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言情小说 - 重生之缘到在线阅读 - 第一百七十一章

第一百七十一章

    重生之缘到

    明丽珊再要说什么,楚天歌根本就不在意。后路已经封死了,明丽珊就是脸皮厚得堪比城墙,还是要把那些话说出来了,也不打紧。

    你要做店长?行啊,只要你有那个能力,自然可以。要是没那个能力,对不起,我话已经说在了前头,总不能有好的不用用差的吧。

    当然,明丽珊的脸皮也没有那么厚,等楚天歌说完,踌躇了会儿,还是干巴巴地答应了。

    这件事,楚天歌的处理,于莲华相当满意,过后和楚正礼说起,是这样说的。

    “我还一直怕她太老实了,没想到她还没傻到家。这话说得滴水不漏,到底是是长大了,读了书见识到底不同,说话行事也有了样子。”

    等明肆回来,楚天歌就把明丽珊怎么说,她如何回的,半点没有遮掩地说了一遍。

    她想知道明肆是不是仍旧以她为先。

    见楚天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明肆自然能猜出她的小心思。叹了一口气,道:“她是个眼高手低的,有点小聪明,能把手上这点事做好就不错了。她说什么,你都不必理会,直接推给我就是了,我来和她说。”

    楚天歌白了他一眼,有点不太满意,面面俱到的人实在无趣。又一想,明肆要真只为讨她欢心,而不顾嫡亲的堂妹,只怕她就要想一想这人可靠不可靠了。想着,自己又好笑起来,她这是傲娇了么?

    是的,她就是傲娇了。见着明肆了。她就想起被人传流言,被秦老师叫去谈话。被明丽珊算计,她委屈想找人倾诉时,作为男朋友的明肆又在哪里?

    见着他,这心里的委屈憋闷,瞬时便席卷而来,由不得她不娇气。

    却又觉得自己真是幼稚,愤愤地把手里的樱桃填进嘴里,不过片刻,吐出一粒籽。便又把手伸过去。

    明肆见她伸过来的手,手指纤细。粉色的指甲晶莹剔透,精致而又……袖珍。手腕上戴着的仍旧是那只紫檀木镯,因为经常把玩,沁了油沁,油光发亮,朵朵梅花,更添了一丝灵气。

    垂眼看了一眼桌上已经空了一大半的水晶碗,笑得颇为无奈。

    楚天歌等了一小会儿。没有得到东西。不禁回过头来,正迎向明肆看过来的目光。

    “樱桃上火,少吃一点。要不。我去给你切菠萝?”

    她就那么贪吃么?楚天歌懒得理会他,撇过头,伸脚踢了一下栏杆,吊椅便摇晃起来。

    明肆看她一派小孩子做法,好笑又不敢笑,伸手稳住吊椅,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个深紫色做工精良的纸盒出来。

    楚天歌怒目瞪过来,见到这个,便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来。

    是礼物还是赔礼?

    明肆笑了笑,揭开盒子,黑天鹅绒布上是一枚蜻蜓样式的胸针,铂金底托,两对翅膀镶嵌着大红色的水晶,眼睛却是黄水晶。

    “喜不喜欢?”

    楚天歌没点头,也没摇头,笑着接过盒子,这蜻蜓很合她的心意。明肆总能买到合她心意的东西,比她自己买的还要合乎心意。也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亦或者是为那一句“女为悦己者容”。

    有人说,女人装扮自己,是为了给男人看的,所以,男人比女人更清楚明白女人适合哪些装束。

    楚天歌对此提不出任何异议,她自己很想反对,但是似乎她自己又在印证这个观点的正确性。

    楚天歌今天穿一件七分袖鹅黄丝绸连衣裙,拿着胸针比划了一下,衣裳轻薄,胸针就显得重了些。

    想一想,已经五月中旬末的天儿了,要是前一段时日,小外套上倒是可以别着。往后越来越热,衣服也只会越来越清透,更加用不上,有点奇怪明肆怎么会送她一样用不上的东西。

    “怎么想起送这个给我?”楚天歌比划一回,略有些失望地放了回去。不过,她也是真好奇,明肆这几年送她的礼物,除了订婚时买的戒指、项链、脚链和耳环,其余的不是镯子就是手链,怎么会忽然买一个胸针?

    “去年寒假我回来时你要的呀。”明肆说着,便拿了一颗红得发黑龙眼大小的樱桃塞进嘴里。

    原本还挺高兴他记得自己说过的话,转眼又被他气死,撇了撇嘴,干脆转过头去,眼不见为净。

    明肆一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是为了什么,哭笑不得,只好拿了一颗递过去。

    楚天歌看着嘴边的樱桃,连忙朝客厅看了一眼,见楚正礼和于莲华都在看电视,没往这边瞧,动作快速地一把抓在手里,顺便瞪了明肆一眼,让后,又送进嘴里。

    明肆笑了笑,伸长手臂捉住她的手,拨弄了一下镯子。

    “我就没见你戴过别的,是不是都不喜欢?”

    楚天歌动了一下,没抽回来。听言,笑着摇了摇头,说:“这个低调啊。”

    这当然不是全部的理由,也是因为习惯了,要是哪天没戴,就会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似的。

    明肆摸不准楚天歌的想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若说不喜欢吧,每次收到时,她眼底的惊喜和赞叹他都看在眼里;若说喜欢吧,却从不见她戴。

    倒是这个楚天歌眼里十块钱的紫檀木镯子一直戴着,似乎从来没取下过一样。再听了她的话,猛然了悟。

    是嫌他送的那些花俏了?

    先不必说她那一脸的玩笑,就说他买的那些东西,都属于精致素雅的,根本就和花俏沾不上边。

    再往深里一想,就有些明白了。

    “不怕的,上京治安哪里就那么坏了?喜欢就戴,别人说不定根本就瞧不上。”

    倒是有点道理,上京毕竟的国度,要是连国度治安都不好,丢的可就是一国的脸了。既然是国都,有钱人那是遍地都是,富二代、官二代都不够瞧的。

    楚天歌愣了愣,没想到她一句玩笑,倒引出了这些话来。真心来说,其实她心里未必不是因为这个而不敢戴。

    她的胆子一向小。

    点了点头,但是又不好意思承认。

    “哪里是因为这个,只是我戴习惯了。再说,平日学习忙,哪里有时间去理会这个,哪个顺手就戴哪个,也没在意。”

    说到这里,楚天歌猛然想起她也为明肆买了一件礼物,都差点忘了。想着,就跳下吊椅,把明肆吓了一跳,忙起身扶住她,脸也黑了。

    “慢点。”

    可惜楚天歌根本就没看他,也不理会他,一落地,就往房里跑去。

    听见动静,又见楚天歌跑过来,于莲华还以为两人吵架了,连忙合稀泥。

    “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说清楚的……”

    楚天歌听了个开头,就知道她误会,忙停下脚步,脸上火辣辣的,又尴尬又羞恼。

    “妈,说什么呢?我拿个东西而已。”

    于莲华根本不信,犹自说:“这么大的人了,别有事没事就吵。”说着,就起身去厨房里看炖的汤。

    楚天歌有苦说不出,明肆也知道刚才不该惊动了老人,忙笑着解释。

    “妈,我们没吵架。”又说:“您看电视,我看着火。”

    楚天歌就去看楚正礼,见楚正礼笑,也跟着扯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就又重新启步。

    “爸,那我进去拿东西啊。”

    等她出来时,阳台上已没了人,于莲华坐在原位看电视,一眼就看见她手上露出红线来,就猜到是什么,也才知道她刚才说的拿东西不是扯理由。

    “在厨房呢。”

    楚天歌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脚下却不敢停,一步快似一步地往前。

    明肆也正好从厨房出来,和于莲华一样,他也是一眼就看到了,瞬间也猜到了。

    才刚去南昆玩了,肯定买了翡翠。一只手就能握住,又有红线,肯定是挂件。

    是一个观音的挂件,颜色质地看着都还不错。雕工尤为出色,线条柔和流畅,尤其是面部表情,大慈大悲的形象跃然而出。

    明肆笑眯眯地拿起来,就要往脖子上系。

    楚天歌有些赧然,从来都是收明肆的礼物,这却是第二次送他礼物。第一个礼物还是在葡萄园主那里买的那个弥勒佛像,她亲手打磨光滑又上的漆,又打了络子装饰。预备明肆出国的时候当面送他的,只是明母整日盯着,她没好意思,还是趁着出门的时候塞进箱子里的。

    见他急切的样子,又好笑,又羞愧,连忙拦下,把另一只手里的东西给他看。

    “我看你也不喜欢艳色,就打了这个,本来打算换好了再给你的。”

    黑色丝线混着金线打的络子,有一种低调的奢华。

    楚天歌说着,一边就拿过来,把红绳取下来,一边说:“这个是丝线编的,肯定没有尼龙的结实,反正还有时间,看你喜欢什么颜色,到时候我多打两根,你带着备用。”

    也不管明肆有没有答应一直戴着。

    即使经历了重生这样诡异的事情,对神佛虽仍旧不信,但也有敬畏之心。所以她不信开光什么的,只是买了这个后,又忍不住握在手心里念佛,大概还是有点信的吧。

    当然,这事儿她只会藏在心里,不会和任何人说,也绝对不会和明肆说,而且,她也不好意思和他说。