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你先放我下来
一个时辰前,朱府。 “爹爹,这块玉佩虽然很名贵,但是和我的裙子、鞋子颜色都不搭。”朱七七撅起嘴,把脖子上的玉佩摘下来,“而且我天天戴着它出门,我很难配衣裳,连我的耳环、发簪都没法选择了。” “这孩子,你都穿一身绿就行了。耳环和发簪,让首饰铺子给你做一套翡翠的,不就搭配好了。”朱富贵道。 “我才十五岁啊,就戴翡翠了?”朱七七简直要哭了,真是代沟啊。 朱富贵无声叹了一下,真是不明白女儿又哪里不对了,赶紧解释道:“咱们家开的珠宝行可是京城最好的,尤其翡翠可是直供皇室,你戴翡翠可是最显身份了。这块玉佩更是稀世之宝,你问问你娘亲见过这么大、这么好的成色吗?” 朱夫人一旁不停点头,“真的又大又绿,非常非常非常贵的,宝贝。” “不要,”朱七七一脸嫌弃,抱着娘亲的腰晃啊晃,“戴翡翠显老气,啸哥哥不喜欢的。” “你不懂……”正说着,管家进来道,“老爷,咱们安插在孟公子身边的眼线回来了。” 朱七七顿时一愣,瞬间对爹爹是满脸的崇拜。 朱富贵得意对女儿扬了扬眉毛,道:“叫进来,给小姐请安。” 这人正是被孟啸一顿猛追的小厮,“小的春安给老爷、夫人请安,给小姐请安。” 朱七七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只觉得心啪啪啪的在扇着翅膀,在胸口乱撞。 春安道:“回老爷,那本小说已经交到孟公子手里了。像他这种没看过小说的书呆子,一定会很喜欢,昼夜不停地翻阅,而且他绝不会对小的起半点儿疑心。” “好,办事妥当,春安你下去领赏吧!”朱富贵眉开眼笑招呼管家带人下去。 “爹爹,什么小说啊,我也拜读一下,这样跟啸哥哥见面了,我们就有共同话题了。” “那本小说叫《金玉奇缘》,讲得是一个古时候身份尊贵的公子,得到了一对金麒麟,然后遇到了一位身戴玉佩的可爱女孩,两人结为夫妻的爱情故事。” “爹爹,你给啸哥哥看这个干嘛?” 朱富贵呵呵笑着,把玉佩重新给女儿戴在脖子上,朱夫人笑嘻嘻地回到内室,端出了一个盖着红绸的木盘,“打开看看吧!” 朱七七好奇地掀起红绸,“是一对金麒麟。” “没错,”朱富贵摸了摸女儿的头,一脸慈祥道,“爹爹做事怎么会只有一套方案呢。人心的变数最大,即便秀莲姑娘把太师府的恶女都赶出去,你顺利嫁给孟啸,孟啸继承了他爹的花花肠子,又纳妾伤我女儿的心可怎么办?” “是啊,我一直担心这个,娘亲的膏方是假的,如果真的可以吃下去,从此一生只爱眼前人那有多好。可是……” “这个爹爹想到了。”朱富贵捏了捏女儿的手,仰头看着窗棂上的迎春花图案,“孟啸退了几门亲事,原因是嫌弃人家姑娘太闷。我的女儿这么机灵,他一定还是心里很喜欢的。不过,爹爹还要再想办法。他这样对爱情幻想的年纪,一本好书引导下很可能就陷入对书中描绘美好情缘的遐想中,如果金麒麟突然出现,他一定会主动寻找那个和他有缘的姑娘,格外珍惜这段天赐良缘。”朱富贵坚定一个想法,目光也变得十分幽远,“爹爹相信对孟啸善意的引导,加上我们共同的努力,我女儿的追夫大计一定会成功的。” “老爷,春安说还有事儿要回老爷。”管家站在门口把头探进来。 朱富贵看了一眼女儿和夫人,“让他进来。” “老爷,小的还有事情要告诉您。”春安又行了个礼,回头看朱七七,想到孟啸那小子还吊着纳凉呢,这可是七七姑娘的心上人呢。 “什么事?” “老爷,孟公子这会儿……我想是七七小姐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 “跑得快有糖吃,跑得慢没糖吃,跑得快……” 孟啸被倒吊着迷迷糊糊,突然听到什么声音,整个人慌张起来,“喂,喂,有人路过吗…….” 朱七七拿着一大坨棉花糖从巷子的一头跑过去,好像听到什么声音,要死不活的跟鬼*似的,她慌张的退了两步。
“谁?不要吓我!” 孟啸整个精神起来,扎着手大叫:“有人吗,是我,向上看,向上看。” 朱七七仔细一听,抬起头向上看,“啊,见鬼了。”一个白衣长发的人,脸都被头发盖着,好像没有长脸似的。 七七指着他,舌头都要打结了,“你是鬼,还是人?” 孟啸一愣,“哪有鬼?哪有鬼?”心想不是吧,不会有鬼吧!他被吊了好久,头脑发胀,视觉模糊,头发盖着脸,还以为是太阳下山了。 七七赶忙绕开那个“鬼”往另一边走,可是走了两步,发现啸哥哥根本没认出她来,郁闷了一会儿就故意原地踏步、跺脚…… 孟啸一听,人家要走,大叫起来,“你你你,求求你千万别走。我被吊了好久了,你放我下来,我爹我娘一定重重赏你。” “你,你真的是人?你动一下啊!”七七捂着嘴偷偷笑了下。 孟啸用力的扭动身子,把绳子高高荡起来,头晃了晃,脸和眼睛露出来。然后终于发现现在天还是白天,赶紧用手把头发撩开,在空中转了个身,看见傻站在那边发呆的不是别人,正是小魔星朱七七。 “七七,怎么是你?”孟啸非常惊讶。 “啸哥哥——”朱七七也是一惊,棉花糖“啪”掉在地上,“啊,我的棉花糖,没得吃了。” 朱七七撅起嘴,指着孟啸,“我的糖,我的糖……” 孟啸看了看七七,心下叹道:倒霉,怎么就这个小魔星找到他了?想了想后又松了一口气,这丫暗恋他,不会见死不救的。他竖起眉毛,不停扎手,等到这丫想到帮他解绳子,他还要被再吊一会儿,于是也不管什么棉花糖了,大声命令道:“喂!七七,你先放我下来,再闹好不好!” (未完待续) PS: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名字叫季默。为了表示对她的爱,就在手上纹了个“默”字, 可是后来我长胖了。变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