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生死簿和判官笔
路远锋所说的事情,自然是指关于段振海的这些,要知道段振海,他们也算上了解了,可是从来都不知道他竟然还有一层这样的身份。 更何况路飞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天之骄子一样的存在,甚至说是妖孽都不为过,看看路飞这一路走来的路,这根本不像是一条平常人可以走的路,如果是平常人,恐怕现在早就玩完了吧。 路飞感觉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心,这种安心就是家的感觉,就好比自己的身后已经有了一个强有力的护盾一样。 “我知道,其实这些人都不算什么,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让我变得更加的强大。” 敌人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是多么霸气的话语,洛心瑶的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对于这个孙子,自己真的是不能再满意了,当然对于路鹏远走美国,自己更多的还是痛心,想不到这种“相煎何太急”的悲剧在自己的家里也上演了,不过路飞现在已经是足够优秀的存在,他如果真的成长起来,对于整个世界来说,绝对是让人仰视的存在。 洛心瑶不说话了,她的手忽然闪起一丝微光,一个毛笔和一个薄薄的本子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路飞看着这两样东西,心里很清晰,这个本子应该就是天地人三书之一的——生死簿了,至于其他两样,分别是地书山海经,和人书封神榜了。 “来,小飞,这两样东西以后就是你的了,而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路家的掌舵人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可是有我们在后面,你要更加的一往无前。“ 路飞拿起这两样东西,这两个东西都给自己一种血脉相融的感觉,路飞只是轻轻的抚摸了它们一下,它们便钻到了自己的身体里去了,而自己的意识一动,这两样东西就出来了,和之前的狂天花骨一样,不过和后者不同的是,它们不需要认主,它们是主动的认主的。 路威也拍了拍路飞的肩膀,“好好干,儿子,我做不到的事情,希望你以后可以做到,我相信你可以的。” 其实这两件东西,应该是在路威的身上的,因为这是路家每代掌舵人的信物,但这两件东西都不是凡物,它们都具有自己的意识,如果实力达不到它们的认可,它们是绝对不会去认主的,即使你把它们都给摧毁了也是一样的。 路家传承了这么多年,这两件神物就一直存在的,不过可惜的是,能够驾驭它们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路飞是第二个,第一个就就是路家的第一代家主。 至于洛心瑶能够驾驭它们,那完全就是一个意外,因为洛心瑶所修炼的功法气息和它们相吻合,洛心瑶这次来其实就是归还它们的,这些年这两件神物在自己的身边,其实自己并没有真正的能够去驾驭它们,除非是自己在最为危机的时刻,在一般的情况下,它们是不会去现身的。 这些事情洛心瑶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路飞,路飞没有想到自己的资质居然这么的出色,能够得到这生死簿的垂青。虽然天地人三书没有什么先后顺序,可是路飞却是知道,这天地人三书,生死簿是排在第一位的,因为它的存在直接决定了人的生死和下一世的轮回,这是其他两部都做不到的,更何况这生死簿是掌管这世间一切生物的存在,这就更显得它的不凡了。 洛心瑶看到生死簿能够和路飞认主,自己心里的那块巨石也是落了地,这些年自己怀揣着这个东西,真的是惶惶不可终日,为了它自己经历了多少的腥风血雨,现在东西再次回到路家人的手里,自己的使命也终于算是完成了。 路飞也忽然明白为何奶奶会这么神秘了,她躲在自己家族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生死簿的关系,这个东西可是完全比什么远古之心要高级的多,那个东西虽然可以让你掌控世界,却依旧摆脱不了生死的轮回,可是生死簿就不一样了,它能让你去掌握别人的命运,自己的命运会被牢牢的捏在手里。 洛心瑶这个时候又把目光看向了五女,满眼里都是赞叹之色,“不错,都是好孩子,不过做我们路家的媳妇,可不是长相就可以的,你们的厨艺还有各方面都要更加的精进才行,你们是丈夫后背最有力的依靠和避风港。”
洛心瑶的话有些夸赞,也有些训诫,五女都是低着头,一副受教的模样,比起令狐宛梦这洛心瑶完全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然这话她们如果说出口的话,那肯定是会受到严厉的责罚的。 路飞没有去察觉五女的反应,而是在感应这生死簿为自己传递的各种信息。 这些信息里都是一些大恶之人的名字和他们所做的一些事迹,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要去除掉他们,靠,这次真的变成人了啊。 “小飞,你怎么了,你在想些什么。”令狐宛梦看着路飞有些愣神,不由得去叫了叫对方的名字,而路飞这个时候才从mama的叫声中醒来。 路飞摇摇头,表示没什么,其他人看着路飞眼神里更多的还是心疼,这个孩子还是那么的倔强,他还是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扛。 洛心瑶看着自己的孙子,眼神里有一种宠溺,一丝心疼,更有一丝期待,比起古武世家的那些天才们,自己这个孙子不由得强大了太多太多。 “对了,小飞,你之前是不是去过异界的监狱。”洛心瑶好像想起了什么,而令狐宛梦等人则是对异界监狱这个词汇很陌生。这是一个什么地方,异界?难道是另外的世界么? 路飞表面上很镇定,但是内心里却是很抓狂的,自己那个时候是异能者啊,这样也能够被现,诶,看来主角光环不是自己想低调,它就能够隐去的啊。当主角真是累啊,无时无刻不在引人注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