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域外天魔
赤旗一断,漫天飞舞的血虫就瞬间化作飞灰,消散在空气中。她用剑光一卷,将断成两截的赤旗收入囊中。这是张大牛在出发前特意吩咐的,无论是什么法宝,无论是否完好,一定要收起来,他有重要用途的。 虽然不知道他要这些没有任何用处的破烂干什么,不过她还是决定照做,张大牛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但在某些方面还是非常靠谱的。最最重要的是,那种神奇的乾元蟠灵丹只有张大牛一人会炼制。为了那美味到极点的灵丹,就算张大牛让她去死,她都会义无反顾的照做。 “哇呀呀!费青小贼,老夫定要将你杀死,炼成我的阴阳魔将!”兀一老魔彻底放弃了cao纵魔剑,只留其自主护身。以剑术相比,他虽然造诣深厚,掌中魔剑也是苦修数十年,若是寻常人自然不敌。但费清修炼的是上古剑仙赤霞仙子的独门绝技,先天太乙青冥剑诀,手中的太乙青冥剑也是集齐各种珍稀材料炼制出来的。而且她在魔神空间苦练七年剑法,无论是剑术造诣还是飞剑本身,兀一老魔所占优势并不太大。 兀一老魔彻底舍弃了用剑道击杀她的想法,他脚踩五煞,手掐七修,口中用古怪的语调念诵着法诀。片刻后,身后浮现出一个巨大的天魔幻象。这天魔头如斗笠,身似枯竹,生有独眼三臂,通体漆黑如碳,看起来丑陋异常。自天魔出现之时,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浓密的云层中隐约传出轰隆的雷鸣声。 那天魔“嘎嘎”怪笑,前胸那条怪手猛的伸长,直接捅到乌云当中,奋力一扯,竟然将还未成型的雷云都撕扯碎裂。淡淡的金蛇在怪手上挥舞,却不能伤它分毫。它扭过头,将丑陋的独眼死死盯着一旁虎视眈眈的费清。费清只觉得神智一阵恍惚,脑海中突然出现很多幻象,无一不是仙境妙人,勾引着她放下飞剑,乖乖的投身极乐美景当中。 她一不留神,神魂顿时为它所夺,缓缓放下手中飞剑,径自投身天魔所在。这天魔降世神通乃是兀一老魔被两位宗主击败后,闭关三百载参悟出来的秘法。以无上虔诚心祭拜域外天魔,用秘法催动,可借取天魔之力为己用。虽然借来的天魔分身没有丝毫法力神通,却能假手分身施展各种法术,威力比他自己施展要强出好几倍。 魔门各种法术,本就不是为人身设计的。就算是身为魔门始祖的九幽魔尊,也是显化出魔神真身,才有无上无匹的绝世神通。单凭人身,发挥不出魔门道法的全部威力。魔门法术的威力,一半在苦修,另一半则在rou身。所以相比于正道注重法术修炼,魔门更加注重rou身的淬炼。像是张大牛那种天生道体,rou身比普通人强悍无数倍。只要调教得好,修习魔门道法就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兀一老魔被击败以后,痛定思痛,认为不是自己修行不努力,也不是自己所学不够高深,而是自己的rou身不如两位宗主。十方魔门纵然没落,流传至今的炼体之法也是最正宗、最能发挥魔门道法威力的。他自己领悟的炼体之法无论如何都是无法超越他们,所以他在闭关时另辟蹊径,竟然强行召唤域外天魔分身,并与分身达成协议,借天魔之力施展魔门法术,果然比之前强悍数倍。他自信就算再次遇见两位宗主,纵然不敌,也不至于被打得那么凄惨。 同样是天妖断魂秘法,由他自身施展和天魔来施法,效果是完全不同的。费清已经提起了十足的防备,依然无声无息的中招,被纷繁的幻象干扰了心神,根本控制不了rou身。此时她就像一个僵尸,僵硬的迈着步子,向兀一老魔走去。这次老魔学乖了,并没有让她靠近自己,而是远远的放出魔剑,一剑斩向毫无防备的费清。 “兹兹!”当魔剑临身之时,她头顶的金灯剩下的八盏金灯突然放出夺目的金光,将魔剑死死的挡在外面。这金灯和兀一老魔的本命魔剑是一样的,无须主人催动,遇到危险时就能自动护主。兀一老魔就是知道这样,所以没有贸然靠近,只是远远的用魔剑试探,将金光斩得兹兹乱响。
而费清像是无知无觉一般,依然向着老魔的方向迈步,脸上还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似乎是遇到了什么喜悦的事情。老魔见她毫无反抗,丝毫没有大意,一边让天魔分身不停迷惑她的心神,一边加大魔剑的力道,想要在她清醒之前斩杀她的rou身。 她和张大牛不一样,费清的一身道法完全来源于西昆仑,和魔门道法格格不入,故而就算生擒她也用处不大,反而要惹来西昆仑无穷无尽的追杀。所以兀一老魔并没有试图封锁她的神魂,而是一味的用魔剑劈斩,只求以最快的速度杀死她。反正祭炼阴阳魔将不需要她活着,死人一样能够炼成。 如果不是cao纵天魔耗费过大,他还真想使用威力巨大的法术杀死她。可惜他不仅要防备天魔随时的反噬,还要小心避开青莲的防护来迷惑她的心神,精力耗费过大,只能利用魔剑本身的威力来杀死她。这也是因为费清的实力完全超出他的想象,如果不能一举擒杀她,恐怕她将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对于已经受伤的他来说,任何一点麻烦都可能会致命。所以面对麻烦的时候,他选择用最强的法术,快刀斩乱麻一次性解决她。 “噗!”在魔剑疯狂的劈斩下,其中一盏金灯终于负担不住,骤然熄灭了。而剩余七盏金灯也是摇摇欲坠,似乎承受不住本命魔剑的摧残,陆陆续续的爆裂开。而她的护体金光,也变得愈加稀薄,只差一点点,就能攻破她的所有防御,将这个心腹大患彻底击杀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