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布兰克
“阿莫琳是不是失败了?” “应该是。” “达克威尔回来了?” “不确定,没人能再那里活下来,但刚才的‘鬼泣’确实属于他,我们需要再一步确认。” “你先出去吧,让我一个人呆会儿。” 艾伦轻轻关上木门退出来。 这里是诺克萨斯地下城区,蜿蜒的地下街区如同蜂巢一般存在于黑暗的大地深处。 纵横交错的街道几乎将帝都下面挖空了,这里同时也是邪恶的避难所,无数狂热教徒、女巫和秘密社团将这座迷宫视为家园。 繁华与混乱并存,权力和金钱是这里的信仰。 如果说,诺克萨斯人为了物质和精神上的优越感,不择手段地追求强大的权力,丝毫不顾及对别人带来的影响。 那么地下城区则是放大版诺克萨斯,这里对于权力的争夺更甚,因为没有明确的法治制度,犯罪在这里成了家常便饭。 在地下城市中,他们从不认为谋杀和抢掠是犯罪,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犯罪。 艾伦转身下楼,木制的地板,暖黄色的灯光,隔壁女人轻柔的说话声,让他隐约间有种并不置身于地下城区的感觉。 这是一座双层木制酒楼,位于地下城市的中心。 他们是从东城区的一处小酒吧来到这里的。在那里有很多酒吧和赌场,里面有藏有和地下城市连接的通道,而守着入口的人被叫作“守夜人”。 守夜人会拦下所有想要进入地下城区的执法者,当然也包括军部的暗探细作。 尽管他们伪装成普通商人,但衣服上细密的针脚、纯手工的花边还是引起来守夜人的怀疑。 那个守夜人最后被一百枚金币迷住了心智,那双老鼠般的小眼睛不停地瞥向那堆闪闪发光的金币。 这处酒楼虽然处于最繁华的地界,客人却少的可怜,侍者在一楼无所事事的打转。 艾伦走到门口,外面是熙攘的人群,背靠门框,漫无目的地看着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地下城市。 五岁?还是六岁? 他都快不记得了,那时候,这个城市还没有这么多街灯,到处都是昏暗的,走路都得瞪大眼睛,不然很有可能被某个横在地面的醉鬼绊倒。 或许那时候,见到最多的就是醉鬼吧。在外面世界犯罪后,他们被迫逃到这里,由于无家可归,就算是在地下城区,他们连一间可以遮风的破屋都没有。每天只得流浪于各条小巷,然后像乞丐般席地而眠。 特别是那种喜欢在酒吧吹嘘,左手端着酒杯,右手在桌子下面偷摸舞女大腿的酒鬼。他们会一直把口袋里的银币喝完,然后被酒吧老板扔出门口。 那时候,他是负责找这种酒鬼的。 每次要翻开那些醉成一堆烂泥的醉鬼才能找到自己父亲,有时候,翻两个就能找到,有时候要找遍十来条黑暗的小巷。有时候翻错了人,那些脾气暴躁的醉鬼会把他一脚踹飞。 直到有一天,父亲让他在街头等着。 那天过的很漫长,漫长地时间都静止了。 在瞌睡的快要趴在冰凉的地面睡着时,他看到父亲抱着一大堆金币从赌场跑出来,而后被七八个凶神恶煞的赌徒按在地面不得动弹,棍棒疯狂地落下。 他想要跑过去,可父亲并没有挣扎,却在拼命地摇头,示意他不要过去。 一只手悄悄在背后捂住了他的嘴,那双手冰凉而细嫩,是一个眉眼好看的女人捂住了他的嘴。 “不要哭,也不要说话,你现在冲上去能干嘛啊?被他们一块打死,还是哭着求他们不要再打了?你要学会仇恨,记住他们每一个人的模样,记住这条小巷,还有记住你今天看的一切。仇恨可是好东西呢,那种苦涩而又冰冷的感觉会让你变得强大起来……” 那时候,他不知道这个喜欢穿着黛紫色衣服的女人是诺克萨斯的女王乐芙兰。 艾伦看着街上摇摇晃晃地酒鬼,他们永远不会消失,因为总有人会失魂落魄,总有人失望或绝望,在这个看不到阳光的地下,永夜给了他们酗酒借口。 他们扶着石墙,踉跄地寻着家的方向走去。更多的是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他们钻进街角的小巷中,然后随便找个避风处仰躺着等酒醒。 艾伦记得当时对父亲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如果下次再喝酒就去死吧! 可那天,他眼睁睁地看着父亲被打死,却连喊一声的力气都没有。 “先生,请进来喝杯热酒吧。现在初冬了,虽然是地下城,但是从外面吹进来的风还是很凉的。”一名十三四岁的侍者示意他可以白喝几杯热酒。 那名侍者苍白色的皮肤很像他,眼睛低垂,金色卷发,身材纤瘦,手指白嫩,和小女孩儿差不多。 “不了,我想看看外面。” “地下城市很混乱的,没什么可看的。”侍者端着酒杯走到他旁边。 艾伦接过酒杯,酒香味被温热的酒杯蒸出来,“以前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比现在混乱多了。” “啧……”侍者抿了一口,“这酒没得说,是后街那个老家伙自制的,虽然过滤做的很差,还有水果残渣,但是真的醇香。” 艾伦咂了一口,浓重的酒精味让他喉咙发紧,这些年在帝都一直喝的精制的果酒。第一次喝这种难以下咽的烈酒,感觉整个喉咙都燃烧起来了。 “看来先生不太习惯这里的酒。”侍者晃了晃酒杯,挨着艾伦一屁股坐在地面的台阶上。 “还好,只是太烈了。”艾伦紧挨着侍者坐下来。 “我喝过一点他们从外面带进来的酒,绵绵的,软软的,像——像半温水。”侍者说:“忘了自己介绍,我叫布兰克。” “半温水?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艾伦伸手握住那双冰凉的小手,感觉像玉石一般。
“对啊,半温水。喝到嘴里,只有舌头能感到一点温烫,咽下去后像什么都没喝的感觉。我们这里的酒不太一样,纯粹,像寒冬中的冰水,从舌头一直刺激到胸膛。”布兰克张开手,一团火焰出现在他手心,“又像是火焰,要把你燃烧起来一样,激烈而狂热,砰!” 艾伦本能的把身体往后靠了一下,猛然出现的火苗吓他一跳,只得敷衍道,“我平时不喜欢喝烈酒。” 布兰克吐了吐舌头,“先生不要害怕,刚才只是一个小魔术。”他拿出藏在背后的火柴,在艾伦眼前晃了晃,“只是把烈酒倒进手心点着了,酒精中有水分,所有不会灼伤皮肤的。” 他特意把手掌伸到艾伦面前。 艾伦能闻到他手掌上燃烧过酒精的香味,像是发酵后葡萄和燕麦掺在一起的味道。 “现在正是客人们需要准备夜宵的时候,你难道不需要吗?”艾伦想办法把布兰克支走。 “夜宵?”布兰克耸肩道:“现在哪有客人,除了您和楼上那位高贵的女士。” 艾伦看到街对面那个富丽堂皇的酒楼,门口站着穿着暴露的少女娇声拉住每一个驻步的客人。 “先生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吗?”布兰克指着不远处的高塔说道,喋喋不休地四处瞎扯,或许太久没有和人聊天了,这名小侍者的倾诉欲在艾伦面前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释放。 那座建筑是这里最高的建筑,仿佛初生的天使,翅膀未展开,而是环绕在高塔四周,上面密密麻麻地悬挂着明灯。 他没记得什么时候有过一栋这样的建筑,他记得小时候,天空常年是黑色。 那时候,没人去看天空,因为除了漫无边际的黑暗,什么都没有。 “那座塔是新建的,前几年开始的。”布兰克兴致极高,“它的名字叫做‘黑夜’,是不是很酷。我的名字也是黑色的意思,布兰克,如夜般的黑色,听上去多酷。” “黑夜?”艾伦不屑的笑道:“黑色?阴暗,冰冷的颜色,有什么好的。” 布兰克蹙着鼻头,露出明显的不乐意,“黑色啊,多么酷啊,您这样常年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是体会不到黑色的妙处的。” “你知道鼹鼠吗?” “先生,不要转移话题好嘛,我们又没有在讨论动物。”布兰克翻着白眼道。 “如果有一天你出去了,就会发现,黑色是被人鄙弃的颜色,就像常年活在地下的鼹鼠,是见不得光的。”艾伦一口将酒杯中的烈酒灌进喉中,整个胸膛仿佛燃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