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学习魔法的动力
“我还有一个疑问,马森你是精灵族的?” “唉……”马森的小手啪的一下打在了自个微微向下低的额头上,“我就是人类,体质比较特别的人类。怎么是个人就以为我是精灵变身而成的……” 有些事情,经历多了便会习以为常。但有些事情,经历再多,也不会。或者说,是不想去习惯。被当成精灵族的这事,马森不想去习惯,特别是身边亲近的人还这么认为的话。 “跟你讲,精灵族使用变身魔法的话,这个地方会有他的变身符印。”马森指着自己耳下补充,“看到没,我这里什么都没有,这下你相信了吧。” “确实什么都没有……”可你光是这么说,也证明不了什么…… “唉……算了。你现在不信也不要紧,等阿多身体好了之后,我带她回来你就能看到那个符印的。”马森见珀莉依然一副半信半疑的模样,也就放弃了解释。 如果带她去花Xmama那边,估计很容易就能看到变身符印。但是现在的珀莉才有好转的迹象,还是别弄太多以免刺激到。毕竟攻占克罗兰城除了祖龙族,还有精灵族。而银瞳精灵是精灵亚族,万一珀莉见到之后又发作,那可就不好办了。 “马森,你说我们这边因为两千年前的大战而导致魔法知识断层,同时也包括银瞳精灵族。那么这些魔法理论…………” “你是想问我怎么知道这些的对吧,你就当我脑海里有一个保留有当今世界上最全魔法书籍的书库就好了。原因跟我这个特殊的体质有关联,以后可以告诉你们听,反正那家伙也无所谓,只是怕你们难以接受而已。” “这么说,马森你不是从魔族那边获得的知识。” 马森笑着摊了一下手说:“当然不是,你觉得他们会培养一个跑去把魔王城给轰掉的人么。” “马森你……去轰掉魔王的城堡了?!”珀莉对于马森轻描淡写的说出这么大的一件事感到吃惊,不会是吹牛皮吧…… “是我刚来到这个世界的事情了,这个嘛,等以后时机成熟了再解释。我的事不是很重要,你没有扎实的魔法基础,最好从基本的符文记忆开始。艾莉雅着手编撰的辞典我看了,还不错。我去复拓一级咒符的那部分给你,这个时间你先自个休息一下,消化消化我刚才跟你讲的那些课程。” 人类势力之外,除了银瞳精灵族,都是魔族。这是珀莉,乃至整个人类王国的认知。对于魔族的仇恨,是珀莉想变强的驱动力。倘若马森这根精神支柱是魔族,珀莉会无法接受。又或者说,如果是魔族,越早知道越好。这样可以更早的做好心理准备,并且单独把马森给划分出来。既然确认马森不是魔族,也就没有任何需要担忧的了。 把魔王城轰掉……这事好像哪里听过…… 珀莉的印象中,有一件跟魔王城被炸有关的事情,但是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 马森来到艾莉雅她们的临时研究室,刚好看见艾莉雅在训理查德。 “……都说了你带着卡辛拉来凯伦比城,肯定会影响你的状态。你没心情来工作那就请假,你现在把这部分弄得乱七八糟,是求婚被拒然后存心来捣乱的么。你想找事发泄,别在这个地方发泄!” 艾莉雅的火气还蛮大的,看来她真是完全投入到这个工作之中去了。不过……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姑娘指着一个三十岁的大老爷们骂,这情景可真是……就让我这个前辈来替你解围吧,让你见识一下成年人的职场手段,哼哼! “艾莉雅,他弄错了什么让我看看。” 艾莉雅可能是有些气过头了,视线越过理查德看过来的时候还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意识到是马森,立刻做了个深呼吸,说:“……小马森,你怎么会在这里。” “过来想跟你拿点资料,这个一会再说。理查德搞砸了的东西在哪,让我看看。” 艾莉雅把三十多页的手稿交给了马森,说:“之前的都还好,就这些,全都弄得乱七八糟的。” 马森接过来快速浏览起来,这三十多页总共上七十来个咒符的含义解释、功能和用法,还有咒文范例。嗯……好吧,错了一大半。 “咳咳,嗯,确实错得比较严重。如果是一个三十岁的研究员错得这么严重,确实是该骂。不过作为一个求婚被拒之后的三十岁男人,还能完成其中的一部分,还是可以的。这样吧,艾莉雅,让理查德把这些错的地方修正过来之后,便放他几天假吧。毕竟人生大事,会影响心情还是情有可原的。”马森两次说‘三十岁’的时候,都故意提高了音量。
听到马森这么说,艾莉雅多少也有些冷静下来。刚才一时激动,完全没有考虑到理查德的感受。 “理查德你拿回去修正,改好之后就放一个星期的假。” 对理查德的态度缓和下来了,但她没打算道歉,于公于私艾莉雅都不想道歉。 “部长,我不用放假,这次犯错只是……” “好啦,好啦,给你放假你就老实接受。我跟艾莉雅还有事要谈,你赶紧去把那些错误给修正过来吧。”马森把手稿塞到理查德手里打断他的话,并且推着他离开。这种给台阶还不下的家伙,真是有些不识趣啊。 赶走理查德,马森跟艾莉雅要了一级咒符那部分再书文稿。负责抄写的是另外三名五级魔法师,用来装订成书的时候,潦草的手稿可不适合。三人的字迹不一样,本来是件比较头疼的事情。但马森出了个主意,便让这三种字迹的结合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最工整的用来书写咒符和其含义,看得最舒服的书写功能和用法,剩下那个就书写咒文范例。说白了就是人工字体排版,对马森来说再稀松平常不过了,只是这边的人似乎没有这个概念,基本是一种字迹从头写到尾。 不过这样分工有个弊端,相比同时三人一块抄,会慢一些。而且万一有人抄错,就意味着同一页的另两人就得跟着在抄一遍这一页。 嘛,反正马森只是出主意,如何实现那就是她们的事情了。 拿到再书文稿一翻,这种有些麻烦的人工字体排版的效果就十分明显。想看哪部分的内容,完全可以通过字体快速的进行区块筛选,方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