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第十四计(一)行尸走rou
借尸还魂三十六计第十四计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译解:凡是朝气蓬勃、有作为的事物,都不能利用;而腐朽落后、没有作为的事物,要加以利用。利用没有作为的事物,并不是我受别人支配,而是我支配了别人。比喻已经死亡或没落的事物,又假托别的名义或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 (一) 从东到西十三步,从南到北只有七步,对于只住一个犯人来言它可谓宽敞舒适。五年时间,一千七百七十三天,我几乎每天都要用步子丈量一遍,我是幻想某一天它突然变大一寸,还是希望我能少走一步呢?我不知道,这么多年的囚禁让我已成了一具没有思维的行尸走rou。 “噹噹”的脚链声引起了旁边近邻的话语:“小子,你又在量牢房了。” 我不语,虽然我跟他做了五年的邻居,近的每晚能听到他的磨牙声和呼噜声,可是却从不曾见过他,中间那道坚实的牢墙将我们分隔两地,真正是近可闻,却老死不能往来啊。 我伸出手摸数着每根栅栏,五年了,中间已给我摸出光洁的一条印子。形成对比是我那双布满血污,泥垢,形同鬼爪的手,我厌恶的朝它吐了口口水,想借机让它干净点。 旁边的邻居又开始雷打不动的诉说着他当年的荣耀,二十多年前他是位列三甲的榜眼,天子门生,跨马游街好不威风。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眯着眼望了望对面那个一尺见方的窗口,只有那里才能看到一缕阳光和光明,我抵着木栏,尽量让自己前倾,以希望能嗅到,能够着那温暖的阳光,可是一切都是枉然。每次就差两寸,任凭我如何努力却怎么也触碰不到。
邻居又发表高论:“小子,别白费力气,你够不着的。” 我叹口气,退回到墙角,远处的牢房里传来犯人寻死觅活的声音和狱卒的喝骂声还有鞭子抽在身上啪啪的作响声以及鬼哭狼嚎的叫声,这些都是新进来的人发出的声音,我在这儿虽然五年,却不敢自称老人,顶多只能算有点资历。 这里没有人杀人放火,却全都是重罪,很多都已经待了十年,二十年,甚至还有人终老狱中。没进到这里之前,个个衣冠鲜亮,权高位重,可是越是身份显赫的人就待的越久,这里的人全是朝廷的钦犯,普通的人是没资格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