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老胜
拾荒老人,没有姓也没有名字,但是,人都总得有个称呼不是。 18岁前,大家叫他胜仔(反正是随便起的名字) 45岁前,大家叫他阿胜 60岁前,大家叫他胜叔 现在......他的名字是老胜...... 老胜今年已经68岁了,出生在E区,长大在E区。 从懂事开始,就不知道自己的mama是谁,更遑论自己的爸爸了。 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两个应该是至亲的人,在E区的这片土地上,知道自己爸妈的人,才是怪胎呢吧...... 十六岁的时候,他也曾有过雄心壮志,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我总不能一辈子窝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吧!!” 当时他是这么跟自己的伙伴们说的。 在K市两年多的闯荡中,他走南闯北的走遍了各个区域,尝试过了各式各样的职业(当然,说是职业不如说是打工更加合适),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们,终于找到了自己干了这一辈子的职业——拾荒。 工人——枯燥,乏味,还得每天看着自己的工头儿受气以后欺压下面更底层的人们。 服务员——赔笑脸是可以的,但是看见那些财大气粗的主顾,耀武扬威的样子,他打心眼儿里觉得不自在。 售货员——他妈的老子连算数都学不好,还是算了吧。 ...... 当然,当他发现自己真正能做的事情,就是拾荒的时候,他欣然接受了这个现实,并回到E区扎根,骄傲的做起了这个一做就是一辈子的职业。 那一年,他三十二岁。 拾荒有什么不好,简直世界上就没有比拾荒更好的职业了吧!!! 开工完工,时间都是自己定,哪怕是不想干了,就自己给自己停业一天。 能够看到无数的人,无数的事,简直可以说是阅人无数啊。 最重要的是,自由,无以伦比的自由。 “我看过各式各样的星星,各式各样的月亮,我不相信,有人见过比我还多的奇闻异事!” 这句话,老胜从还是阿胜的时候,就常常跟人这么说。 有句古话不知道他听没听过 “乞丐当三年,不想当皇帝” 但是对于老胜来说,拾荒,是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一件事。 哪怕是见识过这么多的人以后,老胜仍然对所谓的“撞头仔”,有着不一样的好奇心。 撞头仔,是在半年多前,老胜的一次拾荒过程中遇见的一个奇怪的年轻人。 当时这个年轻人,衣衫褴褛,坐在路边向自己借用打火机,那是两个人第一次的见面。 以老胜毒辣的眼光看来,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一般的白领或者失业了的职工,从他虽然皱皱巴巴却明显是一线品牌的衬衫、皮带、皮鞋、手表就能看得出来。 这个年轻人长了一副聪明能干的模样,消瘦却分外干净的气息,让老胜第一眼就对他产生了好感。 最让老胜记忆犹新的,就是那一双本该明亮却暗淡无光的眼睛,好像是两口深井,不知道埋藏了多少的秘密。 当时老胜一个心血来潮,试探的逗弄了一下这个年轻人,愿不愿意随自己一起去拾荒; 没想到他居居然只是思考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跟着自己走了; 更没想到的是,这一干就是大半年; 最没想到的,是这个年轻人在拾荒上,有着非凡的天分(其他事情老胜也看不出来),这让孤独了一辈子的老胜,对于“撞头仔”有了亦师亦友亦父的感情,这半年来,把所有的经验都传授给了年轻人。 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有了比老胜更强的“专业能力”,总能敏锐的嗅到什么时候,在哪里可以找到好东西。
最重要的是,甚至在别的拾荒集团的人的势力范围内,都可以抢先捕捉到战利品,并且全身而退,这个,对于拾荒者来说,绝对是最最厉害的招数了。 他还开创了以物易物的拾荒者之间的交易模式...... 只是,这个年轻人有两个奇怪的毛病。 第一,就是不管刮风下雨,多早多晚,他都会在一个捡来,或者说用一把可以切换颜色的手电筒换来的破日记本,上面写着不知道什么的东西,每天都写,有长有短。 第二,就是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用头向着墙壁猛烈的撞击,不管鲜血不止,直到把自己撞晕了谓之。 这也是“撞头仔”这个名字的由来。 老胜不会问,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同是天涯沦落人...... 老胜一边回忆着这半年来的点点滴滴,一边摇摇晃晃的向着他和撞头仔的帐篷营地走去,手里拎着从一个CLUB的后巷,醉倒的人手里顺手牵羊来的半瓶叫做“XO”的一看就价格不菲的好酒,想着一会跟撞头仔逗闷子的时光,嘴里忍不住的哼出了不知名的曲调。 “嘭!”的一声 老胜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在落地的时候,还好用手肘护住了酒瓶,酒没有问题,人却摔在了地上。 骂骂咧咧的老胜刚要站起来,发现身边围住了四个人。 “老头儿......挺美的啊,还记得我吗?” 为首的一个穿着背心的强壮年轻人把老胜最低上拎了起来,拉到了与自己平行的位置,将脸贴了上去。 看着满脸横rou的年轻人,老胜心里暗暗说了一声“糟了”,酒瓶也摔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