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初吻
第九十二章初吻 春节过后,有关厂长刘联伟退休的事情不绝于耳,但都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仙源制药厂这条小船依旧在见不到人的这个女强人的实际指挥中,有条不紊地稳步前行。 秦众森回来后,马上就感觉到了,生产车间比往日忙碌了很多,工厂终于开始接纳外来临时工了,不懂是接受了吴建国的建议,还是工厂的订单多到不得不为之。 办公室一如既往轻松悠闲。副书记林古安每天就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难得出来;坐不住的牛副厂长还是满屋子走动,整层楼里到处飘扬着他那高亢的谈笑声。 秦众森一个人孤苦伶仃呆在化验室里,没人过问。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的工作,他已经习惯了,正好可以有时间好好看会书。自从有了考研究生的想法,他倒是觉得,冷落反倒是天赐的良机了。 秦众森瞅准了时机,进了副厂长办公室,把考研的事情一说,牛宏马上瞪大了眼睛,半天没说话。副厂长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大学生才来半年,就想走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不可能马上表态,他得先听听老太太的意思,才能做出决定。 单月红在办公室的工作也没有多少事情要做,每个月只有月初造表发工资时,或是遇上发奖金时,才稍微忙碌一下,其它时间都空闲得发慌。早在刚入厂那时,吴建国就断言她只是来这过渡的。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她确实像是来这度假的,心思并不在工作上,经常见不到人影。 要下班的时候,单月红推门进了化验室。 秦众森只在回来那天的傍晚与单月红打过一个照面,话都没来得及拉上半句,就匆匆走人了。今天细细一打量,过了个年,单月红的发型突然来了个大变化,过去披肩的长发剪成了短发,还烫了一个大波浪。脸色也红润起来,眼睛里的忧郁也一扫而光。看来,男朋友的回归,让她的心情豁然开朗起来,让她重新有了爱情的滋润。 见秦众森直愣愣盯着自己,单月红脸更红了,害羞问道:干嘛这样看着我呀,不认识我了? 秦众森回过神来,傻傻一笑,说道:变化有点大,快要不认识了。 单月红坐到秦众森对面,笑着说:是吗,不就是把头发绞短点,你说我是长头发好还是短点好呢? 比较而言,秦众森还是更喜欢长发飘飘的感觉,黑黑细细的、长长直直的坠落到双肩,让人看了心脏怦然跳动,而现在这短发,除了可以饱览单月红那张姣好的脸庞,除了让她显得妩媚成熟之外,再也找不到以往的那种清纯。 秦众森心里这么想,但是嘴上不能这么说,女人都爱臭美,只好违心说道:都好看,人漂亮,头发怎么留都行。 单月红似乎看穿了秦众森的心思,摇头道:你也学会油嘴滑舌,两边讨好了。这可不是亦子希望的哟。对了,亦子刚才打电话过来,叫你下了班去中山公园湖边等她。 秦众森先是一愣,她怎么让单月红来传话,干嘛不直接找你呢?猛地想起传呼机昨晚就让弟弟拿走了,她这是联系不上你,才叫闺蜜来传话的吧。 单月红显然对他们的进展了如指掌,没等秦众森回话,就关心问道:我看亦子今天说话的口气有点着急,你们是不是闹什么别扭了? 秦众森心想,吴亦子应该是呼叫自己得不到回应才着急的吧,但是这种事情不便对单月红解释,便简单回答说:没有吧。 单月红放心了,临走嘱咐道:那就好,亦子很好的姑娘,一定要珍惜哦。 中山公园离着上班的地方不算远,下了班,秦众森一路快步,直奔约会地点。 吴亦子的单位更近,已经站在湖边等了。 天已经暗了,女孩身后边是一片茂密的竹林,倒是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见到秦众森,吴亦子就一顿劈头盖脸埋怨道:呼了你一天,也没见你回电话,最后来了个电话,说是你弟弟,传呼机归他用了,这是怎么回事呀? 这样看来,吴亦子真是因为联系不上自己才着急的,秦众森赶紧解释说:昨天,我弟来找我,看见传呼机,喜欢得不得了。 吴亦子不耐烦打断道:喜欢得不得了,你就送他呀,这可是我送你的东西。 秦众森继续解释道:我是这样想的,传呼机我实在是用途不大,你要找我很容易的,白天上班,月红他们办公室有电话,就在我斜对门,晚上在宿舍,楼下传达室也有电话。而我弟就不一样了,他马上就要毕业,正在找单位,有一台传呼机,联系就方便多了。 吴亦子着急了一整天,哪里听得进去,仍然一脸怒容道:我不管这些,我的东西,你怎么可以随便送人? 秦众森辩解道:我也不是随随便便就送人呀,那是我亲弟弟,他正好需要的。如果你觉得是你送我的东西,不合适,那我可以给你钱呀,算我买的行不行? 秦众森说完,马上就后悔了,这话说得欠考虑,不经过大脑,人家一个女孩子对你一往深情,送你那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说出用钱来买,太伤人家女孩自尊心了。 果然,秦众森话音一落,吴亦子眼泪就像断线的珍珠一样,哗的就从眼眶中流淌出来,生气得背过身去,面对着湖面,轻声抽泣。 秦众森有些手足无措,第一回看见女孩这么大滴的泪珠子,这么迅速地夺眶而出,真是把人家刺伤透了。 秦众森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吴亦子的肩膀,道歉道:不好意思,我不该这么说,我这也是有口无心,希望你能原谅我。 吴亦子肩膀耸了耸,将秦众森的手拱开,继续抽泣着。 秦众森束手无策,望着吴亦子娇小的背影,忽地动了恻隐之心,紧靠过去,伸出双臂,从身后一把将吴亦子环抱住了。 吴亦子毫无思想准备,慌乱中抓住秦众森的双手,想要挣脱开来。
女孩软弱无力的小手,哪里敌得过男孩越来越有力的大手,哪里挣得开男孩越来越紧的怀抱。终于,女孩放弃了挣扎,依偎在男孩怀里,头枕在男孩的肩上,闭上眼睛,享受着男孩带给她的周身的温暖。 秦众森也陶醉了,徜徉在幸福之中,第一次与女孩这么亲密的接触,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处在剧烈的兴奋中。 他们就这样,相互依偎着,站在南国冬日的湖边,望着平静的湖面,任凭略带着一丝寒意的阵风吹拂在脸上。 女孩原来是这么好哄的呀,她们真的要得不多,这么简单一个拥抱,就能让她将先前的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就能轻易地将她征服。 秦众森迷离的目光离开了湖面,四处张望了一下,天已经黑了,公园里亮起了昏暗的路灯。 秦众森犹豫了片刻,忽地松开了怀抱,拉起吴亦子的手,走向身后那片竹林。 吴亦子还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望着眼前的竹林,不解地问道:你要干什么? 秦众森不由分说,捧起女孩的脸,低下头去,热吻起来。 这回,女孩只稍作抵抗,就彻底缴械了。 天与地,竹林,还有这一对男女,瞬间都摇晃起来。 初吻,就如一场疾风骤雨,毫无征兆的到来了。从此以后,你就要对这个女孩好,对她负责了,不能辜负人家,秦众森一边深吻着,一边告诫自己。 母亲的话虽然犹在耳边,但是已经阻挡不了这暴风雨的到来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些累了,才依依不舍分开。 吴亦子侧着身子,从小挎包里掏出一条白色的手绢,轻轻抹去了嘴唇上残留的唾液,然后红着脸将手绢递给秦众森。 秦众森慢慢地将手绢展开,上面有一层浅浅的口红印,思量了半天,又默默把手绢折叠起来,收进了口袋。 吴亦子叫了起来:这是我的手绢,给你擦擦嘴巴,你怎么不还给我呢。 秦众森用手擦了擦嘴,回答道:那里有你的口红,我舍不得用呢,我想收藏起来。 吴亦子嘟囔道:传呼机你都送人了,一块小小的手帕你更不懂得珍惜了。你还我,我再也不给你东西了。 吴亦子说完了,就要掏口袋。 秦众森机灵闪开,笑道:不还,我向你保证,我再也不把你的东西送人了。 吴亦子紧紧攥住秦众森的胳膊,假装生气道:不给就不给,我不会再相信你的,你无耻,你无赖,你把手帕还我。 秦众森知道女孩言不由衷,继续躲闪道:不还,就不还,我就无耻,无赖。 两人拉扯打闹了一阵,吴亦子突然停下来,喘着气说:我肚子饿了,手帕给你,你得请我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