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英雄大会(3)
第三十五章英雄大会(3) 剑寒识得那容貌清雅、贵公子模样的是蒙古霍都王子;那脸削身瘦的藏僧是霍都的师兄达尔巴。这二人曾在终南山古墓前中会过,只见这二人分站两旁,中间站着一个身披红袍、极高极瘦、身形犹似竹□一般的藏僧,脑门微陷,便似一只碟子一般。想来这就是金轮法王。 郭靖与黄蓉互望了一眼,同时躬身施礼。郭靖说道:“各位远道到来,就请入座喝上几杯。” 这时霍都王子向那金轮法王说道:“师父,我给你老人家引见中原两位大名鼎鼎的英雄……”金轮法王点了点头。 霍都王子道:“这位是做过咱们蒙古西征右军元帅的郭靖郭大侠,这位是郭夫人,也即是丐帮的黄帮主。”金轮法王在郭靖身上扫了两遍,又闭上眼睛。 霍都王子朗声说道:“这位是在下的师尊,西藏圣僧,人人尊称金轮法王,当今大蒙古国皇后封为第一护国大师。”这几句话说得甚是响亮,满厅英雄都听得清清楚楚。 众人愕然相顾,均想:“我们在这□商议抵御蒙古南侵,却怎地来了个蒙古的甚么护国大师?” 群雄正在吵闹之即,金轮站起来‘哼’了一声,吵闹声皆停,金轮见无人议论对着群雄道:“在下金轮,遥听中原胜传‘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在下来此中原得知群雄正召开英雄大会,想见识见识那五大人物,不请自来,还请见谅。”话毕,金轮就坐下了。 剑寒冷笑看着金轮,心中暗道:“你要不是来看那五大人物的,那就怪不得我了。” 郭靖不知如何对付这几人才好,只淡淡的说道:“各位远道而来,请多喝几杯。” 酒过三巡,霍都王子站起身来,摺扇一挥,张了开来,露出扇上一朵娇艳欲滴的牡丹,朗声说道:“我们师徒今日未接英雄帖,却来赴英雄大宴,老着脸皮做了不速之客,但想到得会群贤,却也顾不得许多了。盛会难得,良时不再,天下英雄尽聚于此,依小王之见,须得推举一位群雄的盟主,领袖武林,以为天下豪杰之长,各位以为如何?” “矮狮”雷猛大声道:“这话不错。我们已推举了丐帮洪老帮主为群雄盟主,现下正在推举副盟主,阁下有何高见?” 霍都冷笑道:“洪七公早就归位了。推一个鬼魂做盟主,你当我们都是死人么?”此言一出,群雄齐声大哗,丐帮帮众尤其愤怒异常,纷纷叫嚷。霍都道:“好罢,洪七公若是未死,就请他出来见见。” 鲁有脚将打狗棒高举两下,说道:“洪老帮主云游天下,行踪无定。你说要见,就轻易 见得着么?” 霍都冷笑道:“莫说洪七公此时死活难知,就算他好端端的坐在此处,凭他的武功德望,又怎及得上我师父金轮法王?各位英雄靖听了,当今天下武林的盟主,除了金轮法王,再无第二人当得。” 剑寒站起身来哈哈大笑,看着金轮道:“金轮,你可认识我?” 金轮的眼神在剑寒身上扫了两遍,心中大骇,发现此人竟然与天地合为一体,竟然察觉不出来他的所在,当下站起身对剑寒道:“老衲和你从素未蒙面,请素老衲不认识少侠。” 剑寒笑了笑道:“真不认识?你们大汗不是下了悬赏令吗?杀我者可赏万金,封万户侯,现在记起来了吧?”剑寒话刚说完,群雄又闹了起来‘原来他就是那英雄啊!’ 金轮哈哈大笑起来对着剑寒道:“老衲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原来是凌剑阁的主人?” 剑寒看着金轮哈哈大笑,但是剑寒能感觉到金轮心中那一丝的杀意,剑寒冷笑道:“金轮,你觉得如果有我在这里你能来这里捣乱吗?”剑寒话毕,一身剑气直指金轮,金轮此时心中有一丝害怕了,全力抵抗剑意对着剑寒道:“少侠,我来此只是为了让我的徒弟和中原宗师的徒弟比较,看看到底是谁能教的好些?我真没有要当武林盟主这个心思。” 剑寒自知金轮说的假话,但也不好在群雄杀了金轮,收回剑意对着金轮冷笑道:“金轮,希望你说的是真话,那好,我就用我的徒弟来和你的徒弟切磋一二。”
金轮喘着大气道:“好,霍都你来和‘邪帝’的徒儿切除一二。”心里却在想,你这么年轻,有如此功夫肯定碰上奇遇了,你徒弟不可能也有这等功夫。 霍都跳上台来,摇了摇折扇,见自己师父在气势上已经被剑寒压在下风,也不敢轻视,对着剑寒拱了拱手道:“请这位高人的徒弟上来赐教。” 剑寒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霜、风、云道:“你们上个上前来。” 三人跳上台,金轮讥笑道:“莫非‘邪帝’要以多胜少。”群雄也一阵议论。 剑寒对着霍都笑了笑道:“这三人是我派护法,虽不是我徒弟,但一身武艺也是由我传授,霍都,你自选一人当你的对手吧!” 霍都看着三人后又看看金轮,金轮看着三人,心中大骇,三人武艺虽比不上我,但也相差不大,心中思量,对着霍都无奈的道:“你自己选一人吧!” 霍都一直看着金轮,看金轮露出无奈的眼神,自知不能敌过三人中的一人,摸着肚子装作痛苦的对着达尔巴道:“师兄你来上吧!我肚子突然痛了起来,你帮帮师弟吧?”武林人士一般不会有身体之痛,群雄也看出霍都的诡计,一阵嘲笑。 达尔巴看着霍都捂住肚子,以为霍都真痛,当下跳上台来扶着霍都关心道:“放心吧!师弟,我会打赢他们的,你下去休息一下吧。” 霍都对着达尔巴笑道:“谢,师兄。”然后装作痛苦的向台下走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