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67 落叶城寻仇
“高卢,是真的么?”,巴隆以为听错了,高卢那是北边法兰克人南部的土地,位于西欧平原中部,西伯利亚西部,大高加索山以西,和西罗马接壤,但距离西罗马西北行省却是中间隔着西罗马的一个省府------爱丁堡行省。 “对,我没有骗你,这是老吉姆亲口对我说的,听说高卢那边有他们的亲戚”,老仲马若有所思。 巴隆握着青铜长剑傻在原地,老仲马说在巴隆离开村子的一个月后便是两个月之前的事情,两个月之前巴隆还在桑斯特重复着每天的任务以及训练自己,按老仲马这么说芳芳一家已经离开这里两个月之久了。 “去往高卢,那他们得走多久啊?”,巴隆叹道,西北行省不仅仅是西罗马帝国最西边的行省,而且还是面积最大的行省,爱丁堡行省在它的右边,和上面法兰克人的高卢连接起来就是一个等腰三角形,就是从落叶城直走的话算起来距离最低也有六七百里,若是按每天走七十里算,也得走三个多月。 听到巴隆的问题,老仲马道:“没有,还有我赠与的马车,若是一路顺利,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到了高卢了吧”,说到这里,老仲马自言自语地说,“高卢是在法兰克人的土地上,自从法兰克新任国王路易十四上任这两年来,法兰克似乎抛弃了路易十三的扩张这个侧,不再奉行铁和血,一直在休养生息,去到那儿,也许会更加安定”。 老仲马说完走到树下的狼牙身边,双眼盯着狼牙,在狼牙身上到处扫了一圈,手指着狼牙腹背两边的鲜红问巴隆:“巴隆你这马……”。 听到老仲马说狼牙,巴隆记起刚才在芳芳房子里看到狼牙腹背的鲜红,忽然发现自己有哪里不对劲,张开双手,环顾了自己一身,巴隆才发现自己双手和小腿之间也都是那种红色。 “是一个朋友送的”,巴隆走到老仲马身边,看到狼牙背上,脖子,腹部,均是沾满了这种鲜红之色,巴隆不知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狼牙受伤了么,怎么自己不知道? 巴隆又前后绕着狼牙转了一圈,但并没有再狼牙身上发现任何一丝伤口。 狼牙全身毛皮光滑柔顺,就像整张铺在它身上的地毯,没有一点空隙。 看这样子,更像是从它身上溢出来的,巴隆觉得。 狼牙不知道巴隆为何在它身边绕来绕去,嘶鸣了一声,抬起前腿在地上刨土,晃了一下头,脖子上茂密的劲毛飘动起来。 巴隆将手一支附在狼牙背上,一支手抚摸着狼牙的马头,不知其中缘故。 “你别在它身边绕来绕去了”,老仲马看了巴隆一眼笑道:“看来你这位朋友对你非常不错呢,送你如此贵重的东西,若是老吉姆和芳芳是骑着它去的,我看以他的速度一个月都不要就可以到达高卢了”,老仲马说道这里问巴隆:“我可以摸它么?”。 巴隆点头,疑惑的问道:“您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老仲马将手轻轻附在狼牙的背上,像是抚摸着什么稀世珍宝般,狼牙微微一颤,因为有巴隆在一边控制着,也美誉什么异样。 老仲马收回手,将手在巴隆面前摊开,道:“你自己看”。 老仲马村长的手上,也瞬时沾满了巴隆手中的那种鲜红。 巴隆疑惑的道:“难道这鲜红的液体是从狼牙的身体中涔出来的?”,巴隆又将手在狼牙背上搓了两下,手摊开,鲜红之色更浓。 “呵呵,看来这赠马之人对你不薄啊!”,老仲马感叹,“依我看,这马儿身上的鲜红并非鲜血,你的马也没有受伤,这马背上流出来的鲜红液体,应该是马儿的汗”。 “汗?”,巴隆惊讶道,他只知道鲜血是红色,可从没听说过马儿的汗水有红色的。 “你看”,老仲马指着狼牙的背上道,“虽然这液体也是红色,却并不是鲜血那样赤红,而是一种淡红,在马背上已经干了的地方还有一些小盐颗粒”。 巴隆用手在狼牙的背上仔细的抚摸,情况果然如此。 见巴隆也发现这些事情,老仲马缓缓的道:“传说在东方的某个国家,在哪里,盛产着一种汗血宝马,那种宝马身体强壮,耐力持久,奔跑速度如风似影,几百里之间就像疾风越过,能不吃不喝连续奔走两天两夜,并且那种宝马在奔跑之后流出来的汗水带着血红之色,因此,汗血宝马的名字也由此而来,不过,在我们欧洲,这种宝马却是极为罕见,在我的一身中也只有见到过两次,一次是三十年前西罗马国王巡游,当时国王座下的宝马,而另外一次,便是现在你的这匹马儿,这种宝马,在我们欧洲,应该算得上是马中帝王般的存在了,我从未听说欧洲哪个地方有生产这种宝马的事”。 “是么?”,巴隆对于这汗血宝马的名号也是第一次听说,以前在家中的书上,他只看到过一些关于欧洲产马和马种的事,在书上他也并没有看到过。 狼牙应数桑斯特家马厩中最为倔强的马,身形虽不是维多利亚小姐的黑马那般高大威猛,却是让巴隆感觉到一种傲气,打心底的一种傲气。 巴隆不解为何他会在一匹马的身上看到这种傲气,同时另一方面巴隆也是喜爱狼牙身上全白的毛发,没有意思杂色,想不到当初简单的想法,却是为巴隆发现了这么一匹旷世奇马。 不过巴隆现在却没有心情来观赏狼牙,现在知道芳芳一家搬迁至法兰克高卢,和这里相距甚远,他们走了两个多月,也不知道在哪里安家落户,高卢这么大,就是寻找也得几个月的时间吧,况且现在巴隆最需要的就是时间,他不能乱花一刻钟在没必要的问题上,狼牙是他的爱马不错,以维多利亚的性格她也不可能再要回。 “这里哪儿有水么?”,巴隆问。 “村头,就是你进村有课被砍掉一截的大树底下有个水井”,老仲马答。 “哦”,巴隆道,“谢谢仲马村长告诉了我这么多事情,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狼牙竟然会是你口中的汗血宝马呢,不过此次前来,我本是想看望芳芳一家的,不过现在他们走了,我也没必要再做过多的停留,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去做呢”,巴隆说着拉过狼牙,翻身上了马背向老仲马道:“村长再见了”。
“再见”,老仲马和巴隆道别。 巴隆骑着狼牙来到村口,按着老仲马所说在一棵被砍掉上半部分的大树下找到了水井,水井边上还放着一张盛水的水瓢。 这是一口用石板围着泉眼架着的老水井,老水井四周是方块的叶岩围着,留出一个小口让满翻的水留出,石板上长着一些水台,从水井流出的小水流巍巍翼翼绕着再流进道路边的麦田中。 巴隆下了马,来到水井旁,让狼牙站在水井下方距离两三米的样子,取下狼牙背上的马鞍和马甸之类的马具,再从水井边上取了水瓢舀了水,来到狼牙身边从狼牙的身上淋下,初春的欧洲还有点冷,但水井里的水因为是地下水,水中却是透出一股热气出来,所以井水也并非很冷,狼牙也就任凭巴隆用井水这么浇它,乖乖的站在原地。 井水从狼牙的背上自上而下淋下来,血红之色随着水滚滚流下,滴在路面上,村头边上自巴隆进村就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的老人似乎并没有因为巴隆的声响而惊醒,若不是他若有若无的鼾声,巴隆还以为那里并不是躺着一个活人。 巴隆来来回回取了二十多趟水,浇在狼牙背上,直到狼牙全身上下再次焕发出洁白油亮的色泽才停了下来。 巴隆用剑鞘将狼牙背上的水刮净,再将马鞍、马甸等马具在狼牙身上固定好,又用手在狼牙背上较湿的地方抹干,才是上了马。 “架”,巴隆在狼牙背上拍了一板,骑着狼牙,直奔落叶城城镇而去。 反正这次来了,索性将之前与巴根那个混蛋的恩怨一一两清,巴隆心道,还有那个叫大卫的城卫兵,也不是个好东西,也得给他一些教训瞧瞧。 四分钟不到,巴隆就奔到了落叶城城下,不知道是不是巴隆给狼牙洗了个井水澡的缘故,狼牙跑起来似乎更加迅猛,骑在背上就像在天空中飞翔一般,刚才背上湿透的水竟然是被风吹干了。 由于巴隆穿着的原因,落叶城的城卫兵没有上前阻拦巴隆,巴隆就畅通无阻的进了落叶城。 落叶城还是当初巴隆第一次前来的那般模样,三个月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在巴隆心底,若是说变化,可能就是此刻这里少了当初欺骗他的胖子贝利了吧,巴隆心想。 刚才在城门的守卫当中巴隆并没有瞧见大卫的身影,巴隆也不奇怪,像是大卫这种人应该是八面玲珑才对,对于值班守岗肯定也是混混罢了。 巴隆仔仔细细的从城门口开始一口一店的寻找着当初拐卖自己的两个骗子的身影,更确切的说,对这两个人而言,巴隆对于巴根这家伙的恨意更浓,芳芳一家被迫迁移应该算到他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