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终于到达赫尔顿
然后,梦卡吉格看了看包袱里的东西,除了少了些吃的东西和两套衣服之外,其他的都没有少,反而还多了好几枚金币。 这让梦卡吉格非常意外,也非常高兴。 只不过他很心疼他的朗姆酒,还有他的那些捕兽夹,都是好东西啊! 要是老家伙还活着的话,知道梦卡吉格弄丢了一整箱朗姆酒,肯定会抓起火叉赶他这个丧心病狂的儿子好几条街。 那几副捕兽夹,也都是上等货,不仅可以防身,拿到店铺去卖,也能卖好几十枚银币。 对于穷了一辈子的梦卡吉格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还好梦卡吉格是个天生很容易乐观的人,他想到多了好几枚金币,那些所有的不开心的事情分分钟就被他抛诸在了脑后。 将包袱背在了背上,梦卡吉格哼着小曲爬出了这个窄窄的山谷。 刚开始从山谷底部往上看的时候,这个山谷看上去也并没有那么深,但是梦卡吉格爬过之后,他才感觉,是真的好深,有差不多十几米。 终于冒出来了之后,梦卡吉格探身往下看了看,然后又看了看周围的情况,见是在一片山林里。 梦卡吉格抓了抓脑袋,努力的回想着什么,对于这片山林,他没有任何的印象,他也完全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他不知道当时他是怎么走到这里,又是怎么到山谷下面去的,倒霉蛋怎么又突然的消失了,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他完全不知道。 现在,梦卡吉格要离开这里,他只能靠着感觉向前面走。 走了没一会之后,他又顿了顿,他在前面看到了碎掉的棺椅,还有碎掉的酒箱,酒瓶全部被压得支离破碎,朗姆酒流早已经流的干干净净,再在边上则胡乱的摆着几副捕兽夹,已经全部报废了,周围还有斑斑点点的血迹。 这里好像有过一场战斗,亦或者是一场争执! 梦卡吉格皱着眉头看了会,然后不知道嘀咕了句什么,最后很心疼的看了看碎了一地的朗姆酒酒瓶和报废的捕兽夹,抬起头,继续向前面走。 这一下,梦卡吉格走了好久好久,在树林和山谷之间他乱穿乱撞,一下子就过去了三天,包袱里吃的东西一天前就已经被他吃光了,他现在饿得肚子咕咕叫,浑身狼狈不堪,蓬头垢面,加上他腰间的那把生锈的断剑,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乞丐。 这是梦卡吉格迷失在森林和山谷里的第四天,他感觉背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便将那些布带扯了下来,扯下来之后,从布带里掉下来了一个金闪闪的东西。 梦卡吉格被这东西晃得眼睛一睁,还没等这东西掉到地上,用脚一挑,然后用手一抓,就抓了起来。 拿到面前一看,原来是一个吊坠,造型很奇怪,份量极重,应该是纯金的。 “这……也是倒霉蛋的?”梦卡吉格看得一愣一愣。 跟着,噔一声,从梦卡吉格怀里又掉出来了几个事物。 一个是那封肖恩写给他的推荐信,一个是那副德罗斯疆域图,还有一个,是他先前身上没有的,是一个罗盘,罗盘上面还沾了一张纸条。 “大笨蛋,你醒来的时候肯定不知道你在哪里,这个罗盘送给你,一定要记得我,我叫玛莎莉雅。”这是纸条上写的字。 看了这张纸条之后,梦卡吉格又愣了好久,然后直骂自己是头猪,怀里有个罗盘他居然到第四天才知道。 跟着,他又把倒霉蛋骂了一遍,骂倒霉蛋真是折腾人,干嘛不将罗盘和那个写字的布带一起放在包袱上,害得他瞎走了四天,都快饿死了。 又自顾磨叽了几句之后,梦卡吉格将那封推荐信重新放进了怀里,将那枚吊坠随意的挂在了脖子上,然后一手拿着地图,一手拿着罗盘,开始确定赫尔顿的方向。 然后,梦卡吉格再次上路。 没多久,天色黑了下来,梦卡吉格不得不在荒山里住了一夜,然后第二天天微微亮就出发,天完全放亮的时候,他终于听到了前面的嘈杂声,看到了前面的建筑,以及延伸过来的马路。 终于到了赫尔顿! 怀着非常快乐的心情,梦卡吉格飞快的朝镇子里进去,他要赶紧去找个铺子狠狠的吃一顿,然后再买一箱好酒,继续上路,前往他的目的地,帝国剑术学院。 来到镇子里之后,相比于这个镇子随处可见的乞丐,梦卡吉格的行头要更加敬业一些,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是一个极其合格的乞丐,又脏、又臭、又烂。 一个这样的乞丐是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的,正如此刻所见,梦卡吉格走在镇子里的街道上,不仅没有一个骗子来打他的主意,而且还好像他是一坨会动的屎一样,让所有他走过的地方都自动的形成一个以他为圆心直径达到三米的真空地带。 这样的乞丐,秽气! 然而,奇怪的是,在梦卡吉格路过一个商铺门口的时候,却有一道贪婪的目光突然看向了他。 达达因是一个挺悲剧的人物,他的悲剧倒不是体现在他的身体有多么的糟糕,而是他的“天赋”实在是太失败了——他长了一张天生就贼眉鼠眼的脸。
他不笑的时候,像个骗子,一笑,更像个大骗子,而偏偏这家伙又总喜欢笑。 于是他的悲剧就不断的开始上演了,他也不知道类似他走在大街上被人无缘无故的打一顿,亦或者被那些大兵莫名其妙抓进监狱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少次了。 就比如有一天他开开心心散步在一条风景独好的河边,偶然见到一位美丽的女士被人抢劫,他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将抢劫犯赶走结果自己身上还被捅了一刀,他本打算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好人转身离去的,却还没等他转身,那位女士看了一下他的脸,结果女士突然就花容失色捂着胸口仓惶而去,尖叫了一声“劫色啊”。 达达因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一天,他抱着自己受伤的胳膊独自走向医院的时候是多么的凄凉和无辜,而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竟然没有一个医生愿意给他医治,正如有一个医生所说,“你这个十恶不赦的骗子,活该被人打成这样,你去死吧,我才不会在你的身上浪费我的药材。”结果他的胳膊差点因为失血过多而废掉。 这件事情让达达因很伤心,他决定去从事一个伟大的职业——他去了教堂,如他所愿,他后来真的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圣职者,一个拥有着神之意志的神圣职业。 达达因本以为这样就可以获得别人的尊敬,他拿着十字架怀揣着满心的希望准备去为人们驱除邪恶减轻烦恼,却每每在他还没有亮出自己的十字架的时候,就因为自己那张鬼鬼祟祟不安好心的脸被人拿着扫帚赶了出来。 一个圣职者,尽管是一个初级的圣职者,那也是一个相当风光的人物了,可是达达因却混得惨不忍睹,加上他资质的原因,被教堂认定已经失去了进阶更高级圣职者的机会,受到了教堂和其他圣职者的冷落,他成为了一个孤独而又落魄的圣职者。 格兰蒂斯城已经不再适合他,他只能来到像赫尔顿这样“自由”的都地方才能够混口饭吃了。 可是在赫尔顿呆了不到一个星期,达达因就后悔了,因为他在这里发生了一件更加悲剧的事情,他被骗了,被骗到破产,被骗到连十字架都不见了。 他在来赫尔顿的第二天就接到了一笔单子,条件是从赫尔顿南部森林边缘捉一只绿色的僵尸,捉僵尸这种邪恶的东西正是圣职者的专长,达达因接了单子很开心的就去了南边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