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一场风雨一场晴(中)
夏雨幽燕落,空蒙山水泽。 零花空自冷,日暮淡梳妆。 杯酒对孤影,明日看花黄。 三生风云事,曲曲为谁歌…… 这是郑丹青曾经在红袖楼听过的小调,作诗者早已佚名,只留下这些冲淡的句子,倒有些像韦应物的风格。 他曾经听娇儿也哼过的,她似乎在不能跳舞之后,就愈发的失去了自信,别说是在人前唱歌了,就算是在郑丹青面前,她也轻易的不愿哼唱,更不必说什么舞蹈之事了。 只是有一日清晨,郑丹青将醒未醒的时候,曾经听过娇儿远远的哼唱。那是一种带了些江南氤氲水汽的调子,从娇儿那样水做的骨rou里哼唱出来,便自然带上了契合的美妙。 郑丹青是极爱韦苏州之清淡的,一切句子中所描摹的景致,就仿佛隔了一层雾雨连绵,彷如水中月、镜中花,让人看不真切,于是又从这种不真切中,得到另一种美感来。 这有些像是画作中的小写意,不似工笔那种细致的雕琢,亦不如大写意那等豪放与狂纵。反而是另一味轻描淡写的拂袖,取二者之间,舒胸腹之志,荡笔墨之中,道出一味冲淡平和的妙法来。 这种格调是郑丹青所喜爱的,有些时候,他甚至有些隐隐的烦恼,若是这重生再晚上几十年,自己是不是也可以跟韦苏州做个朋友? 只可惜,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想想罢了。 当然,郑丹青现下想到这个问题,也是有原因的。无他,只因无聊罢了。 薛稷晕厥之后,薛府中的下人兀自手忙脚乱了一阵子,这才把那位年过半百的前辈折腾进了内室歇息,又掐人中又唤大夫的,着实鸡飞狗跳了一阵子。 而对于郑丹青这个造成了此等局面的“罪魁祸首”,薛家的仆人们一来分身乏术,二来又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就将他自己晾在了这待客的外厅里,而这一晾就是两个多时辰。 这样的境况,虽然有些出乎郑丹青的所料,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想到的。于是他索性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也别无他事,便在这一时显得冷清的厅中以待。 茶水早已经凉了,环顾四周,一个人影也无,再说,发生了之前那样的事情,郑丹青就算是对薛府的下人说尽好话,也未必会有人给他奉上热茶。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冷茶早已不是什么真正的问题,因为长时间的无人看管,厅中唯一的暖炉,也渐渐熄灭了下去。 北方这个季节的寒冷足以刺骨,尤其是在房间当中,一旦少了暖炉,阴寒的湿气上升,那便是沁入骨头的冷冽。 看着暖炉轻叹了一口气,想要找人重新点燃是不大可能的,好在身上穿的厚实,短时间内到不至于被冻到。只是这样无聊的寒冷实在难捱,百无聊赖。 侧头看看那剩下的半幅《快雪时晴帖》,亲手临了几百遍的郑丹青,这时候也有些腻歪了。也不知道薛大人什么时候才会醒来,更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气之下晾自己一个晚上……想到这里,郑丹青轻笑了一下,想了想,索性走到窗边,将窗子打了开来。 风雪在瞬间涌入,彷如一道激流,寒冷,却又是异乎寻常的美丽。 反正都是冷,坐在那里愣愣的搓手跺脚,倒不如打开窗子看看这飘雪的洛阳城。到底薛府也是传承了几代的世家,府邸之内的景致亦别有洞天,这样在风雪中浅浅疏淡的瞧,倒也能瞧出几分风雅别致的味道来。 也就是因为如此缘故,郑丹青才会在薛府当中,有些突兀的想起了最开始娇儿哼唱的那首诗来。 他不着急。 在该等待的时候,郑丹青从来都不着急。 “郑大人好兴致,这样的时节,还喜欢赏雪。” 在这声音传来之前,郑丹青听到的是一阵轻轻的脚步声。 这样的脚步声只有女子发的出来,于是郑丹青微觉诧异,转过头时,果然瞧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女,她的身后是浩浩荡荡七八名丫鬟与仆妇。 少女说话的声音明显是带上了几分愠怒之气的,稍显稚嫩的面色中也带了些横眉冷对的味道。 只是在郑丹青回过头来的时候,少女看着他的面容微微错愕了一下,之前好不容易板起来的面孔,这时候早已失掉了四五分的威势。 郑丹青对自己这张脸的杀伤力还是很有些自信的,这时候不禁微微笑了笑,冲那少女躬身施礼道:“丹青见过小娘子。” “你认识我?”少女再度愣了愣,这下可好,什么威严与愠怒,一下子全都被面目上隐藏不住的表情完全消磨殆尽了。 郑丹青不由得失笑,没想到这样的高门大户,竟然也能生出这样喜怒形于色、毫无心机的小姑娘来。 少女这时才想起了什么,她这样大张旗鼓的冒出来,又是在薛家的家门内,别人想要猜测她的身份并不难。想必人家也不过就是随意说说罢了,自己却想多了。 不免被郑丹青这笑弄得有些尴尬,少女微红了脸,一脸的轻羞薄怒。 这回倒是轮到郑丹青怔了怔,一连两世常在烟花之地流连,美女他是见过不少的,但像眼前少女这等宜喜宜羞宜怒宜愕,不论什么表情都浮在脸上,偏生又都别有一番滋味的,郑丹青还真的从未看到过。 不是说她长得真有多么的惊若天人,少女的漂亮是一种淡淡的味道。最开始看起来,只能说是中上人之姿,可若是细细去瞧,竟然无法从她任何一个角度、任何一个表情看出什么缺陷来。 大多数女人的美多是平面的,她们只有某个角度会让人觉得惊艳,这就是为什么后世的自拍上,许多所谓的美女都只能用一个固定的侧脸示人。但眼前少女的美是不同的,不惊艳不窒息,只是淡淡的漂亮,却反而是每一个角度、每一个表情都最为完美的漂亮。 这样的美,怎么能让郑丹青不错愕、不赞叹。 “郑大人好本事,家父的性子素来浅淡,便是面对别人的辱骂也很少动怒的。可如今,郑大人寥寥几句,就将家父气的晕了过去。这等能耐,郑大人可谓是天下第一人了。”
在他错愕赞叹的同时,少女也微羞薄怒着,并没有看到他的表情,而待她再回神时,她已经完全找回了最初那种怒气,冷冰冰的瞪着郑丹青,一番话说得颇有些咬牙切齿。 还以为这少女是薛稷的孙辈,没想到却是幼女,国人对老来子向来疼爱,想必如今这位少女也是为自己的老父找场子来了。 果然,还没等郑丹青接话,少女就接着气冲冲的道:“不过想想也是,能够将王逸少《快雪时晴帖》这等异宝都毁掉的人,原本也是天下第一人了。呵,何止呢,恐怕郑大人如今这一举动空前绝后了!好歹郑大人也是书家出身,考的也是明字科的皇榜,怎么就这样不知道珍惜东西!这么好的《快雪时晴帖》落到郑大人您手里,可真是苍天无眼、暴殄天物!” 小姑娘说的义愤填膺,于是一番话说下来,整个人便气鼓鼓的,胸口也因为过度的激动而上下起伏着。只是她毕竟年纪还小,发育的并不完全,只有轻微的曲线浮动着,却浮动出一种青涩纯真的美感来。再加上她那一份宜嗔宜喜,果然是豆蔻梢头二月初。 被少女这样的骂着,郑丹青倒也不着急甚至不反驳,反而轻笑了一下,点头道:“丹青也觉得姑娘所言很有道理。” “哼!你还敢不承认!就你这样焚琴煮鹤的人……嗯?你说什么?你觉得有道理?”少女原本准备跟郑丹青辩论到底的,没想到自己那番骂人的话,这家伙竟然全盘接纳且承认了,这是个什么样的道理?那可是自己绞尽脑汁能说出来的最重的骂人话了,原本以为对方听了必定会跳脚的,最好是也能把对方气晕掉,那对自己的父亲来说,才是一报还一报那! 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说的明明是骂人话啊!这个家伙为什么不反驳,反而还觉得有道理呢?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被少女瞪得更大了几分,这样一副诧异万分的表情做出来,实在是让人觉着我见犹怜。 郑丹青微觉有趣,这时候微笑道:“丹青也觉得,这样的东西落在我手中实在有违天意,所以才将它拿到了贵府之上,准备卖给薛大人了。不过之后的事情……姑娘也就知道了,丹青着实是心中有愧,不知薛大人的身体如何了?” “父亲差点没给你气死!就算是你要卖,为何不直接拿到我们府上来卖?这样拆分前人墨宝,你就不觉得残忍么!”少女气哼哼的道。 “姑娘教训的是。”郑丹青躬身,随口应着。 他当然不会告诉这小姑娘真相的,按单字卖,自然要比整幅卖卖的贵很多。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这样拆开来卖,想要从这幅仿品中看出破绽的可能性也就更小了。 对于郑丹青来说,这可是一举两得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