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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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沈清徽把江鹊抱回家的时候,江鹊已经睡着了,他单手抱着她,腾出另一只手拎着高跟鞋。 江鹊靠在他怀里,脸蹭了蹭他的衬衫。 院子里的龙沙宝石开的万分漂亮,喜鹊在玻璃桌上的金丝笼里跳来跳去。 偶尔几声鸟叫,也显得很是静谧。 就像那颗遥远的星球里的,小王子的玫瑰园。 沈清徽把江鹊放到床上,她今天化了点淡妆,喝多了点酒,依然漂漂亮亮,唇上的口红淡了好多,是原本的玫瑰色。 沈清徽总能想起江鹊最近有点爱漂亮,其实她新买的那些裙子都有点故意扮成熟,他又怎么猜不到她心里那点小算盘。 印象里记得她这几天晚上例行护护肤,要擦好多东西,沈清徽大概也看了一些,他去浴室,学着她的样子,用卸妆水沾湿了棉片,细细她擦掉了脸上的妆容,而后又用温水给她擦了擦脸。 估摸着她明天还要上班,沈清徽放了些热水,江鹊在这会才慢悠悠睁了睁眼睛。 是看到沈清徽坐在浴缸的旁边,衬衫的袖口半挽着,裸—露着一截小臂,衬衫的袖口被水打湿了一些。 他手里拿着浴球,打出一些泡沫。 江鹊动了动身子,两只手撑着浴缸的边缘,忽然抬了抬脚,大概是因为被水泡过,脚踝磨红的地方有点刺痛。 沈清徽捉住了她的脚踝,细细看了看,“等会给你涂点药膏。” “好痛。” 又开始了。 江鹊觉得自己以前还挺坚强的,不管经历了什么都不会哭,现在倒好,受了一丁点儿委屈就要跑来跟他说一番。 上回那个鸡蛋里挑骨头的甲方,还被她吐槽了好一会。 大概就是因为以前再苦再累都要自己扛着,而现在,她的身后有沈清徽,他永远都在在她的身旁,毫无底线的包容着她。 沈清徽笑着看她,要不是她声音很懒很漂浮,可真要怀疑是她装醉的。 他也煞有介事地攥着她的脚踝,吹了吹发红的地方。 江鹊晃了晃脚,要抽回去,沈清徽给她用毛巾擦了擦脸,重新给她换上一件睡袍,又把人抱回去,去找了碘伏,细心地处理过伤口。 江鹊的醉只是理智有点脱轨,眼皮有些发沉,她坐在床边,低头看着他,动作依然很轻很轻。 忽然也就想到了初初相遇的那时,沈清徽蹲在她的面前,温润的指尖给她涂抹着药膏,那会,她浸在他的眼神中。 只记得他说一句,“别逞强,你是小朋友,要是痛得厉害,告诉我,我明早带你去医院看看。” 那会他的视线就很温柔,她却总觉得有些自卑。 而现在,江鹊的手动了动,她也在变的更好,虽然与他还是不能为之相比,但她也觉得自己是最最独一无二的江鹊,没有人可以是她,这份自信,是坚定的,因为他日复日更深的爱意。 沈清徽给她涂完,一抬头看到小姑娘在这傻笑,他捏了捏她的脸,唤她回神,末了还要叮嘱一句,“我给你泡一杯蜂蜜水,喝完再睡。” “知道啦。” 应是这么应。 沈清徽泡好一杯蜂蜜水上来的时候,江鹊横着躺在床上,长睫安稳,他哑然失笑,哪知道下一秒江鹊忽然睁开眼睛,动作还算利落地跪坐起来。 乖乖把一杯蜂蜜水喝光了,然后有点骄傲地看着他,他也是头一回看到江鹊喝醉的样子,有着小女孩的娇憨,也分外粘着人。 就比如现在这一刻,塞给他一本书,要他读给她听。 那还是一本《小王子》,也是江鹊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本有声读物。 那会她就趴在床上,给他读着听。 现在角色对调,沈清徽一只胳膊圈着她,另一只手拿着书,万分耐心地给她读。 一隅浅淡的床头灯,他的五官立体硬朗,江鹊的长发还有点潮气,她仰着头看着他,注意力全都在他身上。 “小狐狸说——” “小狐狸说沈先生真好看。” 江鹊接了一句,眼睛弯着,仔细地盯着他看。 沈清徽目光撞上她的,不禁笑了。 江鹊平时可没有这样的胆子,她忽然抽走了他手里的书放在床头柜上,而后忽然爬起来,跪坐在他的身上,然后两只手捏了捏他的脸,细细的手指点了下他眼尾的小泪痣。 “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她说,“天天说喜欢你会不会有点土,我没有形容词了……” “不土。” 沈清徽倚靠着床头,后面垫了个枕头,江鹊抱住他,隔着一条真丝的睡裙,身段分外的柔软,“我还会说,iloveyou,jet""aime……还有什么……” “哪儿学的这些词?” 沈清徽的手搭在她腰上,人家大概是真的困了,声音有点懒散,后面那句法语说的也不标准。 “百度的呀!” 江鹊趴在他肩膀上说,“你天天送我花,我都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只好天天说我好喜欢你。” “……” “哦对了,我今天买了个礼物要送给你!” 喝过了那杯蜂蜜水,江鹊脑袋清醒了点,但是人很困,理智还尚且可以说是在线。 “什么礼物?” “你等我下……” 江鹊忽然爬起来,光着脚跑进了衣帽间,顺着自己的小包包翻了翻,沈清徽靠坐在床上,倒是想着江鹊送他什么。 没一会,江鹊又“蹬蹬蹬”跑回来,扑在柔软的床上,手背在身后。 她跪坐在他的身边,忽然把手递过来,沈清徽低头一看,竟然是个戒指盒子,江鹊打开,递到他面前。 她眼里弯着笑,挺直了脊背,故作认真地说,“我偷偷攒的私房钱,给你买了一枚婚戒。” 蒂芙尼蓝色的盒子,里面的戒指很简约精致,是蒂芙尼的经典系列。 江鹊一点都不了解这些大牌,只是公司对面有一个很大的商场,她只知道蒂芙尼的订婚系列广告很足。 去看了看,一眼看中了这枚最经典简单的戒指。 但是简单也很贵,她这个月的奖金都花光了。 沈清徽笑了,江鹊拿起他的左手,低着头,非常认真地给他戴上。 她拿着他的手看了看,银色的戒指,在夜晚散着一点暗光。 沈清徽低头看着她,柔软的丝质睡衣,带子系的有点松,胸前的领口有些宽敞,她的长发垂在胸前,忽然抬起头,对着他笑的很开心。 沈清徽干脆将身后的枕头拿开,拥着她压下,江鹊忽然抬手将被子拉上来。 ——她以前可没有这样主动的时刻。 沈清徽止住她,已经不是几次,可还是惦念着她心上的那道坎,他一点都不想让她有半分不适。 江鹊清醒不少,总觉得在这样的时刻是很想哭,搞得沈清徽总以为自己是弄痛她了,江鹊摇头,说不是。 只是每一件事情上都有着这样的温柔,很戳中心口,有时候在这样的柔情中沉沦,做着做着就想要流泪,总是这样,会想着,遇见他真好,被他这样捧在掌心。 有些不能言说的伤,只能被温柔融化。 江鹊沉沉睡去,第二天是周末,也不用急着去上班,江鹊还是在早上七点多惊醒,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发现是周六,这才躺回去。 然后一只手忽然从身侧揽过来,温热的肌肤熨帖着她的腰,好像有点什么金属的东西不经意的刮过了小腹,有些酸痛后知后觉。 江鹊低头一看,看到了他左手上的戒指。 她翻了个身,沈清徽抱着她,亲了下她的额头,“早。” “早啊,”江鹊窝在他身边,“我还要再睡会。” “好。” 沈清徽应着,抱紧了她。 夏天已经进入尾声,但天气仍然热着,房间里开着空调,很舒适的温度,尤其是是在这样的清晨,窗帘掩着,只有一点空调的风吹动了着窗帘轻微的晃动。 沈清徽抬起视线看了一眼,江鹊的存在,让他开始习惯很多事情,开始觉得一切都很美好。 比如那会家里的配色太单调,只是随口一说,江鹊拉着他去逛了一个商场,叫宜家。 里面东西挺便宜,也有一些很有趣的小玩意。 窗帘换掉了,原来深灰色的换成了暖色,里面覆着一层蕾丝纱,风一吹很漂亮。 她也是真的买了不少小玩意,沈清徽一想起来就很想笑。 那会他在沙发上坐着,说这边可以加个小桌。 江鹊买回来一个暴—力熊摆件,正好跟沙发差不多高,小熊穿着蓝色的背带裤,手里举着一个金色的托盘,恰好可以放杯子,他坐在那儿喝茶,配着这只熊,好笑又违和。 又比如那院子里的玻璃桌上,忽然多了许多卡通花盆,小熊,小鸭子的造型,在里面种着吊兰。 “你笑什么?” 江鹊刚合上眼睛,就隐约感觉到他轻声一笑,她从他颈间抬头,看着他的脸。 “每天睁开眼睛看到你就觉得很开心,”沈清徽的手放在她腰上,“总觉得在这一年遇到你,大概是我人生里最幸运的一件事。” 江鹊思维跳脱了一秒,盈着笑问他,“为什么?” “哪儿那么多为什么。” 江鹊忽然好奇,问了一个有点俗套的问题,但那会也不知道怎么问出口,绕在口边,忸怩说,“那,以前有人喜欢你吗?” “有是有。” “有是有?” 江鹊后悔问了。 “但是没什么感觉,我也不喜欢随便开始一段关系。” “为什么呀?” “爱情是多郑重的事? 我不会随便喜欢一个人,也不会随便接受别人的喜欢,乱想什么,”沈清徽笑了,摸了摸她的头发,“这不是等了这么多年,才遇上你。” “那要是没遇见我呢?” “大概当个单身主义。” “那算了,”江鹊说,“还是遇见我好一些。” 其实她起初还想,他这样温柔到细节里的,是不是也对别人这样过呢,女孩子真是敏感的生物。 沈清徽弹了她一下,“想什么,就算在我年轻的时候,人生里美好的事情也不只有谈恋爱这一件,这个世界很大,有很多值得爱的事情。” “人与人之间有一种很微妙的磁场,有些人一靠近,人的大脑就会做出判断,我不喜欢那些轻浮的感情,爱情的珍贵,也正是珍贵在它要靠缘分与相互吸引,爱情不能被寻找,爱也不是无聊的代餐,爱只是爱。” 他起初也会觉得三十五岁遇到她,她过分年轻,后来也觉得,她处在人生中最美好的年龄中,他亦是因阅历与时光沉淀后沉稳,无法评判其他,至少她在被他爱着时,是变的阳光而自信,是勇敢的江鹊,这已经足够了。 相爱的人能够相遇,哪怕隔着很久很远,连一场突然的大雨都会帮着他们找到彼此。 严格来说,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畸形的家庭—— 从不见父母之间有过爱,父母关系的冷淡,僵持,反复提起的旧事,都让他对这个家庭感到厌烦,也让他对感情有些抵触。 到后来一些年,也有期待过一些感情,但是他从不肯放低半分要求,于是在身边好友的伴侣换了又换时,他仍然独善其身,见着周围人因结束一段感情而落魄。 最深的记忆,还是陆景洲,身边的女伴换来换去,到后来有过一个真情实意的,然而最后也结束的利落,为此陆景洲还失魂了几天。 那时陆景洲自我安慰,没事,意料之中,早就知道这段关系没以后。 沈清徽问,知道没以后还开始什么。 陆景洲说,图开心。 沈清徽不觉得那是爱人。 能有一个相伴终生的、彼此扶持与鼓励、彼此尊重且深爱的,那才是爱人。 也索性,上天总不会太无情。 即便他三十五岁,即便她才二十岁,只是看着她,便能觉得绵绵爱意,甚至也能窥探到,与她有着很多很多美好的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