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节、扶跃的火
第743节、扶跃的火 …… “扶跃!!你还记得我吗?” 花珏上前一步,对扶跃怒道。 扶跃哈哈大笑,“你是……,花珏公主吧?哦,不,你现在应该是——,海神神主了吧?恭喜恭喜啊。” 花珏冷哼道:“扶跃,二十三万年前,你沉没了海神宫。现在,我是要这海神宫,重回天际!破除你的诅咒!!” 扶跃冷哼一声,“海神宫已经是废墟了,拿来作何用?哦,对了,那些藏在海神宫密道里的宝藏……,你是为了这个而来的吧?” “错了!我是要灭了你!!” 花珏道。 “你?就凭你?”扶跃笑道:“谢谢你这么多年为我提供的这些死去的灵魂呢。——二十三万年下来,千百万的海神界武神的灵魂,强大了我自身!” “你们来了,正好,我可以借助你们的身体,呵呵呵……,借尸还魂,重新回到了光明的世界了,哈哈哈……” “借尸还魂?”花珏愕然。仔细一感受,却发现,这扶跃的灵魂,真的不太一样了。 很强很强的灵魂! 根本就不是什么‘残魂’!! “终于还是让我等到了!”扶跃沉声道:“两女一男,这个小娃娃,你运气真的很不好。看样子,你的灵魂将成为我扶跃的祭品,你的身体,将成为我扶跃的新生!——你,叫什么名字?” 秦天冷笑,“扶跃,借尸还魂术,这种邪术你都有?打我的主意,你是真的想灰飞烟灭了!” “哼。”扶跃冷道:“口气不小啊!灰飞烟灭?你有什么本事让我灰飞烟灭?——你可不是神帝!!” “我不是神帝,可你,你也还是被三海神主困住的么?”秦天冷道:“一个被困住的废物,也有资格想吃了我的灵魂,霸占我的身体?!” 扶跃道:“废物?——你说,我是废物?” 秦天一笑,“不是吗?一个动都动不了的废物,还妄想什么?——除了灰飞烟灭,你还有什么结局?一个废物,却有一种‘神界战神’的优越感,是谁给你脸了?!” “你!!”扶跃一怒,“好一个口齿伶俐的东西!!——你说得没错,是啊,这三个废物困住我这么多年了!要不是他们这么可恶,我扶跃早就出去了~!” 顿了顿,他继续道:“可是,他们困不困得住我,重要吗?——我的灵魂,已经强大到让你们完全可以被困住的地步了!” “那就试试。”秦天嘴角一撇,“让我看看一个废物是怎么困住我冥王的!!” “冥王?!!” 扶跃大吃一惊。 “扶跃,这可是新一代的冥王,秦天!!”花珏冷道:“进入神界十几年,便飞升神尊!神尊的他,已经足以媲美三海神主的联合实力了!——三海神主尚且让你被困在此地,更何况,你遇到的是一个精通收魂的冥王呢?!!” 秦天嘴角微抽,“别把我说得档次这么低好不?我是冥王,会捉鬼,这都是小技能而已!” 花珏点点头,“反正很牛逼啦!” “牛逼?”扶跃哈哈大笑,“冥王,好啊!冥王来了,真好!!” 他忽然妖冶地舔了舔舌头。“不知道冥王的灵魂吃了,得是多么爽的事情呢?呵呵呵呵,哈哈哈……” 他笑得越发癫狂。 忽然,似乎有天旋地转,世界变换!! 再看这个扶跃,却发现他竟然直接挣脱了三海神主灵魂的束缚,身上燃烧着火红的能量,宛若一个魔神,朝着秦天、白小玲和花珏走来。 白小玲愣住,“这,这是……,这是怎么回事儿?三海神主的灵魂不见了!!” “不要急。”花珏冷静道:“不可能的!三海神主任何一个,都比扶跃的实力差不了多少。这么多年下来,也不该有这么大的差距的。——毕竟,当初的扶跃真的只剩下残魂了!” “可也过去了二十三万年了!你不要小看这个扶跃吃了数以万计的灵魂的力量。”秦天沉声道:“生死来来去去,只有灵魂,几乎不会磨灭,是宇宙之间最为永恒的力量!——就算是魂飞魄散了,那些灵魂碎片,也有极低的几率重新组合的。” 眼下,这扶跃的灵魂,竟然实化了一般!
他的手一伸,一把变态版的黑金鱼叉出现在手上。赫然正是一把凶残的八级神器!! 周围的能量,变得异常恐怖! 扶跃的实力,竟然一跃,成为了神尊巅峰,半步神帝的状态!! 气场强大的威压之下,秦天、白小玲和花珏都感觉到不能呼吸。 白小玲和花珏感到有一丝丝的强烈的不安。可秦天,却一直死死地盯着扶跃的双眼!! “冥王是么,呵呵呵,一样给我死!!” 扶跃举起了巨大的鱼叉。 这时候,白小玲本能地释放出一道强大的龙威! 神尊级的龙威,还是吓得那扶跃脸色一变,瞳孔微微一缩。“神龙族!!” 白小玲当即祭出‘太初精灵权杖’,九级神器! 将自身的光元素神力注入其中!! 立时,太初精灵权杖绽放出强烈的光辉,整根权杖都变成了白色。 “奥秘龙术·绝对压制!!” 一道强烈的光辉,将扶跃笼罩了起来。 扶跃竟然无法动弹!! 花珏见机,身上的神力释放,一把很奇怪的环状兵器出现在手中,当即朝着扶跃释放出一道很强大的水流攻击波!! 一时之间,扶跃被光与水元素的能量完全包裹,像是炸弹的烟尘,把他完全地吞没了! 白小玲和花珏相视一眼,大喜。 她们以为,扶跃就这么死了! 可是。 当那滚滚的光与水元素之力消散了之后,扶跃身上爆发出一道更强的火红的能量来!! 扶跃,当年的西海神主。本身是火元素之力!! 火与水是不能相容的。 可是,在海神界,这条规则根本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