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地下人97净土世界
杨羚抬头望去,只见天上飞着几只黑色的鸟,十分像乌鸦,可它们的头却像火凤凰一般,亮着火光。 在这片天际上点点星光,与其说是满天繁星,倒不如说是满天的太阳,每一个都像拳头那么的大小,只见那几只乌鸦的头往天空上一戳,立刻飞走,天空上又多了几个小太阳,而乌鸦马上恢复了正常的容貌,在天空盘旋了几下,就落在扶桑树上。 在以扶桑树为界限,似乎有一道无形的墙壁,向前一步可以看到满天的小太阳,向后一步,什么都没有,仍然是那片美好的大自然风光。 好像这里就是隔了两个世界,在两个世界间穿越无任何的间隔,可就是有一种无形的介质,是眼光透不过,而身体可以透过的,或者说在这里的空气,可以令光线全部改变方向,以至令眼睛不能看到近在咫尺的事物。 “原来这里的太阳不是三足鸟,也不是金乌,而是乌鸦在天上留下了一个个的小太阳。”杨羚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好。 还是男生的逻辑能力比较强一点,小亚当斯说:“杨羚,我猜应该是这样,这些乌鸦不是地面世界寻常的乌鸦,它们可以穿透地下世界,直达云霄,在太阳上衔下火种,把它镶嵌在净土世界之上,作为光源。” 杨羚十分同意:“你的想法应该是对了,怪不得我有时候抬头看太阳,太阳里竟然有一点点的黑色,估计这就是乌鸦在哪里偷窃火种。” “乌鸦本来对发光的事物十分敏感,书上不是说过乌鸦去偷别人的珠宝的故事吗?这不过这种乌鸦偷的不是珠宝,而是火种而已。”小亚当斯也十分满意自己的猜想。 两人放下了心中的疑惑,最主要杨羚心里有了一个极大的信念,就是小亚当斯说的,在这个净土世界,已经没有一切的邪恶,当下她就十分放心。 “小亚当斯,你还记得周先生教的那几句歌词吗?”杨羚一边走一边翻开,一直翻到记载歌词的那页。 歌词只有四句,而且发音极为简单,朗朗上口,看着那几行字,更加是不会弄错,不过杨羚还是保险一点,叫了一二三的拍子和小亚当斯一起唱了出来,两人在同步中没有丝毫的音差,证明大家都没有记错,就这样一边走一边唱,再好听的歌在唱了十几遍后都会觉得厌倦。 杨羚便停住了没有唱,小亚当斯有日耳曼血统,性格比较严谨,杨羚停住了口,他自己还是一个人慢慢哼着。 杨羚一边走一边翻着通书,里面记载的文字虽然是古言,由于是给老百姓看的,所以这些古言都十分显浅,杨羚专门挑一些有图画和文字简短的看,竟然看得津津有味。 虽然是十分简短,不过里面记载的内容却是十分的精彩,也是十分的有根据,并非说像一般的神棍,一言不合就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来推搪你,再不行就故作愤怒,一派大师的气派,如果真是大师,就不会看着你的身世来定你的价格,少一分钱他都可以一下子由大师变为大盗。 “杨羚,到了!”小亚当斯拉了一下杨羚的衣袖,杨羚立刻从书本中回到现实。 眼前的景色跟周敦颐描述的一模一样,在净土世界的左边是一望无际的竹树,竹影婆娑,令人心旷神怡,也不需要寻找,在竹林里,一株巨大的紫竹如同擎天柱一般,连接着天地,右边就是所有神话书里描述的神仙境界了,四个字概括了“奇花异草”。 由于这些花草都是地面世界没有的,颜色也超出了大家所认知的那些色彩,所以文字也是难以描述,可是竹林鲜花,给杨羚和小亚当斯不单只是一种难以言表的视觉享受,而是整个身心都像是超然物外,有一种说不出的舒坦,从脚趾头到头皮,没有一处不是完完全全的放松,就像跟最爱的人去享受一个悠长假期,之后还来了一次极尽奢华的spa。 可两人心中都有一点点的遗憾,杨羚看着小亚当斯,这个男生是标准的美男子,而不单单是因为他是混血儿,就算将他摆放到杂志封面,也不会收到任何的投诉,可他就是满身的泥污,还有带一丝俗世的情感。
小亚当斯看着杨羚,这个女孩不是标准的中国古代美人儿的样子,可高挑的身材,鹅蛋一般的脸上镶嵌这两个浅浅的梨涡,特别是那双笑起来宛如明月的眼睛,任何因为她顽皮被惹得火冒三丈的人,都会被这笑容融化,要她放在任何一个时装周,也不会在顶级模特前黯然失色,可就是满身都是泥浆,一副急先锋的脾气。 不知为何,在准备踏入净土世界前,这两位心胸极为阔达的人,居然不自觉的在心里数落着对方的缺点,但也不是因为对方有任何的令自己讨厌的地方。 突然两人都笑了出来,在他们一脚踏进净土世界的时候,都明白了,是因为净土世界洁净得就如自己的内心,任何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有一片净土,是不向任何人开放的,此刻,就像被对方踏入了自己心中的净土,当然,即便你是奥黛丽赫本还是格里高利派克都会被人嫌弃。 两步后,两人都置身于净土世界,一阵美妙的之音传来,萦绕着两人的全身,杨羚似乎有了一种想跳舞的冲动,而小亚当斯已经情不自禁的唱起了赞歌。 这之音原来是在一棵万年梧桐树下,白鸟的歌唱声,这些都是凡间的鸟儿,不乏有海东青,雕,秃鹰等凶悍的禽类,但在这里却都非常的温顺,感受不到半点的戾气。 微风轻轻的吹过,风中像是浸泡了陈年的美酒,令人微醺,竹叶如拨动的瑶琴,鲜花的异香如甜蜜,十分的惬意。 唯一跟周敦颐描述的不一样就是,在万年梧桐树上竟然没有栖息着火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