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土着人集市
蚰蜒是一种生活在潮湿阴暗角落里的毛脚蜈蚣,性子凶猛,以其他小虫为食,样子恶心至极,而且还有毒。 此物最喜欢往犄角旮旯里钻,人类身上的几个洞也是它的最爱。在居住环境恶劣的土著部落里,经常有人被它钻进耳朵鼻孔,还有的倒霉蛋被它钻到生殖器里。 不幸中招之人,运气好的引它出来后,痛上一场了事,运气差的,直接被它钻到死。还有的被它寄生在体内,又产些卵孵化了,导致发炎感染,让人痛苦不堪,生不如死。 部落里唯一称得上医生的巫鸦,也只能在病情初发时,用他的巫术将钻进人体的蚰蜒引出来。若是已经深入体内,他也束手无策。 在几乎没有医疗条件情况下,被这玩意进入身体,几乎是必死的结局。在吴归的记忆中,有好几例被蚰蜒钻死的病例,都死的惨不忍睹。 大榕部落里的蚰蜒到处都是,路上一脚踢开树叶堆,屋里随便翻个物件,马上就会有一堆毛茸茸的长脚蜈蚣跑出来。 吴归不惧虫子,唯独对这玩意怵的慌,想想睡着后这种瘆人的虫子满身乱爬的景象,他就浑身发痒。他每天都会仔细的清理好几遍自己的住处,碾死这些小恶魔,睡觉时也堵住耳朵,就是为了避免被它钻到身体里。 而现在,巫鸦竟然让他活吞一只蚰蜒进肚子! 要是那什么双生蚰蜒有剧毒,在他嘴里喉咙里咬上一口,就够他喝一壶了,再被它寄生到体内,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如果直接爬到胃里,可能会被胃酸溶解掉,那倒罢了,最多恶心一下而已。若是那长脚蜈蚣从他口中爬到入气管或者鼻腔,最后在肺部和大脑中安了家,那结果……呵呵! “师父,你今天好诙谐啊,老是逗我玩。”吴归嘲弄道。 巫鸦知道自己弟子一直不相信巫术,让蚰蜒入体这种找死的事情,他肯定死也不会去做。 为难了一会,巫鸦明白说服不了吴归,只能退一步说道:“那双生蚰蜒是浸了神力的异虫,寄生体内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不过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相信我这话。算了,我另外找人使用双生蚰蜒,你去找它们回来就是了。” 吴归松口气:“这还差不多。不过我很怀疑有哪个不要命的,敢放那东西进自己体内!” 巫鸦气上来了:“还是有人愿意信任我这个老家伙的!” “提醒你两件事,第一,双生蚰蜒离开湿地之母领地后,便会逐渐失去巫力,你必须要在三天之内赶回来。第二件事,只有被双生蚰蜒寄生之人才能收服吞天鳄,到时候吞天鳄成了别人的守护兽,你不要后悔!” “啊!怎么会这样?”吴归失望的叫道。 对他来说,收吞天鳄做守护兽是一件无比重要的事情,去云梦泽找九色鹿也没有这件事重要。因为有了巨无霸吞天鳄的做保镖,危险的丛林就成了他吴归家里的后花园,可以由他任意来去,想去哪就去哪。到那时,走出丛林也不过小事一桩。 他还可以骑着吞天鳄到丛林里四处探险,寻找遗迹宝藏。找到的黄金宝石和文物带回文明社会拍卖,换来一大笔钱。然后再到国外买上一个带湖泊的农场,把吞天鳄养在里面。一人一鳄,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 扯远了,总之吞天鳄对吴归非常重要。若不能收服它,那吴归还去冒险做什么?不如呆在部落里混吃混喝,等到烈山泓找到出路,再等到老头子死了,他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何必去拼命? 吴归犹豫半晌,忽然一跺脚,从地板里跑出来几只褐色的蚰蜒。他伸手捉住一只,拿到眼前,看着毛茸茸的一条蠕动的东西,心头发麻,痛苦的纠结着:“长脚蜈蚣!尼玛的,老子吃不吃呢?” 这丑恶虫子一被抓住,刷子似的长脚立刻脱落了一半,见逃命的伎俩没有奏效,便狠狠的在吴归手指上咬一口,立刻起了一个红肿的包。 “去死!”吴归手指一用劲,咬牙切齿的将它捏成了渣滓,忽然大吼道:“老子吃了!” “嘿嘿嘿。”巫鸦得意的一笑:“好徒弟,你和小猪这就去准备吧,后天一早就出发。” …… 大榕部落村子中央有一大片平坦的空地,是用树枝在大树间搭建起来的悬空平台,足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平台上除了作为称重柱的大树干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建筑。这里是部落的聚众之地,也是周边丛林部落的交易场所。 平台周边密密的围了一圈高低不同木屋,都是民房、仓库和牲畜圈。最北边略高的地方,有几座整个村子里最大最齐整的巨屋,那里是部落首脑的议事厅。 在议事厅门口立着一杆旗杆,上面挂着一面暗红色的麻布大旗,大旗上画着一只黑色的大鸟。那黑鸟长颈长腿,双翅张开欲飞,头有有羽冠,尾如凤尾。 这便是大榕部落崇拜的图腾——玄鸟! 玄鸟又称玄鸦,巫师说它是一种神鸟。据说大榕部的最早的祖先陷入困境时,天上突现玄鸟,带领他们来到了现在的榕树林安家,才使他们一族能够繁衍壮大。从此大榕部就以玄鸟为部落守护图腾。 玄鸟又赐予大榕部鸦凰碎魂的守护。鸦凰就是玄鸟之王,巫鸦所说的他体内有鸦凰碎魂,便是大榕部落代代相传的圣物。 在吴归看来,玄鸟的形象完全就是凤凰,只不过颜色是黑色的。 今天难得一个不下雨的好天气,平台上人来人往,物品堆积,牲畜嘶叫,很是热闹。人群中既有本村的居民还有别的部落来客,人们在此聚集、聊天、娱乐以及交换物品。 因为大榕部落地理位置优越,水上交通便利,又实力强大守信诺,所以逐渐成了方圆几百里最大的一个物品交换中心。附近的部落土著经常会带着货物来到这里,交换自己所需的物品。 丛林里物产丰富,一年四季都产出各种果实,鸟兽鱼类更是数量众多。土著部落完全不用担心食物,人们也没有贮存食物的观念。要不是环境恶劣,猛兽毒蛇疾病肆虐,就冲着不愁吃喝这一点,丛林可以称得上是天堂了。 虽然从来都不缺食物,但恶劣的环境还是让丛林部落的人口增长非常缓慢,就大榕部落来说,据说几百年来,规模也仅仅扩大了一倍而已。 因为没有食物压力,进取动力也不足,所以丛林文明的层次很低。 大部分部落都使用硬木器具和骨器,石质武器也能制造,只是丛林里缺乏坚硬的燧石,所以石器也是比较贵重的。 已经掌握了编织技术,人们会用植物纤维和兽皮制作衣物、绳索、渔网。不过因为炎热多雨,衣物的需求很低,成年人大都半`裸着,不论男女都只一条围着腰上的短裙,鞋都不怎么穿。 吴归曾经想做一身衣服蔽体,可是布料都是用粗麻绳编织的,穿在身上比麻袋还不如,皮都能磨破,兽皮和鱼皮衣更是又硬又热。 细麻布衣服倒是能穿,只是因为织造技术的原因,产量低下,价值高,巫归虽然买得起,还是觉得太粗糙。最后只能放弃了,还是裸`着舒服。 土著人使用木头树叶做建材的建筑技术倒是比较高明。能在水面之上,利用树木支撑,建设一个这么大的空中村落,没有点技术是不行的。但这种建筑术只是经验的累积,并没有突破性的技术。能引发技术进步的土石建筑技术几乎没有。 因为食物丰富,丛林部落与食物制作相关的技术倒是发展到了不错的水平,比如酿造果酒。果酒在丛林部落中已经普及开了,这种果酒的酒精含量虽低,但是味道就算放到后世,也能称得上可口。
还有加工各种食物的技术,煮、炖、闷、蒸、烤、炙,果干、果脯,腌鱼、熏rou等等。吃的花样繁多,口味独特,烹饪技术和食品加工技艺,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文明水平。 每个丛林部落都有自己擅长的技术,有自己的特产,同时也会缺少一些东西。 大榕部落的特产就是美味的果酒和细麻布,但是缺少燧石和盐。巫鸦所说的那个石工部落,特产是精良的石器,附近还有一个水竹部落,最擅长制作竹器,特别是猎弓。 各个部落间互通有无,每七天便用船载着自家多余的物品,从水路来到大榕部落参加易货之集,和其他部落交换所需的东西。还有一些部落派人手长期驻在大榕部落,换了间平台附近的木屋,专门从事贩卖自家物品的买卖,已经具有了商人的雏形。 此时,吴归正带着猪大肠,站在一间木屋门口,手里拿着一张黑亮的竹弓,跟一个男人商谈着价格。 这次要出趟远门,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危险,武器一定要准备好,一把好弓是必须的。吴归本来也有一把弓,但那弓已经糟的没法用了,所以他便来市场上买弓。 “水竹是最好的制弓材料,只有我们部落领地才出产水竹。这张大弓是我族里匠师精心制作的,大野猪都能射死,另送雕羽石簇箭二十支。最少需要十坛上好的蜂蜜梅子酒才能换,一坛也不能少!”水竹部落的男人说道。 “尼玛的,好贵啊!”吴归挠了挠头。 水竹部落仗着手里控制着那种特殊的水竹,制作的竹弓最是畅销,几乎垄断了周边的弓箭市场,附近部落用的好弓都是他们家制作的。 以土著部落的技术水平来看,吴归手上这把竹弓的确是一把难得的良弓,也值十坛好酒。问题是吴归的全部资产加起来也不值一坛蜂蜜梅子酒,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财产。 “我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吴归见那人死不松口的样子,绞尽脑汁的想着:“要不去把老头子的东西偷一些来换。” 这个念头刚一起来,旋即被吴归否决了,巫鸦那里是有很多别人送的东西,但是却乱七八糟的,而且保存不周,大多都腐朽不能用了。 而且那些东西也不是这个商人要求的交换物,还必须跟其他人不断的进行交换,倒来倒去,累死累活,最后还不一定能换到所需的果酒。 以物易物就是麻烦! 最重要的是,他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怎么好意思去动老人家的棺材本? 寻思半天,吴归想到玄幻小说里的剧情,突发奇想的说道:“这位阿兄,我有蛇母蛙消息,你知道的,蛇母蛙可是宝贝,众多巫师求之而不得。这个消息换你的弓,怎么样?嘿嘿,算你走运,这次赚大了!” 那汉子一呆,随即变了脸色,一把夺过吴归手里的弓,怒道:“你一句话就想换我的宝弓?当我是傻子吗?你一个黑荆巫师,怎能如此下作!” 吴归愕然:“擦,这些土著人脑袋都像石头一样,一点商业头脑都没有!” 他也知道没有十坛酒,那把弓绝对拿不到手,只好怏怏离开。 “咯咯咯!”身后突然响起清亮笑声,只听一个带磁性的女声说道:“没想到我大榕部堂堂的黑荆巫师,竟然耍手段想讹人家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