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3章 议会必须是不民主的
权力受到制约的事情,其实并不是欧洲所独有。 在貌似中央集权下的大一统的中华,一直以来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皇帝的权威看似至高无上,但其实还是受制约的——当然,在大部分时候,皇权面对某一个臣子或是百姓的时候,是可以显示出无比的威力,生杀予夺,都在天子一言之间!但是当皇权面对一个叫“士”的阶级时候,皇帝往往是属于弱势的一方。 所谓的士,汉晋南北朝乃至隋唐时期是士族,唐以后则是士大夫。此二者,其实就是封建贵族的一种变通。欧洲的君王被封建贵族所制约,无法享用无上的独裁权力。而中国的帝王,则处处受到“士”的制约,同样没有无限的权力。 因而欧洲各国的内政,往往就围绕着封君和封臣们的斗争而展开,而后又渐渐波及到其他的阶层,比如商人,教士,农民和无产阶级。而在中国,皇帝和“士”的斗争也一直持续了近2000年,从汉朝一直斗到清朝。当然,中国的皇帝和“士”们并没有想出用开会的办法进行斗争,而是用外戚干政,宦官乱政,或是满清的部落政治等方式,扶植出一个又一个不同于“士”的利益集团去制约士族或士大夫。就效果而言,似乎是满清的部落政治最为成功的制约了士大夫…… 而在这个时空,既没有太监可以依靠,又没有部落可以利用的朱济世,引进了欧洲的议会政治,扶植资产阶级去充当制约士大夫的另一个利益集团了。至于左宗棠想到的威权下移,可能最终导致皇帝和士大夫双输的局面,朱济世只能采取他认为最有效的防止办法——对选举权设置纳税额度限制。 随着冬日清晨的第一缕晨光洒在紫禁城的琉璃瓦上时。。在刚刚过去的夜晚,朱济世同自己的宠妃兼外交和政治顾问深谈了一宿。讨论的内容,当然还是和谁来投票有关。 大明帝国将举行第一次由拥有投票权的公民投票选举部分公局委员的决定。是朱皇帝在三天前的立宪议会会议上亲口宣布的。 和想象中的不同,这样一个看起来好像是划时代的决定。并没有立即引起太大的波澜。立宪议会的议员们还像往常一样,用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向他们的皇帝表示了支持——这些议员有三分之一是勋臣,有三分之一是朱济世通过皇室财团推举上去的,剩下的三分之一也没有搞清楚这次投票选举到底会给大明帝国带去什么。 至于大明的主要报纸,对于此事的热情似乎还没有起来。这段时间由于“请愿反义务教育事件”的逐步发酵。报纸上开始了关于义务教育收费合理些,还有读书是否有用问题的大讨论。 而报纸上的主流意见,自然是“义务教育收费和合理”以及“平民子弟读书很有必要”了——谁让这些报纸的编辑们都要为五斗米折腰呢?而且在朱济世宣布要依靠乡绅办义务教育之后。应天、上海、广州三府的读书人便一边倒站在支持义务教育的立场上了,谁敢反对保管被他们骂得体无完肤……这些士大夫的立场可真是转变的飞快啊! 躺在大床上的皇帝眯着眼睛,靠在松软的枕头上,似睡非睡,好像还在想心事。后世世界各国的发展已经证明,议会民主肯定是极端错误的!呃,但是比“与士大夫共天下”可能还是要好一点的。要不然历史上满清怎么会被那么多有议会的帝国主义各种吊打,前明又怎么会把天下亡给了仅有几十万人口的八旗天兵,而富庶繁荣的大宋又怎么会被野蛮的蒙古人取而代之呢? 而且现在大明的经济基础已经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开始快速向资本主义工商业转移,士大夫阶级的经济实力正在被新兴资产阶级压倒……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虽然大明不能将他们完全抛弃。但也不能以之为政治上的唯一基础了。从这一点出发,一个更广泛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恐怕也是必然要出现的。对大明朝廷而言,不过是主动开启这个时代,还是被迫接受这个时代罢了。 不过……自己无论如何,都要避免议会民主这样的错误政治体制在中国出现。中国可以有议会——后世也是有的——但是中国的议会必须是不民主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就像现在只代表少数资产阶级和贵族利益的英国议会一样,是大英帝国称霸世界的政治保障。 这个时候,朱皇帝身边的玛丽亚发现自己的丈夫还在沉思,就把一只手搭了过来,低声地问道:“怎么还不睡觉呢?已经讨论了一个晚上。下午还要见人办事,你不睡觉怎么能行?身体要垮了可怎么办?” 朱皇帝侧过头。对着已经升级为魅力熟妇的玛丽亚一笑,叹道:“睡不着啊……心里总是想着议会选举……这可是中国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大事。还很可能从此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 ,现在困得要死,不过还是强打起精神,微笑道:“我可不认为这是一条错误的道路,至少不是所有道路中最错误的。而且……你不是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了吗?将投票权的纳税额度挂钩,只有获得功勋或年纳税金额超过10块银元的大明公民才有投票权,另外还允许年纳税超过50银元和500银元的个人或公司,根据纳税多少指定一定数量的大明公民为投票人……我想这样的制度,应该可以保证每一张选票,都会被非常负责的投出去的。” 听着爱妃柔柔的桑音在安慰自己,朱济世只是苦笑。他设计出来的投票制度,大概只能用奇葩来形容了!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投票权都是和财产多少挂钩。而在大明,朱济世却认为纳税应该和公民对国家的贡献挂钩,如果公民拥有一大笔财产,比如一吨黄金或一大片土地,却没有给国家奉献过一个铜板,凭什么拥有投票权? 基于这样的思路,在朱氏不民主选举办法中,只有两种人拥有投票权,一是与国有功之臣,起码要获得一枚勋章或是每年缴纳一定程度的赋税的公民。当然,这两种人都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还必须要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投票。 而且考虑到公民并不一定以个人没有交税,所以朱济世还想出来让所有在大明注册并且纳税,主要股东也是大明公民的商行,在纳税超过一定额度后,都有资格根据纳税多少制定一定数量的投票人,而大明的公民同样拥有类似的权力,可以在纳税超过一定额度后指定落干个投票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据说是因为朱皇帝认为这些公司或个人所缴纳的税收当中,也包括了其他大明公民的贡献,比如皇室财团每年缴纳的超过2000万银元的税赋当中,就包括了大量财团雇员和股东的贡献,怎么能不给他们投票权呢?(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