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小说 - 世界演义在线阅读 - 第七十章 周宣王强封鲁废公

第七十章 周宣王强封鲁废公

    此诗首章起句不凡。开头四句郑重提出“人性”这一命题,哲理意味甚浓。前人多认为这是最早的“性善论”,故孟子在《告子章》中引此四句与孔子的阐释作为论“性善”的理论依据。但从全诗考察,似乎诗人并不是倡导什么“性善论”,他只不过是借天赋予人以善性,为下文歌颂仲山甫张本。第一章颂扬仲山甫应天运而生,非一般人物可比,总领全诗。接下去二至六章便不遗余力赞美仲山甫的德才与政绩:首先说他有德,遵从古训,深得天子的信赖;其次说他能继承祖先事业,成为诸侯典范,是天子的忠实代言人;再次说他洞悉国事,明哲忠贞,勤政报效周王;继而说他个性刚直,不畏强暴,不欺弱者;进而回应前几章,说他德高望重,关键靠自己修养,不断积累,因而成了朝廷补衮之臣。诗人对仲山甫推崇备至,极意美化,塑造了一位德才兼备、身负重任、忠于职守、攸关国运的名臣形象。七、八两章才转到正题,写仲山甫奉王命赴东方督修齐城,尹吉甫临别作诗相赠,安慰行者,祝愿其功成早归。全诗基调虽是对仲山甫个人的颂扬与惜别,但透过诗中关于仲山甫行事与心理的叙述,从中大体能体察到处于西周衰世的贵族,对中兴事业艰难的认识与隐忧,以及对力挽狂澜的辅弼大臣的崇敬与呼唤。不难理解,此诗对仲山甫的种种赞美,是真实的、现实的,然而也不排除其中有某些理想化的成分,包含着诗人所代表的这一阶层的期盼。有人斥此篇为“谀词”,似乎过苛。

    此诗主要以赋叙事,开篇以说理领起;中间夹叙夹议,突出仲山甫之德才与政绩;最后偏重描写与抒情,以热烈的送别场面作结,点出赠别的主题。全诗章法整饬,表达灵活,为后世送别诗之祖。在《诗经》中此篇说理成分比较浓厚,在诗歌发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后世“以理为诗”当溯源于此。此诗语言也很有特色,尽管多用说理、议论,却不迂腐呆滞,这除了诗人的激情之外,还在于语言运用独具匠心,诗人多以民间俗语入诗,如表现仲山甫扶弱锄强的性格特征、赞美仲山甫重视修身立德,都是反用俗语来衬托,这比直说简洁、形象,又有理趣,说理中注进了诗味,故姚际恒称此为“奇语”(《诗经通论》)。诗中一些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语言,有的经后人使用或提炼,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如“小心翼翼”、“明哲保身”、“爱莫能助”、“穆如清风”等。善用虚词与叠字词本是《诗经》的语言特点,此篇独特之处是“之”字的运用,全诗十二个“之”字,用于句尾的有九个,其中第六章连用五个“之”字收句,娓娓道来,委婉有致,起到了特有的抒情效果,姚际恒指出“多用‘之’字,见缠绵之态”(《诗经通论》)。第十、八两章连用“业业”、“捷捷”、“锵锵”、“彭彭”、“骙骙”、“喈喈”等叠字词,铺叙送行场面的壮观和行动的迅捷,绘声绘色,增强了诗的形象性与节奏感。此诗押韵复杂,除五、六两章用一韵外,其余各章皆用两韵,韵脚也变化不定,如第一章则、德为韵,下、甫为韵;而第二章德、则、色、翼、式、力为韵,若、赋为韵;第三章考、保为韵,舌、发为韵;几乎无规则可循,后五章也是如此。

    明代孙鑛《批评诗经》:“语意高妙,探微入奥,又别是一种风格,大约以理趣胜。”

    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三百篇》说理始此,盖在宣王之世矣。”

    清代戴震《诗补传》:“诗美仲山甫德之纯粹而克全,故推本性善以言之。”

    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工于发端”,“高浑有势。”

    《太平御览》引《琐语》记载,周宣王的王后怀胎未满就生下了周幽王,周宣王向大臣们询问是何征兆。大臣们回答说如果生下的男婴身体有残缺、骨骼有缺失,则国家无碍;如果男婴身体完好无损,则国家就会灭亡。周宣王认为这个男婴是不祥之兆,准备将其遗弃。仲山甫劝周宣王说:“天子您年龄大了也没有男嗣,这本身就是上天遗弃了周朝,您如果再把男婴遗弃了,那和国家灭亡有什么区别?”周宣王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果然周宣王死后十一年,西周在周幽王统治下灭亡。

    BC818年,周宣王九年,宣王为了重振周王室的声威,效仿成王、穆王等先王,在东都洛邑(成周、洛阳)大会诸侯,随后在甫城(河南商丘永城市)狩猎。

    BC816年,周宣王十一年春天,鲁国国君鲁武公和长子公子括、少子公子戏,朝见周宣王。周宣王喜爱公子戏,想要立公子戏为鲁国太子。周宣王的大夫樊仲山(仲山甫)劝阻周宣王说,废长立幼,不合周礼,周宣王不听,执意立公子戏为鲁国太子。同年夏天,鲁武公回国后去世,公子戏继位,是为鲁懿公。

    尊重周礼的鲁国子民普遍倾向于公子括,所以鲁懿公即位后,杀死了对自己王位构成威胁的大哥公子括,括之子伯御逃亡到民间。

    BC815年,周宣王十二年,齐国人造反,杀死齐厉公无忌,立齐国宗室子弟(姜)赤为齐国国君,即齐文公。

    BC811年,周宣王十六年,晋国迁都于绛城(山西运城绛县古绛镇)。

    BC806年,周宣王二十一年,鲁国公子括之子伯御在鲁国子民的拥护下,造反,杀死了鲁懿公(姬)戏,成为鲁国国君,由于不可能得到支持戏的周宣王的册封,所以是不合法的国君,史称“鲁废公”。

    同年,周宣王封弟弟(姬)子友于郑(陕西渭南华州区,古称郑县),建立郑国。周宣王封其子长父于杨(山西临汾洪洞县),建立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