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搜人
谁知这消息才不过这大会,就已经被人散了出去。 李心薇刚躺下,就听到门外又来了人,来的却是李弘文和静王萧子骞及朝中的另外几位大臣。 李弘文一进门,就连声喊李旭,“旭儿,静王说昨夜皇上来将军府找你,却至今没有回到皇宫,这是怎么回来!” 也亏得李心薇刚才是和衣躺着的,在听到人来的声音便立刻下了床,不然顶着这么大的压力,她还真有点羞得不知所措。 假意是在伺候李旭,等人进来了,就忙借口端茶出了屋子。 朝中的大臣自然注意不到她,因为大部份人已经认不出她是谁来了,也就是多日未见的萧子骞见到她在床头伺候,在出去时被他多瞅了两眼。 既然李旭说这事他自有主张,李心薇又心知自己胆小怕事,便不想留在这里。 不过只听了李弘文的两句话,便出了屋子。虽出了屋子,却也没走远,只偷偷躲在了外间听墙角。 心想现在李旭虽说是自作自受,倒底也有她的因素在里面,虽然她胆小不能和他共同面对他人的质问,但万一真要动起手来,他又有伤在身,必要是,她总还是要进去帮上一帮的。 这时又听静王萧子骞开口就直接要人:“快交出皇上,不然别怪本王不客气。” 可见,刚才李弘文那番话,已是在通风报信了! 原来萧子宸走的时候,并不是悄无声息走的,还招呼了一声他的兄弟萧子骞。 萧子骞实力虽不如李旭,但人家贵在姓萧,说话,就是以主人家的口气。 再听床榻那方窸窸窣窣的声音,想来是李旭也起了身。然后就听李旭不紧不慢的说道:“静王这是哪的话,我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私扣皇上在此啊?想必是王爷搞错了,昨晚我好生的在这睡觉,根本就没见过皇上。兴许是皇上在来的路上,遇到了旁的事,又去办了?依我看,静王还是着紧去找比较好,别在我这浪费了时间,万一真有个好歹,你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啊!” “你以为凭你两句话,本王就信了你吗?昨晚皇上跟本王可是交待了,如果他今天回不了皇宫,没有上早朝,就定是被你为难了!你当我是三岁小儿,这般好胡弄!何况,自我踏进你这间屋子,就一股子的血腥味!你还不老实交待!” 李弘文听到这,已是胆战心惊!若静王说的是真的,那李旭的胆子也太大了,他李家多少代人,对皇家从来都是恭敬有礼,连半个不字都不敢说。李旭是他一手带大的,他根本不信李旭会做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就忙打着圆场,“静王定是误会了,想来,也许是皇上正好和静王走差了,说不定,这会皇上刚回到皇宫呢?” 李弘文希望,看在他的面上,就算李旭先前做错了,也能赶紧将人放回去。 萧子骞这时,却已是朝带来的几名官员,直接下令道:“既然皇上说了来找的李旭,那皇上的人,定是在将军府,就劳几位大人带了属下去各处找找!” 这就是要搜府了! 李心薇头疼不已,总觉得李旭这会摊上事了,而且是摊上大事了。也不知他究竟是怎么想的,能自保就不错了,反什么攻啊!看他这下怎么收场吧! 听了萧子骞的话,跟着他进去的几个大人很快又从里屋返了出来,李心薇听墙角听得一时出了神,这就有些躲闪不及了,只得拿了茶壶像名侍女一样恭立在垂花门下,低着头,做谦卑状。 那几人都看了李心薇一眼,不过看她低眉顺目的,又手持着茶壶,加之可能事件紧急,就都又走了。 等他们几人一走,李心薇忙一闪身,赶紧去了外间。 能瞒过这几个人就不错了,一会如果被萧子骞看到,难保不会被他揪住不放。 几位大人离开没多会,就见段氏和萧瑾瑜等人都被赶到了这边来,可见那几人办事效率还是挺高的。 这时李弘文也将萧子骞请到了外间来,并让人送上茶水点心,小心伺候着。 萧子骞却不见有那心情,只站在屋里来回踱步,等萧瑾瑜进来时,更是直接问道:“昨晚你可见到了皇兄来此!”
萧瑾瑜听此一问,脸上是乍白乍红,吱唔道:“并不曾见!” “你可不要撒谎,皇上可是你堂兄,你别嫁了人就忘了自己姓什么,包庇了外人!” 虽然同姓萧,都是皇家的人,但萧子骞也历来不大喜欢萧瑾瑜,偏生皇上还爱用她,现在可好,皇上人就在将军府失踪了,她这个放在将军府的人,别说通风报信了,连半点有用的消息,也从头到尾没有提供过,也不知将她放在将军府起何作用。 问话的时候,因着这个情绪,便很不客气,也不管萧瑾瑜既是嫁到了李家,便该是李家的人了,断没有可能当着面说李家不是的。 萧瑾瑜听了气得脸色胀成酱紫色,却只敢回了句:“不敢”。 因为她知道,萧子骞并不是萧子宸,萧子宸也许会纵着她三分,但萧子骞却最喜欢让她没脸,多说只会多错。 萧瑾瑜不再说话了,萧子骞那气也没处撒,便甩了甩袖子,又哼了一声,不再针对她了。 李心薇则扔了茶壶,跑到了院外去,就见大批的御林军里三层外三层将将军府围了个遍,几乎个个手持长剑,十二人一队十二人一队,在各院进进出出,这便是在搜人了。 不过据李心薇所知,将军府却不知这些府院,而是有一个地下隧道和地上牢房的。 如果李旭真有心要避开萧子宸的人而将他严严实实的藏起来,只怕这些人就要无功而返了。 而这样的大规模搜索,想来全京都,也很久不曾见过了,就是府里的人算是见过世面的,也不免被这阵仗吓得人人自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