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亡灵巫师(四)
海伦娜只是惊吓过渡。当她清醒过来后,无论如何也不肯再呆在这暗不见天日的黑暗城堡。当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准备踏上旅程的时候,山德鲁只好叫来一个亡灵巫师史蒂芬,要他护送着海伦娜暂时找一个阳光明媚的山谷安顿下来,然后守护着那片谷地。 这些天里山德鲁魂不守舍。他经常在问着自己,如果失去了海伦娜和孩子们,自己辛辛苦苦所做的一切还有没有意义。 埃里克才开始的时候没有停下光复迪亚的脚步,随着一个又一个亡灵墓园被他攻占,他的战线越拉越长,需要防卫的大后方越来越多,最后不得已停止下来,开始着手城堡的改建。 山德鲁没有选择与他开战,甚至都没派小股部队袭扰,虽然他的部队比埃里克强大很多。他要借此麻痹埃里克,让他误解自己并没有与他为敌的打算,以此换取足够的时间。如果一旦开战,埃里克和埃拉雷斯公爵两人很有可能合兵一处,那时山德鲁可就再也啃不动了! 双方的来往书信不断,埃里克依然是措辞强硬,而山德鲁陈词卑微,一再解释为什么要攻击埃拉雷斯公爵的原因。为什么埃拉雷斯就非得是迪亚的守护者呢,难道就不能换一个人?这个世界属于强者,弱者是无法在弱rou强食的生存法则中生存下去的。如果老师有意的话,他愿意在彻底消灭埃拉雷斯公爵之后,将整个迪亚送给老师,自己继续当老师的马前卒,脏活累活抢着干,绝不让老师弄脏了手。 山德鲁不知道自己的这些书信是不是说动了埃里克。埃里克被圣光岛议会赶了出来,他的爵位和领地即将被没收,现在的他就象一条四处流窜的丧家之犬,做梦都想得到立足之地,然后再现他家族的辉煌。 但是有一点山德鲁是清楚的,那就是埃里克不再咄咄逼人。埃里克如果再前进一步,将逼近山德鲁的首都索斯班达。一但开战,谁都必须承担巨大的伤亡,甚至可能会因此一蹶不振。双方似乎达成了不成文的默契,暂时维持着和平的局面。 埃拉雷斯公爵的儿子罗兰德果然回来了,他经常带着小股部队袭扰维斯特海普前线,双方互有损伤。 游击战争也许可以取得一些局部地区的小胜利,但那只能牵制和迟缓战役的进程,不可能对整个战役的胜负起到决定性的影响。 面对着从珍妮那骗来的骷髅冠、黑魔剑、骨质胸甲和亡灵盾,山德鲁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它们组合成咀咒铠甲。那可不是将树精灵之弓上的弓弦换成神兽之鬃,再配上天羽箭就能得到幻影神弓那么简单。 “把克劳维斯给我叫来!”山德鲁终于泄气地放弃尝试。 克劳维斯是山德鲁的一个心腹干将。他原来效忠于威尔玛,山德鲁消灭了威尔玛之后,克劳维斯是坚持到最后还在战斗的一个亡灵英雄,最后陷入重围,走投无路之际,方才不得已投降了山德鲁。 在攻打埃拉雷斯公爵的众多战役中,他出色的作战天赋获得了充分体现。他也逐渐对山德鲁敞开了心扉,获得了山德鲁的信任和赏识。 “领主大人,您有什么吩咐?”克劳维斯匆匆赶了过来。 “你带上几个英雄,替我去一趟布拉卡达。” “那是精灵族的泰坦领地。大人,您这是要我进攻他们吗?” “不是,据我所知,天下最出色的铠甲铸造师艾比盖尔居住在那里。你要想办法找到他,然后带回迪亚。” “是!” “慢着,你知道艾比盖尔这个名字的寓意吗?意思是骄傲的父亲。看来他有几个令他骄傲和自豪的儿女,你把他们一起带过来,如果艾比盖尔不听话,你可以要挟他。” “是!”克劳维斯鞠了一躬,然后匆匆离去。 山德鲁攻占的十五个城池如今已被埃里克压缩得只剩下了五个。他忿忿地望着沙盘上的态势,暗暗地道:“埃里克,你就等着吧,等我得到了咀咒铠甲和鬼王披风,你就会发觉与我为敌是多么愚蠢的决定!” 这些天,他时不时会骑着幽灵鬼龙,来到海伦娜和孩子们居住的山谷。他会远远地坐在岩石上,望着山谷中的孩子们在阳光下嬉戏。他很想奔下山坡,一把抱起他们,在他们稚嫩的脸蛋上亲上几口。 可自己这幅模样能下去见他们吗?海伦娜都已经被吓晕过一次了…… 直到太阳西下,直到海伦娜站在屋前,高声喊叫着孩子们回家之后,他才叹息着飞回索斯班达。 肯洛带着维德妮娜离开失落之地,并没有受到索隆的阻拦。当他到达虎克湾,发现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城。 真奇怪,人都去哪里了? 肯洛并不惦记虎克湾的士兵,他惦记着昔日在城楼上见到的那两个美女。虎克湾在自己的大军攻击之下是无法守住的,能把那两个美女抢回去,想想都让人兴奋。 好在维德妮娜是一个非常成熟的女人,她的双唇、胸膛和芳草地,经常让肯诺流连忘返,销魂不已。维德妮娜虽然与他有床笫之欢,却仍然没有嫁给他的意思,这让肯洛有些懊恼。 当肯洛带着大军回到东蛮荒之地的克鲁洛德,受到了人们的夹道欢迎。当他高高举起先知剑的时候,整个拜尔德斯都沸腾了起来。 东蛮荒之地的野人部落依然过着游牧的生活。在这个最接近太阳的地方,一年只有两季,也就是雨季与旱季。每当旱季到来,他们就象荒野中的动物一样,数十万人浩浩荡荡地迁徙到牧草茂盛的远方。 他们的城市也很简陋,甚至可以说是用土墙围起的一处聚集地。肯洛的官邸就是城堡中最大的一顶帐篷。 野人族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战士,不分男女老幼。拿着弓箭和刀枪,谁都有能力猎杀最凶猛的狮子、犀牛和大象。做为成年的标志,每一个少年必须独自外出,猎杀一头鬣狗或者是猎豹回来。倘若猎杀了一头狮子,那就会成为勇士,受到大家的尊重。 当然,许多没有准备好的少年会因此抛尸野外,再也无法回来。 嗜血的天性造就了一个好战的民族。战争的结果是谁也无法征服谁,与其他种族相比,发展的脚步严重滞后。 在这里,只要你拥有足够的金钱,甚至可以拉起一支几十万大军的部队! 这也就是肯洛为什么去圣光岛找银行家们贷款的原因。可是没几个有远见卓识的银行家愿意对这块尚未开发的蛮荒之地进行投资。好在肯洛碰到了天下少有的好人山德鲁,慷慨地答应借他一百万金币。 其中五十万金币已经被肯洛花光了,现在他迫切需要从西蛮荒之地的守护者伯拉格手中夺回死神靴,以此换回山德鲁许诺的另外五十万枚金币。 但那就意味着与西蛮荒之地再度发生战争。肯洛必须获得东蛮荒之地全体部落首领的鼎立支持,而不是象征性的派几十人上百人参加战斗! 数十股恶狼骑兵在草原上奔驰着。他们奉肯洛的命令,通知整个东蛮荒之地的部落首领前来克鲁洛德开会,否则,肯洛将亲率大军,消灭任何一个不听话的部落。 迫于压力,数十个部落首领不得不来到拜尔德斯。 在一个简陋的角斗场里,肯洛正挥舞着先知剑,与场地内的七八头雄狮搏斗。 角斗场内的半圆形台阶是贵宾和领主们的座位,普通的士兵和百姓就只能站在外面的山坡上观看了。 肯洛并没有痛下杀手。他只是在雄狮们身上时不时砍上一剑,却又不致命,让它们的鲜血流在黄沙之上。每挥出带血的一剑,都会引起场内外震耳欲聋的欢呼。 塞瑞格忍不住皱眉道:“这小子还是那么喜欢表现自己么?” “有本事你也上去打一场!”坐在他旁边的特洛克瞪了他一眼。
“我不会象他一样逞匹夫之勇!我们的领导者应该是一个睿智的人,而不是莽夫!” “可是士兵和百姓们都喜欢莽夫。他们认为只有强大的英雄才能带领他们走向一个又一个胜利。”说话的是坐在前排的祖宾。 “即便会带着他们走向死亡?”塞瑞格叹道:“不过我不得不说,这小子很会吸引人的眼球。” “他从失落之地带回了先知剑,人们已经将他看做是蛮荒之地的国王了。” “人们怎么看是他们的事,关键是我们怎么看。他若想当蛮荒之地的国王,伯拉格绝对不会答应的。” “伯拉格不可怕,现在西蛮荒之地的领主是约克,有人说他是年轻一代中仅比塔南、谷时雨稍差一点的英雄。” “唉,如果肯洛当了东蛮荒之地的国王,他会将我们带往何方?” “先看他怎么说吧!不拥戴他,只怕我们的部落会遭到血洗,达斯丁和康纳利两人就是例子。” “莫尔、霍夫曼、肖恩、皮尔斯那群老头呢?” “他们?谁知道他们打什么主意?个个老谋深算,城府深得很,根本问不出个所以然。” “我认为肯洛不适合当失落之地的国王,相对于他,我更愿意选择约克。”塞瑞格道。 “小声点,难道你想死在这里么?” “死就死嘛,谁都会有一死,我的坟地已经挖好了,就等着我睡进去呢。” 当肯洛发现看台上的人几乎坐满之后,他终于开始痛下杀手,角斗场内鲜血飞溅,立刻又激起了人们的疯狂。 “看吧!这就是巨雷从蛮荒之地抢走的国王之剑,现在我把它带了回来。它将永远留在这里,强大的蛮荒之地!” “万岁!” “伟大的肯洛国王!” “我们效忠您,肯诺国王陛下!” 望着激动无比的人们,听着他们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肯洛已经陶醉。 “其他大陆的人们说我们是野蛮人,他们说对了!几百上千年来,我们一直象在草原上四处游荡迁徙的角马,看着老天的脸色活着,象食腐动物一样吃着腐烂变臭的食物,饥饿的时候甚至只能选择吃草根和树皮……” “但我们不是鬣狗和秃鹫,生下来就只配吃腐rou;我们更不是可怜的角马,与生俱来只有吃草的权利。我们是人,强大的野人!” “我们也能拥有坚固无比的城堡,让它保护我们的家人!我们也能让土地长出庄稼,让我们的亲人不再忍饥挨饿!我们也能让牧场上牛羊成群,天天大口喝酒,大块吃rou!我们也能让河流中游满鱼儿,而不是该死的鳄鱼!” “跟随我吧!跟我一起战斗!野人族将从今天崛起!我们将成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任何一个敌人都会在我们的怒吼前瑟瑟发抖!” 野人们究竟发出了多大的吼声?只知道他们那压抑已久的呐喊,让周围数十里地的飞禽走兽们纷纷逃亡! “谁如果质疑我的权威,想来挑战我,那好吧,那就来吧!无论你们几个、十几个,我都会在角斗场里独自应对!让蛮荒之地的百姓们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勇士,谁才是蛮荒之地最强大的英雄,谁才有资格成为野人之王!” 浑身浴血的肯洛象一头最强大的雄狮,高高地举起双手! 他将迎来致命的挑战,还是迎来万众的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