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饕餮之冒险王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二章 巨杉岭

第二十二章 巨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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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哥,你说你这样会不会遇到美洲狮和美洲豹啊。”

    方宏无语:“第一,美洲狮和美洲豹是同一种生物,是地球上第三大的猫科动物。第二,这里根本就不是美洲狮的栖息地,美洲狮喜欢温暖潮湿的地方,或许翻过落基山之后有可能进入美洲狮生活的区域。”

    前方,一颗一颗的巨木,每一颗都有怀抱以上的粗细。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景观,仅仅一公里南,还是大荒漠,而这里,却是参天巨木。这种树叫做巨杉,或者叫做巨红杉。世界上公认的最古老的生物就是一颗巨杉,那棵树名字叫做世界爷,它下方被掏出了一个五米多长三米宽,足够小车通过的道路。”

    “当然了,这是西方公认的,在中华有一颗超级古槐树,这棵树传闻是黄帝亲手种下的,如果某一天不幸,这棵树死了,那么我们几乎就可以锯开树,证明我们的文明史的确是五千年。”

    “我靠,还有那么古老的树?”

    方宏笑了笑:“我还知道世界上有一棵比所谓的世界爷年龄更长的树……如果以后有机会,我可以带大家去看看。”

    那棵树所在的区域,进入之后绝对是一次生死冒险,方宏并不太想去哪个地方。

    “不过,世界爷的确是世界上最大的生物,古槐树的生长速度,哪怕长五万年,也长不到五米直径。”

    巨杉,本来就是世界上最能长的树木,分布在内华达西部森林和加州森林,在其他州也有一些分布,不过数量并不多。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们在这里很容易看到被雷劈过或者被风吹断的巨木。”是吹断不是吹倒,只有某课巨杉或者红杉超出林地海拔太多,才会被风吹断,而一片巨杉林,极度坚韧。

    谁有突发奇想:“枪哥,你又没有带帐篷,今天是不是爬上一颗巨杉休息。”

    方宏翻白眼:“尤里卡是徒手攀岩届的高手,他的极限是爬上过一颗七十五米高的红杉顶,不过他却没有挑战巨杉,知道为什么吗?”说话间,方宏走到了一颗巨杉旁边,挥动拳头,重重的敲击在树的表面,然后沿着裂纹轻轻一撕:“巨杉木质非常脆弱,虽然加工过后依旧可以做家具,不过自然生长的巨杉,外层木质很容易损坏,内层也容易中空,爬这个,等于送命。”

    周围的每一棵树都超过两米直径,似乎看不到尽头。

    “好像猩球崛起电影里,猩猩爬的就是这种树,其实它们根本承受不起猩猩的手掌脚掌攀登。”

    方宏一边解说一边前进,这时间还早得很,还不到寻找庇护所的时候。

    弹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古怪起来了。

    最开始,是有人说了句:“巨杉林,就像是一群手拉着手的战士,永远的守卫在这片土地之上威风凛凛。”

    就有人吐槽他在写小学生作文。

    于是就出现了几个版本的描绘。

    科学家版本:“巨杉林仅分布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华达州西部森林中,在其他州偶有分布。成熟的高达80-120米,寿命也特别长,有不少已有2000-3000年的高龄。”

    诗人哲学版本:“巨杉,根基浅薄,却屹立不倒,山风呼啸,巨杉林同仇敌忾,亘古长存。”

    童话故事版本:“杉树与生命之源——火——有着美丽的传说。巨杉的球果果壳坚硬,它会借助约20年一次的森林大火裂开,种子得以落到厚厚的灰烬里,汲取养分,待机萌发。”

    众多水友询问:“直播版本应该怎么说?”

    方宏仔细的思考了一下:“我曹,这些树好高。”

    “……”

    “……”

    “我就喜欢枪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方宏鄙夷:“扯犊子呢,看就行了,还描述什么劲儿,这个节目几个时候这么无聊了?”

    “枪哥,问你一个问题,我现在遇到一个困难。”

    “说。”

    “我们公司吧,正在计划上市,由于资金缺口的问题,老拖欠我们工资,最近好多工龄时间长的同事都辞职了,但是又有一堆同事每天坐在办公室等着开除拿补偿,我工作又不久,工资也低,又感觉养不活自己了,应该怎么办?”

    方宏看了看表:“现在首都时间是晚上三点吧,这个时间还在上网,说什么工作啊。”

    “反正在公司也没事做,还不如去睡觉。”

    方宏耸肩:“我又没有怎么上过班,问我这个,还真有一点答不上来,要不你想一下你们公司就近有没有前途吧,如果觉得你们公司是个好公司,就留下,如果不行,就走人呗。”

    水友里面不乏自己就是开公司的,也有一些工作时间比较长的人:“我觉得吧,看看你同事的反应,如果有能力的同事走了,他们觉得惋惜,就说明你们公司还不错。如果他们觉得,我曹,你看终于还是走了,那说明你们公司很烂。”

    方宏微微一笑:“我判断一家公司好不好,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卫生间放不放纸,纸的质量怎么样。”

    “哪怕这个公司全国五百强,卫生间不放纸,那这么抠的公司也不会给你多好的待遇,也不会有你的前途。”

    “我擦,枪哥,你这个理论精辟。”

    浮华年代:“这样啊?!赶明儿我公司的纸换好一点的。”

    “就是就是,你打赏给枪哥的钱,够买多少卫生纸了。”

    方宏吐槽:“我靠,是这么算的么?《与我同行》可是精神追求。”

    “枪哥,这片林子好大啊。”

    “这里是天使之地,野生动物众多,并且已经过了内华达界,到了犹他州。从地理上讲,这里是犹他州的北部,西面接着天使之地,东北面是黄石公园,这一带是一个连成一片的大型原始森林。”

    “这里应该就是巨杉岭,翻过这里,就真的进入高寒区域了,现在这个季节,气温已经接近零度了。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可以在森林里找到以前猎人留下的小屋,或者干脆找到公路,找到公路旅馆,如果运气差,就得直接走穿这片林子,进入犹他高原。”

    很容易想象得到,正是因为这片森林的阻隔,所以这个荒漠地带没有扩散开,在犹他高原,雨水稍微多一点,所以形成了大片草原,不过也是牧场巨多,地广人稀。在这里,走不走出森林,都很难看到人的踪影。

    “嗷——呜——!”

    “狼嚎?”

    方宏警惕了起来:“听声音,也就一两里地,要是狼全速奔跑过来,也就一分钟。”

    北美灰狼,体型大概四十公斤,可以保持六十公里每小时的时速奔跑二十公里,也就是说,在森林里,狼的速度几乎是跨栏运动员柳翔的一倍。

    “好像是孤狼啊?”

    “北美灰狼一般是群居动物,性格凶残,曾经发现过最大的狼群是德鲁伊峰狼群,数量达到了三十五头,很难对付。”

    水友心有余悸,狼嚎实在太瘆人了:“幸好是孤狼。”

    “幸好?你知道什么狼会变成孤狼吗?那就是和头狼争夺地位失败的狼。敢挑战头狼的,绝对都是个体最雄壮的公狼,说不一定体型达到了六十公斤,对于这种地球上最大的犬科动物来说,六十公斤的体重,八十厘米的肩高,连头带尾一米八长,只需要一口,就能扭断成年男性的胳膊。”

    狼群,固然可怕,但是狼群的特点是围困,而孤狼,能够活着不死,说明独自狩猎的能力非常强悍:“如果是孤狼,对于我来说,比狼群的麻烦还大!”

    方宏扭头,看向狼嚎的方向:“糟糕,我站在上风口,它发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