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和义是可以得兼的呀
早晨,中华经典诵读时间,我们读孟子的“舍生取义”。 小月问:“熊掌是什么东西?” 我道:“熊的脚掌。” “啊?这能吃吗?”她很吃惊。 “能吃,是山珍啊。不过,你们别问我味道如何,我可没吃过。” “啊?熊不是要保护的吗?怎么可以吃呢?” “你们想想,孟子生活的年代,那时可没有动物保护这一说。” 小天道:“要我选,肯定会选鱼,熊的脚肯定臭的。” 我笑起来:“这个问题我们以前讨论过的,熊又不像我们人一样,穿鞋子的。” 小雪问:“老师,‘生’是否指”生命?” 我点点头。 “那‘义’是什么意思呢?是指正义吗?”小坤接着问。 “对,但不全对。这‘义’吧,是道义的意思,‘道义’你们懂不懂?” “懂!” “那好,在生命和道义之间,孟子主张舍生取义,你们能理解吗?”我问。 “我有点不理解,”小颍很是迷惑,“生和义为什么不能得兼?我觉得它们可以得兼的呀?” 我鼓励她:“嗯,说说你的理解。” “我觉得,生和义不矛盾,生命和道义可以同时拥有的。” “好,你动脑筋思考了,非常好。我觉得孟子在这里说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在生命和道义中只能选择一个,那么,他认为,应选择道义。” “会有这种情况存在吗?”小雪一脸不解。 “有,蛮多的。”我想了一想,想到了文天祥,“像南宋的文天祥,被元朝的人抓了去,他们要他投降。这时候,文天祥在生和义之间只能选择一个了。如果他选择生,他就得归顺于元朝,这就不义了;如果他选择了义,忠于南宋,那么,元人就要他的命。两者不能得兼啊。”
“那文天祥后来选择了什么?” “你们知道他的那首《过零丁洋》的诗吗?” 摇头。 “其实,这首诗表明了他的心迹。他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噢——这句诗我看见过的!”小兮叫道。 “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说的是,自古到今,人到最后都会死的,我要把我的爱国心留在历史书上。” “是的,那你们说,文天祥最后选择了什么?”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