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青如天(二更连发,求票)
“这个东西有古怪,似乎这股气会对我有好处,上次大砖神不正是看到了瓷片里面的皇气吗?嗯,这个老家伙的话,也不全是假的,听听他怎么说再决定。”施博云确定了这件东西,能冒出气团之后,便交给了摊主,说道:“东西不错,只是这个东西有什么来历?老板,你说说看,让我长长见识。” “小老弟,你算是问对人了,这件东西之所以好,不是周围包裹的金边,而是瓷片!一般来说瓷器的碎片不值什么钱,可是这个瓷片可就不简单了。” “哦?什么是瓷片?” 其实这个摊主之所以会拉施博云过来,主要是冤大头最近太少了,还有上次这小子连瓷片都要,可能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吧!故此拿出这个东西,其实按照他的鉴赏能力,可以估计出这个东西是清代时期的,具体什么年代说不清楚,瓷片是不是所谓的柴片,根本就说不清楚。 “你听过这句话吗?柴窑最贵,世不一见……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包裹的瓷片就是青如天!” “青如天?什么东西啊,我没听过,老板说具体点。”施博云来了兴趣,反正对这个东西他确定肯定不凡,不如听听这个老家伙的胡侃,搞不好还真的是这个东西的来历呢。 摊主点了一支烟,习惯性地递给了施博云一支,施博云拒绝,学生怎么能抽烟呢?摊主也不在意,抽了几口后,再说道:“柴窑你可能没听过,那么后周国主柴荣总听过吧?” “没……”其实在国内对于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这两个阶段的历史都不着重,或者说分裂割据的局面,不是历史课的主打,初三的施博云怎么知道柴荣的大名呢?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知道不?” “这个我知道,不是那个什么黄袍加身,杯酒释兵权的赵匡胤嘛。” “对,对,就是他,赵匡胤以前就是给柴荣任那个什么殿前都检点,简单的说就是柴荣的手下,也就是他建造了柴窑,那么你说这个瓷器牛不牛?” “哦,原来如此。” 摊主终于松了口气,既然这个小子知道柴窑最贵,那么接下来就是忽悠的时刻了。 “从古人的描述来看,青如天的瓷片那是极其难得的,在古代都是抢手货,所以就出现了这个东西,清代时期的工匠用金边和青如天制作的酒樽,不仅有实用的功能,还有鉴赏价值和历史文物价值。”摊主侃侃而谈,的确让施博云受益匪浅,他暗自想道:“可能还真是青如天,不然怎么会青光呢?可能这个摊主怀疑是青如天,只是没法确定吧,那好,这次我可要好好宰他一笔。” “这样啊,那么价钱方面呢……”施博云话刚落,摊主伸出了一个手指,施博云猜测道:“一百?”摊主摇头,施博云继续说道:”不会是一千吧?这个包裹的东西一看就不是纯金的,鎏金的铜包的碎片,可能是你所说的青如天?” “开玩笑,这个东西没一万,你就别想了……”摊主收起了酒樽,似乎只是对施博云开开眼界的而已,说出这个大价钱,也是为了看看施博云是否真的动心。 “一万,你自己留着吧。”施博云转身要走,耳朵却竖了起来,随时等着摊主叫他回去,没想到精明的摊主从一些细节方面,看到了施博云有购买的欲望,来了一招欲擒故纵的把戏,而且以他的眼力,有百分之五十几的概率认为这是真品,所以才敢于开一万!这个东西可是从别人手里面花了两三千买的,没个一万还真的不想出手,留着自己收藏也不错。 对这个酒樽其实摊主也很喜欢,不论是不是青如天的碎片,出之清代时期的工匠之手那是肯定的,单凭这个就值得个几千了,说一万是怕真的是青如天哩? 还别说,现在的古玩街,要真的以极低的价钱买一个真品,极为不容易,除非真的是很生僻的古董。施博云都走出了古玩街,那个该死的摊主还没追过来,他不由得失望了片刻,自我安慰道:“算了,一万实在太贵了,再找其他的办法激活砖头的力量吧,不过这次居然能看到古董内部的气团,是不是只要持续吸收古董的气息,就能激活?也许这是重新获得能力的办法呢!”
既然知道吸收古董是激活砖头的方法,那么只要再找个古董让砖头吸收就行了。 想到这一点,施博云有点冲动折返回去,拿出砖头在酒樽上轻轻敲打几下,可是这样的话,实在太奇怪了,摊主可能也不会答应,还是需要买回来再说。 “确定这个东西是真的,那么它的价值肯定比一万多,要不要一狠心买了下去,吸收了青气之后,再转手买个识货的人?”施博云产生了这个想法后,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连一百都没有,那张银行卡又交给了母亲保管,而且用的也差不多了,有心无力的施博云突然想到了网络上连载的小说,由侯德柱写的《房神》以施博云的名义签约,银行卡也是一张新办理的,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 “咦,今天不是到了发稿费的时候咯,好,去银行查询下卡里面有多少钱!”想到这一点,施博云兴冲冲跑到了就近的自动取款机里面查询了余额是10203.23。 “哇,居然有一万多大洋!读者时不时太给力了?”施博云实在难以想象,这么多钱到底是怎么来的,毕竟对网文一行还是比较模糊的,在他的印象里面,最多一个月有两千多就不错了,没想到第一个是一万多!以后的字数了,钱不是更多? “大砖神果然厉害,写的小说精彩绝伦啊!”施博云感概了一会,便毫不犹豫地取了一万大洋,决心尝试下青如天的魅力! 折返回去的施博云,也不罗嗦拿出了一万大洋对摊主说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也不跟你喊价了,这个东西我恨喜欢。” “好,好,我马上拿给你。”摊主没想到这个小孩子还真的来买了,按照他的想法最低限度可以减少到五千左右,毕竟是两三千买了,赚个一半也行,不由得猜想这个小子是不是富二代啊? 点清了一万大洋,貌似青如天的酒樽交给了施博云,他顺势放进了挎包,让其与砖头亲密接触,到底能不能激活,就要看砖头的意愿了,从气团的凝聚程度来看是真品无疑,到底能转手卖多少,施博云也没底,至少没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