不屑:"一百万人打十万人还如此谨慎胆小,哼,月氏人的胆略也不过如此!这汉军,"

    他扫视了一下北方,踌躇满志地吸了口气,"大汉,你雄踞东方太久了,是到谢幕的时候了!"

    ps:不说啥了,本来两个万字大章就能写完的内容,偏偏赶在这个时候……对不起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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