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平行空间
“如今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诸侯争霸,个显才华,但是,我只想过我的生活。” 曹勇坚决地说道…… “大哥,我家内人也要快生了,不如我们就在此约定,同性就让他们结为金兰,异性则可为夫妻,你看如何?”王涛说道。 “天意不可为,他们后事如何,让他们自己决定吧,我们的干预可能会弄巧成拙。”曹勇若有深意的道。 “诺。”王涛点头答应的道。 突然,曹氏的尖叫声终于终止了,伴随着的是婴儿的哭声。顿时,所有人的嘴角都不约而同的浮出微微的笑意。曹勇和王涛便冲近了房门。 冲进房门,便看见王婶用早已准备好的兽皮裹好新生婴儿。王氏看着曹勇他们进来了就把孩子抱给了他,说道: “曹侄,母子平安,恭喜你,是个男孩。” 曹勇接过婴儿,用眼睛望着这个男孩,男孩并没有哭,而是懵懂而又迷惑的眼神看着这身旁的男子。 如果硬要说这个刚出生的男孩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的话,那么,他是了。 这个婴儿,就是在秘境里晕倒的李遥。此时在李遥心中早就震惊不已,他看着这些穿古装衣服的,立马想到了汉末时期的服饰风格,但这绝对不是演电视剧那么简单,因为自己竟然成了婴儿。 他不敢相信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模糊的记得古墓晕倒后,自己似乎过了很久很久。 他分析,秘境似乎受到什么特殊原因,把自己送到了平行空间去了,而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分析,两个相互独立的空间,可能时间的不同,亦或者时间相同而发生的事件不同了。 李遥确定,这个平行空间所处的时间不同而事件相同,因为这是汉末才有的服饰风格。 转头看了看床上躺着的那位绝美的女子,这是一个消瘦而略感疲惫的身影,像是天女下凡,却一尘不染。看这模样,惹人怜惜。这就是自己的mama了么? 但是,这样的女子,真的只是农村妇女那么简单么? 你要看着那女子的模样,那种气质,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即使身在农村,却绝对不会是农村能够养育出来的。 似乎,这样的人,也有自己的故事吧。那一定是一场别有风味的爱情史,那般的要饱经风霜。不过,不会是那个凄美的代言词。 李遥正想着,身旁的那个男子大笑着: “哈哈,我终于能当父亲了!曹家终于后继有人了!” “大哥,是啊,我也可以当叔叔了!” 王涛也高兴的说道: “不过大哥还是给我的小侄儿取个名字吧。” “也该给孩子取个像样的名字了。” 曹勇点头说到,走到床上那名女子身旁,一只手抱住李遥,一只手轻抚那名女子的额头,似乎是想擦去那满脸的汗水和焦脆的脸颊: “倩儿,你说该给我们的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呢?” 那名女子露出很乖巧的表情,幽幽地说道: “还是夫君决定吧!” 她的名字加李倩,来历其实全村的人都不知道,是个外来人。 据传当年曹勇去县城的路上,正遇到山贼杀害了李倩的奴仆,把李倩从轿子里拽了出来准备带走,是曹勇救了她,并把她带了回来,于是他们便结为了夫妇。 人人都知道这名李倩的来历恐怕不小,但李倩却说她的家人全被山贼杀光了,之后便只字未提。 曹勇信了,即使不信又能怎样?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他想了想,若有深意的看着李遥说道: “就叫曹耀吧,希望我的儿子可以光宗耀祖。” 王涛走到曹勇面前,像一位长者慈祥的看着他的侄儿: “曹耀!曹耀好啊,待到将来,曹耀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壮士。全村的人都将以他为荣。” “二弟,你就别这么赞他了,不然以他还不翻天么?” 曹勇笑斥道。只留下王婶在一旁微笑,和躺在床上安静与慈祥的目光。 这是她的孩子,她的眼神里也流露出异常的高兴,但也有一丝默默的担忧,而这样的担忧她掩盖的很好,并没有人看的出来。顺其自然吧! 李倩想到这里,也就欣然接受了,她闭上了眼睛,因为她实在太累了。 但是这样的场景李遥却不敢接受,因为他还没有弄清这究竟是哪一年,万一自己来到了东汉末年那个政治崩溃,车荒马乱的年代,自己恐怕很快就成为一抔黄土。 他很想说话,但发现他的声带还没发育成熟,只能凭空的干吼两声,在大人眼里却显得十分正常,因为这与哭毫无异议。 来到了这里,其实李遥并不怎么开心,即使是遇上从来没听说过的轮回,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 没有丝毫信息设备的古代,怎么能找到让一个现代人安于其中的趣事,没有发达的交通,去哪里都如那蜗牛般潜行,让他怎么接受得了,这就是他幻想中的东汉末年。 然而,他还是会安慰自己的。他来到这里就当远离了快节奏的生活,让他更加贴近大自然的味道,更能领略大自然的秘密。 他早已有了个人的打算,他要开辟一个闲云野鹤,锄豆南山的生活,他要大隐于市,去做那神仙般的情趣。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暴力与凶残的古代得以保全自己。李遥想得很多,但他真的能如愿吗? 要知道,一切未发生的事件都是不确定的,有些想法是可以因为事情的发展而改变的,正如有些人在小的时候想去当科学家而报效祖国,长大了又因为经济的困乏想去当一个企业家一样。 李遥,真正意义上来讲,他是不能左右自己未来方向的。 如果历史的走向与自己知道的历史完全相符,那么自己身为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先知,真的能独善其身?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庐江皖县一个小村庄,小村庄的名字叫落雁村,村里有一颗大槐树,树下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三口人,最大的只有二十几岁,最小的只有三岁。 不错,离曹耀出生有三年了,这三年里,曹耀展现了惊人的天赋:刚出生几个月就学会了说话、走路。让村里的大人和小孩阵阵惊奇。直称他为天才。 然而,有些事情是逼不得已的,因为让一个三十几岁经历的人去学一个孩子的天性,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于是,在无法伪装的基础上,曹耀也学会了在他们面前展现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习以为常,让他们习惯曹耀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样,曹耀也就没人再打扰了。 曹耀是在刚出生一岁多才了解到这里的空间轴和时间轴的:这是公元175年,是接近诸侯纷争的年代,是东汉命数已尽的年代,也是三国争霸拉开序幕的年代。 有时曹耀在思索,他穿越的年代正好处于他在秘境中,看到的那本古朴书籍里,正好处于字迹模糊的年代,而这,意味着什么? 他清楚的记得那字迹模糊之中,多次提起了一个姓氏————曹姓,难道自己跟曹cao有关,或者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而自己真的能改变历史? 曹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一番想法就是无稽之谈。怎么可能会改变历史?按道理说,曹耀是21世纪的人类,这古代的历史已经发生,又怎么会把发生过的事情又去改变呢? 如果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论,这里是一个不同于曹耀所处的独立空间,所发生的事件也可能与他那个世界不要全相符,但是,这个空间已经诞生那么久了,从诞生之初就与曹耀相同,以后会不同吗? 况且,曹耀也不想改变世界,不想凭借所学去改变世界的进程,这样太累,也十分的不安。 曹耀对此感到略微的怨天尤人,曹耀只想过自己的生活,不想卷入国家的纷争,然而这样的乱世,只会削弱他的抗生存能力,让他更加的被动。 但是,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却总不能坐吃等死吧?好歹也要学一些养家糊口,娶妻生子的法门,而且乱世,也要学会保命。 在这个以武为尊的年代,最好的保命手段当然是武学。但他这个年龄却做不了什么。于是,他想乘此机会学学汉末的文字,让自己也像个读书人,至少不是个文盲,让那些自命清高的人耻笑。 “母亲,我要读书写字!” 曹耀走到李倩的身旁,装作很乖巧的模样,小嘴嘟嘟的说道。他知道他的母亲绝不简单,即便没有展现过写字的本领,曹耀有过直觉,他的母亲一定会写字的。 “啊?你要学写字么?” 显然,李倩有点措手不及。 “读书写字是很花钱的,家里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支撑你读书写字” 曹勇在一旁插嘴道: “最关键的是,没有人教你!” 曹勇也露出了遗憾的眼光,毕竟孩子想读书是件好事。 “可是,我真的很想读书写字,我不想成为山野莽夫,就此迂腐于生!” 曹耀忽悠道。他想看看自己母亲的表情,看看他是否像他想象的那样不一般。尽管,他已经在以前的日子里,试探过很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