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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疯狂书友

    (感谢书友们慷慨的打赏,镔铁谢之!近四千字大章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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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逸不急着出售自己的民国书,却惹得曹一刀和郭子兴两位老哥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根据行规,如果他们能帮林逸找到买家,就能赚百分之二的介绍费。

    可是林逸人家不卖,他们还赚个鸟啊。

    郭子兴还好说,曹一刀这个市侩的家伙就缠着林逸跑前跑后,努力用嘴皮子动员林逸把书卖出,并且说自己在上海那边找好了买家,只要过去就能立马交易。

    林逸一概置之不理。

    曹一刀就继续缠着他,幸亏老曹也懂得一些琴棋书画,拿这些做沟通桥梁,和林逸下五子棋,玩军棋,吹口琴,画乌龟王八往脸上贴,像跟班似得,忙得不亦乐乎。

    林逸没想到这货像狗皮膏药一样,踢又踢不走,呵斥他脸皮又够厚,于是就说:“想要我卖也可以,给你那个主顾打电话,让他赶过来,一天的时间,来了就交易!”

    “什么,现在?我曰,他可是在上海,离这里十万八千里。”曹一刀苦着脸说。

    “那我就没办法了,看起来大家缘分没到。”林逸耸了耸肩。

    曹一刀一咬牙,“好,我联系他。”

    ……

    林逸低估了曹一刀的交际能力,更低估了上海那边民国新文学爱好者的疯狂程度。

    一个地方文化氛围,可以从旧书市场的火爆情况看出来,南京,京城,以及天津,杭州,西安等地,是最具文化氛围的大城市,不管历史还是文化都首屈一指。而当下民国新文学正式兴起的圣地,则是在上海。

    为什么这样?

    首先,上海是个近代摩登城市,由于没有过多的历史文化底蕴,因此特别重视近代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将这些近代文学之类的东西搜集整理起来,作为自己的“历史”来弘扬。

    其次,上海有一股传统的“海派”文人,他们与传统的“京派”文人相对立,而这些人大多数都居住在上海,并且为新文化运动做过贡献,比如说沈从文,巴金,黄裳,张资平、叶灵凤、穆时英、曾虚白等,都为上海这个时髦城市书写了很多传说和故事。

    可以说,海派的浪漫与小资,成就了文学上的鸳鸯蝴蝶,温情蜜意,不同于京派的刀光剑影,独树一帜,因此在新文学运动中占据重要一席。

    如今光阴如梭,到了现在,上海俨然已经成了神州大地的龙头城市之一,为了巩固他的新文化地位,抗击京城,南京,以及杭州等传统城市历史文化的冲击,开始大力推进民国新文学的整理和挖掘,因为这段文化最能体现上海这个大都市的文化底蕴,也最能展现上海的文化资本。

    说白了,上海凭借对民国新文学的重视,开始和京城和南京等大城市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文化战。

    与此同时,作为海派的文人们更是大肆追捧民国新文学,以健在的巴金,黄裳等文人大咖为代表,树立了民国新文学的收藏标准和热潮。

    就这样,在这股热潮的冲击下,原本上海旧书店10块,8块的民国书,只要沾上“新文学”字样,就立马身价百倍,变成1000,800,甚至更多。那些旧书摊卖旧书的傻眼了,以前扔大街上也没人要的东西,却变成人人争抢的香饽饽,原先卖5块钱一本的《我在日本狱中》,作者是女革命家谢冰莹,民国时期的初版本可以卖到900;原先卖10块一本的短篇合集《灵海潮汐》,因为作者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卢隐,初版本的价格变成了1500,原先卖30块一套的线装本《遥夜闺思引》和《遥夜闺思引跋语》,两薄薄一小本,却卖到了1.3万元。

    疯了,整个旧书市场全都疯了。

    那些低价出售过民国新文学的全都哭了,哭得肠子都悔青了,那些偶然捡了漏,买到了具有收藏价值民国书的穷书生们,全都笑了,笑得嘴角直抽抽,买书也能发财,这种生活,硬是要得!

    上海文人对“民国新文学”的追捧,那种狂热是你所想象不到的,甚至对于胡兰成,周作人,还有张资平这些本身道德方面有“瑕疵”的文人,也趋之若鹜,甚至有人为他们洗白,为他们说话,为他们喊冤叫屈抱打不平---

    上海文人为了能够得到自己心爱的民国新文学,可以卖车卖房,可以千里邮购,万里追踪,甚至有痴迷者,更是把收藏新文学当成了一辈子的事业,可以不娶妻不生子,但不可以不收藏新文学书籍!

    够癫,够狂,够痴情!

    ……

    上海到南都差不多1000公里,按照一首歌来说,绝对是“千里之外”。

    可让林逸想不到的是,在晚上七点钟左右,他接到电话,曹一刀告诉他,那位上海来的书友已经来了。

    ……

    璀璨的霓虹灯下,照耀着南都的繁华。连续几年两节一会的召开,让这座古城散发出了惊人的魅力。

    312国道两旁,悬挂着宽大的条幅,“喜迎两节一会,建设精神文明”。

    路旁,身穿黄马甲的清洁工推着三轮车,正满头大汗地把路边西瓜皮之类的垃圾扫进灰斗里,可惜,那西瓜皮似乎太多了,源源不尽,扫了一处还有一处。

    在这闷热天气,也许对于他来说,迎不迎两会没关系,那些混蛋王-八-蛋少扔点西瓜皮才是正事。想到这里,这位没啥追求的清洁工大叔就把愤怒的目光看向了不远处正在蹲在地上捧着半拉西瓜狂啃的曹一刀。

    这货啃西瓜啃的正欢,速度也快,啃完一块儿就丢了皮儿,继续啃,嘴巴突突吐着西瓜子,模样像是永不停歇的机关枪。

    林逸也拿了一块儿西瓜,却不像老曹那样没谱,他站着,轻轻地咬着西瓜,吃的很斯文,很轻松,还时不时地用纸巾擦擦嘴巴,然后看向远处,似乎在等什么人。

    终于,远处似乎来了一辆车,车灯明亮无比,老曹一下子站起身来,瞪大小眼说:“来了,估计就是这辆。“说着把手中没啃完的西瓜随手一丢,然后撩起T恤擦了擦嘴巴,对林逸说:“咱们也别站着了,过去瞅瞅吧!”

    林逸没直接跟过去,而是弯腰将那些西瓜皮一一捡起来,曹一刀回头看见,就嘟囔:“你整这些干什么,快点,正事儿要紧!”

    林逸不理他,而是将那些西瓜皮抄了,抱到清洁工的三轮车旁,直接丢进车里,然后冲那清洁大叔笑笑,什么话也没说。

    清洁大叔拿着扫帚,看着他,原本愤怒的目光,暗淡了下去。

    ……

    “草,你这样做图啥,还给你发个奖状咋滴?他们扫大街的就负责打扫西瓜皮,拿工资干活天经地义,我不把西瓜皮丢在地上,他们老早就失业了。”曹一刀振振有词。

    林逸懒得理他,却把目光看向了那疾驰而来的亮光上。

    很快,一辆车出现了,如果懂行的话,一眼就看出那是一辆银白色的“路虎揽胜”,崭新,还没上牌照,外观方方正正,5.0升,柴油涡轮增压引擎,四驱动,看起来很狂很野,很爷们。

    至少曹一刀看见这辆车的时候,双眼冒光,连哈喇子都快流了出来,当然,对于他这种唯利是图的家伙来说,看到眼里的不仅仅是路虎那大气磅礴的造型,越野超强的能力,还有那高达三百万的价格。

    林逸不太懂车,却也知道这是辆好车,尤其这车还这么的新,这么的亮,周围不断有人投来羡慕的眼光……

    路虎揽胜上,坐在驾驶位的男子走了下来,四十来岁,一身范思哲的休闲短袖T恤,留着干练的小平头,手腕上戴着时尚品牌SUUNTO运动表,如果识货,就会知道这块表足可以买一辆大众普通型号的小轿车。

    旁边跟着两个年轻女孩子,其中一个,吊带短裙,一缕薄纱的吊带下面,如同镂空,黑色的围胸可以清晰的看到,胸前沟壑起伏,蜂腰俏臀,耳朵上面满是耳洞,挂着零零碎碎不下十个耳坠;另外一个,一件短小背心,一条牛仔短裤,身材同样也是无比的诱惑,更有特色的是,女子的嘴唇上穿了一个唇环,配合这样的装束显得十分野性。

    男子一下车,两女也跟着走了下来,一左一右,旁若无人的搂住了男子的手臂,模样亲昵暧昧。

    看着男子的模样,林逸怎么也不能将他和“上海书友”联系起来,至少,眼前这位老兄没有半点“读书人”的样子,反倒像是那些电影中的“飙车族”,只不过四十来岁还玩飚车,似乎老了点。

    那人也看到了林逸和曹一刀,白净干练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看见这笑容,曹一刀忙不迭就贴了上去,递上一根云烟笑道:“想必您就是大老远从上海赶过来的秦钟秦总吧,我就是电话里的那个曹德正,绰号曹一刀,您叫我老曹就行了,嘻嘻。”

    秦总接过香烟,却没有抽,而是微微一笑,说:“是你呀,电话里咱们也算是熟人了,以后多亲近亲近。”话语多少带着点上海的软音,显得很亲切很客气,然后目光看向林逸---

    曹一刀忙介绍道:“他就是我跟你说的林逸,那些书都是他的,本来是不打算卖的,是我磨破了嘴皮子这才松了口。”

    一个卖书的。

    秦总心中嘀咕了一句,表面上却做出十分热情的样子,对林逸说道:“原来你就是林先生,年轻有为啊,呵呵,能让我大老远从上海跑到这里,你是第一个。”目光闪烁了一下,深藏不露。

    旁边,那两个女的开口了,“我们还以为秦总你要见什么大人物呢,让我们姐妹和你一起开车急匆匆赶来,没想到却是一个小帅哥呀。”

    “别小看这位小哥,他可是玩书的大人物哦。”秦总语气夸张地说,“他手里可是有我喜欢之极的民国新文学……阿拉很喜欢那种书的,你们都晓得,所以不得不开了十个小时的车赶过来,要是不亲自过来,人家就不卖给阿拉!”说完还有意无意地看了林逸一眼,问:“你说是不是呀,林先生?”

    林逸没想到这个秦总长的人高马大,内心却这么“哀怨”,就看了一眼那辆路虎,笑道:“有车就是好啊,千里之地眨眼就到,不仅可以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还可以领略许多难得一见的风俗人情……南都也是个好地方,人杰地灵,物宝天华,最重要的是有很多名胜古迹可以瞻仰游玩,老曹也是做导游的好手,有他陪伴,秦总一定不会寂寞。”

    秦总怔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林逸的嘴皮子这么厉害,避重就轻,四两拨千斤,搞得自己好像是专门跑来旅游的,再看身边那俩小妞,智力就是低呀,脸上已经眉开眼笑,扯着自己胳膊,嘟着小嘴说:“是呀是呀,这地方听说很好玩的,不如咱们玩玩再回去。”

    曹一刀也贴脸过去,搓着手,笑道:“如果秦总不嫌弃的话,我倒是可以做导游的,我们这里有武侯祠,医圣祠,财神庙,南都府衙……远的有宝天曼,五朵山,龙潭沟,只要你想去,我就陪你到底,嘻嘻。”

    林逸忽然觉得曹一刀很有做“公公”的潜质,搁到大明朝,说不定能和他祖宗曹化淳曹吉祥有得一拼。

    那秦总也觉得老曹憨态可掬,就道:“先不谈这个,为了赶时间还没吃东西,你们这里有好的餐厅没有?”

    两个女的立马插嘴:“要西餐厅,牛排做得好的,还有,红酒也要最贵的!”

    曹一刀眨巴小眼,看看林逸,再看看秦总,秦总什么人,察言观色,立即豪爽地说:“我请客,尽管选。”

    “唉,这成!”老曹立马笑开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