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紫莲花
克瑞斯跟着巴里特和戈恩行走在迷雾森林之中,巴里特一直在认路和辨明方向;矮人哼着歌,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克瑞斯在一路上留了不少秘法印记,以防止迷失方向后原地踏步。 一路走来着实称不上有多安全,还好巴里特对于森林比较了解,很多事情都有惊无险的过来了,而且还颇有收获: 期间三人碰到了一头直立起来近4米高的暴熊和一只双头的食人魔在打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感觉对方和自己实力差不多时,森林里的生物一般很少会动手,不过在饥饿的驱使下蛇吞象的事情偶尔也会干得出来,毕竟这里面大多生物都是依照本能行事。那只长了一大一小两个脑袋的食人魔居然还会给自己施放嗜血术,给自己套上了BUFF后手里的棒子舞动的虎虎生风,两个头不停的轮番吼叫着,端得十分厉害。 不过鹬蚌相争,得利的永远是渔人,巴里特在打的热火朝天的两个大块头发现他们之前,就看见了这出大戏,他的视力极好,比克瑞斯的可视距离远上不少,似乎还能有限的穿透薄雾。 于是乎,三人将附近灌木丛中的岩皮蜥蜴一家赶走,又将其中有毒的刺藤挑个干净,便在那里附近埋伏了。最后的结果是,凶猛的暴熊仗着自己力大皮厚十分耐cao把会嗜血术的食人魔干翻在地,精疲力尽的自己也在三人的埋伏中含恨当场,不过克瑞斯基本属于打酱油的,矮人的作用也有限,因为他空着手没有武器,主要输出还是靠我们的州长大人。 暴熊被巴里特肢解,把值钱的熊皮、熊掌、以及一部分rou放入了自己的牛皮袋子里。熊头被舍弃了,因为头比袋口大太多,根本装备下。袋子内部是一个小小的半位面,袋口是通道,大于通道的便没有办法了,要不然熊头也会被带上,很多贵族会买去作为一种特别的装饰挂在墙上。不过最值钱的还是那个食人魔的内脏。 魔兽或者一些类人生物不通过学习便可以释放法术,大多是因为它们身体内某个器官异变的原因,这些特别的器官会自动吸纳自然界中的魔力并可以按固定的排列规律释放出去,所以它们释放法术可以说是一种本能,这种本能也被叫做类法术能力。这也许是自然界进化带来的改变,也许是多元宇宙的规则带来的衍化,谁知道呢。 毫无疑问,那只死掉的、会施放嗜血术的、双头食人魔,身体的某个部分肯定也是异化的。不过巴里特和矮人戈恩都没办法辨别,因为这种非种族性的个体异化,所异化的器官都是不同的,如果不能感受到魔力,很难分辨的出。 这时候就轮到克瑞斯大显身手了,他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在被开膛破肚的食人魔肚子里来回摸索,幸好之前和地精交战时的场面也很给力,那时的一地马赛克让克瑞斯在心理上已经有些习惯,要不然很有可能当众出丑了。 克瑞斯将袖口撸起,在食人魔绵软腥臭的内脏里不断寻找着,没用多久,他便确定了那个异化的器官──一个肾脏。 “我想你应该不需要拿它去换苹果土豪金吧,不过至少我可以拿它废物利用一番。”克瑞斯对着食人魔在心里说道。 巴里特从牛皮包里拿出了一个破旧的盒子,将那个肾脏装了进去。 “这里恒定了‘保存器官’法术。”巴里特指着盒子有些得意的说道:“我在一个法师手里买到的,十分好用。这种东西一般冒险者都会有,却都是一次性的,只能保存24小时,而我这个是恒定的,可以一直保鲜!” 保存器官是零环法术,对克瑞斯来讲小菜一碟,不过克瑞斯并没有炫耀的心思。 “除了不能做冰块,它和冰箱也没什么区别了。”克瑞斯想道。 除此之外他们还遇到了一只特别的鸟,巨大的翅膀足有半米长,张开后翅膀上面的图案很像人类骷髅头,那鸟一直跟着三人,在树上歪着脑袋观察着大家。 巴里特管它叫“告死鸟”,他说冒险者们相信这种鸟会一直跟着将要死去的人,在他们死去时吃掉他们的灵魂。 克瑞斯二话不说直接控制着三棱钉从下至上钉在了大鸟的腹部,三棱钉钉入的不是很深,鸟并没有立刻死去,在地上扑腾着却飞不起来,矮人吭哧吭哧的跑上前抓起鸟的脖子拧了个720度。 “看来它没有办法预见自己的死亡,不是么。”克瑞斯说道。 巴里特不置可否的说道:“即使是神明也没有办法预见自己的死亡,否则就不会有信仰之战了。” “它的翅膀我很喜欢,那图案的风格很适合我。我要弄下来做为装饰品戴在身上,你们说带戴在哪里比较合适一些?”矮人问道。 “将你头盔上的牛角弄下来,把翅膀弄上去,想来应该不错。”克瑞斯看着戈恩的牛角盔,又看了看死掉的告死鸟,点点头说道。 “不不不,把它绑在你的胡子上,这样就能遮住你那张丑陋的脸了;又或者把它安在你的屁股上,这样就没有人会注意到你那张丑脸了,嗯,主要是鼻子。”巴里特说道,看得出来之前颇为丰厚的收获让他心情很好,难得的开起了玩笑。 矮人并没有恼怒,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夸张的叫道:“嘿嘿嘿,瞧瞧你那难看的伤疤和刺青,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我在我们族里可是出了名的英俊,我们的族人都是这么形容我的‘GhosnhênsumêkIbKhazad!’,按你们通用语的意思是‘戈恩,矮人中的最俊美的男人!’” 克瑞斯并不了解矮人语,在戈恩嘴里冒出的矮人语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以他的印象,矮人这个种族应该不会这么rou麻的夸人,这夸的有点让人恶心了,整个的矮人种族都跟“俊美”这个词沾不上半点的边。 巴里特同样不会矮人语,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进行反驳:“谁知道你们族人说的什么意思,说不定是‘嘿,那面那个叫戈恩的,你怎么长的像个狗头人一样’。” “我像狗头人?你见过有这么健壮的狗头人么?我还说你像丑陋的食人魔呢!不服气的话让旁人来评价。”矮人对克瑞斯说道:“克里斯,你说我和那个家伙谁更帅?” “我叫克瑞斯。”克瑞斯在心里纠正道,他看了看矮人,又看了看州长,挑了挑眉毛说道:“要知道,想评价狗头人和食人魔谁更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巴里特和戈恩愣了一下,哈哈大笑了起来。虽然三人或年龄、或种族、或年龄种族均不同,但是彼此感觉还算投缘,不过诸如迷雾森林三结义之类的事情自是干不出的。 之后的一路还算平静,平静的旅途反而显得单调乏味。周围的景色尽是雾蒙蒙的,看久了总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克瑞斯感觉十分疲惫,他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之前一系列的遭遇让他的身体又累又饿,而且嗓子已经要冒烟了,贴身的小行囊里只有些三棱钉和少许工具。 “有水喝么,伙计们,或者我们应该找个水源,我要坚持不住了。”克瑞斯说道。 “本来有不少,不过多亏了某个‘俊美的男人’,现在只剩这些了。”巴里特拿出一个水袋,递给了克瑞斯。 戈恩没有接话,似乎是不想展开这个话题。 “我想我是饿了。”矮人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感觉了一下:“我确定我饿了!上一次吃东西的时间是在昨天晚上,而且仅仅只喝了一口汤。” “那就不错了,昨天的晚餐你还比我多喝了一口汤呢!”巴里特说完,看了看四周以及天空:“这里应该接近外层区域了,还算安全,我们停下来吃点东西。” 克瑞斯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辨别方向和方位的,也没好意思去问,万一是需要保密的独家手段,问了的话就显得唐突了,毕竟认识的时间还没到一天。 众人随便拾了些柴火,将熊rou架上去烤,顺便撒上了些调料,巴里特牛皮包里东西的种类真是繁多,克瑞斯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州长版的小叮当。 熊rou烤的很不错,一点也不硬,调料放的也恰到好处,更为难得的是泪莎草的量放的也刚刚好,不至于使味道过于刺鼻,可以看得出巴里特对于野外生活很有一手。 克瑞斯虽然很饿,但是之前长时间的折腾却让他没什么胃口,他的胃仅仅容纳了一块烤熊rou便感觉很涨很撑,克瑞斯为此不得不停了下来。戈恩和巴里特都没少吃,矮人还十分惬意的喝了些酒,当酒水顺着他的胡子流下来的时候,矮人十分珍惜的拿起胡子放进嘴里嘬了一下,这个动作让克瑞斯和巴里特差点都吐了。 吃了点东西,喝了点水,又简单休息了一会,克瑞斯感觉状态恢复的不错,感叹道:“要么说‘肚子里有食心不慌’呢,说的一点没错!” “我们矮人族也有类似的成语,怎么说来的…”矮人想了一想:“嗯,好像是这么说的:‘如果你肚子里装满了美酒,就不会感到饥饿。” 好吧,对于矮人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你还能要求什么呢。 众人继续上路…,“上路”不好听,应该说“前进”。 众人继续前进,矮人哼着歌,他说他是族里有名的歌唱家,对此克瑞斯和巴里特都不置可否。 克瑞斯在心里念着他的名头:“‘俊美的男子加歌唱家,毒蛇戈恩先生’,嘿,貌似还挺带感。” 矮人的嗓音其实挺洪亮,但是在不在调上就没办法评判了,因为他唱的歌克瑞斯和巴里特都没听过,现在他唱的歌曲名字叫做“像水桶一样美丽的姑娘”…… 三人又走了一段路,按巴里特的说法现在已经身处森林的外层,基本上很安全,除了可能会遇到一些随处可见、怎么杀也杀不光的地精外,基本很少会有其他危险。不过话说回来,地精也称不上什么威胁。 巴里特的这番话并没有让克瑞斯放松起来,他的神经仍旧处在紧绷的状态, 在三人经过一个浅浅的水塘时,克瑞斯看到了几朵紫色的花朵,花朵如拳头大小,通体的紫色很纯正。克瑞斯惊喜的发现,这正是他此次来的目的所在:“紫莲花。” (干的漂亮,终于呼应标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