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七章 规则,生死状
“说起来,这一次的论武大会,可是近百年来都少有的盛事了。”高飞喝了口茶润润喉咙,道:“上一次的巅峰对战,还是百年前江湖评选天下第一的时候的事情了。那一次当真是战的飞沙走石日月无光,最后评出的天下第一,是一个叫慕容龙城的人,也不知道你听没听过。” “啊!巍峰决战,评出天下第一?!”陈萧瞪大眼睛,“高老哥,你是说那一次真评出了天下第一?那人叫慕容龙城?!”陈萧呼吸都急促起来,连问道。 慕容龙城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那可是李秋水跟自己说过的逍遥派的祖师啊! “当然,这件事情我可是从我家的族谱里面知道的,绝对没假。”高飞道。 当然没假,这件事李秋水jiejie可是亲口说过的。 陈萧心跳加速。 江湖法则,历来就是弱rou强食。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习武之人最喜欢比个高低上下。而江湖中人平时都有些快意恩仇的性格,所以江湖更新换代也是极快!有道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谁都希望自己一年更比一年强,也都怕被别人给追上。所以,无论高手还是低手,都会努力培养精英。 百年前就有过一次天下第一,逍遥子慕容龙城拿到这个货真价实的称号。 如今江湖中公认的剑魔独孤求败是天下第一,但是至少。后面还有很多排位,能排到上面,绝对是光宗耀祖的事情。所以难怪这次来的人都憋着股劲呢,年轻的希望成为英郡主的郡马,年纪大的希望榜上有名,可都是带着目标来地。 这次的论武大会,是面向整个江湖中人,只要会武功,都可以参加! “江湖中各大门派,中小门派。江湖散人。在这一次官方举办的论武大会中一绝高下雌雄,因为条件绝对公平,所以最后能够冒头的,那都是无数江湖人士中的真正强者。真正的天才!” 高飞感叹道:“年纪大的争和。年纪轻的争夺。能上榜的,那自然都不是一般人物。这一次官方可是说了,每个榜单只有前一百名而已。你瞧瞧。单单这神武门这边就有接近万人参加,更别提人数更多玄天宗那边了。这一次才能算是真正的藏龙卧虎之战,不知多少隐士高人会出现呢。这么多人参加,兄弟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排进前一千名呢。” “不至于吧。”陈萧忍不住道:“我看这里人数虽然不少,不过真正厉害的人并不是很多啊,老哥你弄个前千八儿百名的应该不成问题,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很难,非常难!”高飞摇头道:“你看这里就近万人,就算咱们神武门这边,符合我条件的的二十岁到五十岁这一档次的,起码就有四千多人。这还只是这神武门一边。如果算上其他门派呢,两三万是绝对不止的,我估么着,起码得有四万人以上。” “这么些人,你以为前一千很容易么?随便哪一个拿出来不是功力深厚之辈?我在这神武门这边就算是中等偏上一点点而已,更别说全部这么多人了。“高飞说道:“所以这次来这么多人,碰运气不少,更多的其实还是混个热闹,反正花点银子对于这些江湖中人来说也算不上什么事情。” “呃……”陈萧瞪大眼睛。 其实高飞说的确实没错,表面上看起来,前一千名不难,但是架不住基数实在太大。这次论武大会估计起码有七八万人,就算其中有八成都是刚学武不久的年轻弟子,可是那样也还有接近一万好几千名的好手。 如果说那些刚学武不久的年轻弟子是不入流,之后再拿掉游坦之以前说的三流选手,按照六成计算,还能剩六七千人。拿掉二流选手,六成,还剩三千来人。 也就是说,至少要二流以上水平,才能勉强进入前一千五百名。 “知道有多难了吧?什么事情都架不住基数大那。”高飞狠狠喝了口茶,道:“他奶奶的,我非拿个好名次不可,到时候叫那婆娘后悔去吧,哈哈!”他这一激动起来,周围的空气都明显有些沉闷起来,显然,这个高飞实力并不低。 “老哥,别激动。”陈萧感到气氛有点不对头,连喊道。 高飞心中一动,打了个哈哈,“见笑见笑,刚才有点激动了。” “现在我给你讲一下到时候的论武大会的主要规则吧。” “其实现在具体的比赛规则还没下来,处于保密之中,还不清楚具体怎么安排。不过这次的论武大会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兄弟你可千万要听仔细了。”
听高飞说的郑重,陈萧不敢大意,忙点头道:“老哥你说。” 高飞沉声道:“这次论武大会,秉承的是点到即止的原则,这自然不用多说了。不过凡事有例外,就是这次论武大会,其实是可以杀人的!” “啊!”陈萧差点没拿住茶杯:“可以杀人?这是谁定的规则?” 高飞小声道:“大阴阳师,黄裳!” 竟然是大阴阳师黄裳亲自定的规则,这倒当真是出乎意料。 高飞解释道:“兄弟,你也知道,混江湖的,从来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谁敢说自己这一辈子就没得罪过人?更何况头段时间七星联盟,也就是如今的天尊堡可着实杀了不少人,灭了好些门派,当真是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这么大的仇恨,在这论武大会里面那是有很大可能遇到的。” “要是真遇到了,不下杀手点到即止那完全是个笑话。所以大阴阳师黄裳,定下了这条规则。一旦在论武大会擂台上遇到生死大仇,那就可以立下生死状,这一动手那就是不死不休。这样就可以免了私底下闹将起来搅乱秩序,而且能够手刃大仇也算是大家求之不得的事情,所以这一条一公布出来,可是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赞同的。” “如果真遇到生死大仇,那么必须由受害者一方提出生死状,生死状一旦提出,对方一是接下,一是不接,不接就代表弃权。而这生死状,是不能由加害人提出的。” ———————— 求各种票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